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

附件2

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

 

第二篇:手写证明和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填写事宜

手写证明和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填写事宜

1. 手写证明除了签字的地方也可以打印。

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政治面貌分为:群众、团员、预备党员、党员

3. 家庭人口数:一起生活和经济一起负担的,在同一 个户口簿上的。家庭人口总数不能多于7人。

4. 毕业学校:同学毕业的高中

5. 详细通讯地址是指学生本人的详细通讯地址,是农村户口的具体到村。是城市户口的具体到街道。 不管同学户口是否转到宜宾学院都以转到宜宾学院以前的户口为标准。

6. 家庭成员情况:家庭人口数不能多于7人。家庭成员情况拦一律不填写本人。家庭成员情况人口数和家庭人口数必须一致不能自相矛盾。家庭成员情况工作(学习)单位按户口来填写,如果户口是农村的一律按户口所在地来填写,如果户口是城市的若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写工作单位,反之写其户口所在地。职业是农村户口的一律写农民。是城市户口的有正式单位的按职业类别来写(工人、教师、公务员、医生等等),没有正式工作的可以写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待业、无业等等。老年人若有退休金的写退休工人,没有退休金的写无业。

7. 家庭人均年收入:人均年收入须在2500元以下,人均月收入须在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8. 除了签字的地方都可以打印,所有签字必需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9. 公章:必需是镇政府、县政府或镇民政办公室、县民政局的公章或街道办事处的公章。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的不够级别,需要再加盖上一级政府的公章。另外镇政府或县镇府党务和财务公章盖的章无效。

10. 盖章的时间必需是在每年的1月1日以后且只管当年。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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