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赔 款 收 据 及 权 益 转 让 书

RECEIPT AND SUBROGATION FORM

保险单号码:

保险 金 额:

赔 案 号:

致: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关于上述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位于 (地点)的 (财产)于 年 月 日发生 (事故)索赔一案,贵公司支付的赔款小写)已收到。立书人同意接受上述赔款,并不再就本次事故提出任何的索赔。

鉴于收到该款,立书人同意将已取得的上述赔款部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让给贵公司,并同意贵公司以贵公司或立书人的名义向责任方追偿或诉讼,立书人并将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以利贵公司实现该项权益。

立书人:

(签章)

日 期:

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财产保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篇:汪x申请执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汪x申请执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

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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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周执字第00294号

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汪x,男。

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汪x申请执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案件款1655元,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确认该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12)周民初字第0042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代理审判员 赵 军

二0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冯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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