成立公司安全科的通知

四川德阳锦虹建筑房产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安全科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进一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成立公司安全科。同时任命: 科 长:颜飞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科 员:王书海协助科长管理公司安全工作。

科 员:朱国康协助科长管理公司安全工作。

安全科职责:

a)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要求,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 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全公司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和落实;

c)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安全大检查和督促事故隐患整改; d) 制定、完善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 参加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组织实施; f) 负责编制和修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g) 负责生产性安全事故的管理及对事故报告的接收,上报及组织调查处理;

h) 负责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i) 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业安全环境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 j) 对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控制、监督; k) 参与或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川德阳锦虹建筑房产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十月六日

 

第二篇:关于成立安全科等科室的通知

张煤字[2013]第5号

关于成立安全科等生产科室的通知

工区、科室:

为更好地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指导好安全生产,保障企业职工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科、生产调度室、生产技术科. 地质测量科.通风科.机电科.防治水办公室,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安全科职责范围

1.在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监察工作。

2.负责编制年度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并和有关科室一起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全矿职工的安全档案和特殊工种档案。

3.参加企业现场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监督执行情况。

4.根据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示,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执行好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并督促相关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对专人、定时间去整改,而且

检查、监督其整改完成情况。

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及时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监察、并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对本企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有权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并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9.建立健全安全信息工程和安全管理网,抓好安全群众监督网员的信息收集工作,并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10.会同工会及有关部门,搞好企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生产技术科职责范围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技术、工程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

2.负责编制月度安全生产作业计划,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组织每旬的工程质量检查及月底验收工作,抓好日常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

4.负责因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并参加基层上报的其他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组织技措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6.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参加企业现场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执行情况。

7.参加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认真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的安全设备。

8.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三、生产调度到职责范围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总经理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立即制止,并向值班矿领导报告,还要及时通知安全、技术部门共同分析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重大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董事长或总经理,还要通知有关职能部门,以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认真记录,并在调度会上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5.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调

查处理情况及今后防止再次出现的措施,同时参加基层上报的其他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核子称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与使用,并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四、地质测量科职责范围

1.在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地质测量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搞好矿井的地质工作,及时提供采场地质说明、地质预报、水害预防及透老空预报等。

3.负责对受水威胁的区域编制探放水安全设计、并全面落实探放水安全施工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探放水。

4.参加企业现场作业规程的审查,并在日常工作中随时观察采场地质变化,及时向领导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5.参加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对矿井地质、矿井水害预防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还要监督执行情况。

6.负责矿井各类安全及巷道测量工作,根据安全规定,及时下达安全透窝通知,并协助安全部门抓好落实工作。

7.负责矿井井巷工程及地质方面的图纸填绘工作,并参加矿井地质、测量方面的安全事故调查。

五、通防科职责范围

第一条 积极配合矿长、总工程师在矿井“一通三防”方面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全矿的通防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条 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条 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要严格把关,确保设计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进行煤矿生产及接续审查中要严格把关,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风量满足生产需求。

第四条 按照《规程》规定,负责组织拟定反风演习方案、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风机性能等各类鉴定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第五条 积极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开展“一通三防”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水平。

第六条 认真编制各类报表、台帐、记录、图纸等资料,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七条 负责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灭火系统、防尘系统的完善情况的督察管理工作,确保各系统运行正常。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 “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 负责对所用的通防仪器仪表、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按期进行鉴定和标校。

六、机电科职责范围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机电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施工及矿井供电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制定和修改企业各类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机械、电器设备、仪表、动力管道、采暖装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禁止安全等级不够的设备、备品、配件进入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4、负责定期检查和校验企业的提升、通风、排水、压风、采暖、供电等系统的设备,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的要坚决停用。

5、定期组织机电设备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定专人、定单位、定时间进行整改。

6、负责对压力容器、提升设备及其他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7、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系统和井下安全设备、仪器的检修和故障处理,保证各采掘区队、生产辅助区队生产设备的需求,同时抓好企业的安全供电。

8、参加企业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做 好日常工作。

一、工作制度

1、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运输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落实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搞好公司的设备.设施技术管理工作。

3、发现使用的设备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时,要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4、配合有关科室,进行设备的进货验收,保证采购的设备符合规定要求。

5、定期排查机电.运输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定有效整改措施。

6、保证高低压供电.各类保护的可靠性,保证各类保护齐全.完好。

7、组织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施技术档案。

8、加强机修车间的管理,加强设备的修旧利废工作。

9、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杜绝三违现象。

10、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七、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范围

第一条 积极配合煤矿安全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开展地质测量、防治水、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条 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规程》、《煤矿地质水文规程》,按时、准确完成地质测量、地质水文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建立煤矿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第四条 组织制定本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水文方面的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

第六条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地质、水文测量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 按时编制、提供地质说明书,并按规定报批。地质说明书要便于指导设计、规程的编制和指导生产。

第八条 及时安排进行井巷控制测量工作,误差控制在标准规定之内。

第九条 组织检查地面水害、邻近矿区水害情况,及时发现隐患;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 负责矿区、井田的水文和地质调查,查明影响煤矿建设和生产的地质因素。研究煤层的赋存情况、煤的物理化学性质,掌握煤层、煤质的变化规律。

第十一条 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收集各种地质、水文资料,对收集的资料及时进行整理、绘图、汇编、存档。

第十二条 掌握地质构造变化情况,及时提供各种地质预报、地质图纸和资料。负责提供矿井基建和生产时期所需的地质资料,为巷道掘进、采区生产提供准确地质依据。

第十三条 及时发出巷道预透通知单、地质变化通知单和水害安全通知单,通知施工区队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 负责建井和生产期间的地质、水文技术、补充勘探等工作。负责对业务范围内出现的事故分析处理。

特此通知

枣庄市张山子煤业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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