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企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 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 工资总额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

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

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830元,我司拟定为850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销售类、技术类等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10个等级。见下表二:

表二:岗位分类及标准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表三:各等各级岗位技能工资额度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十级,简称“一岗十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500元和10000元,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 = 公司工龄*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三、津贴

(一)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贴、通信津贴、误餐津贴等。

(二)交通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津贴

1、通讯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津贴分为4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15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

4、除总经理通讯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试用员工享受通讯津贴、午餐津贴、交通津贴;按时发放。

四、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和总经理特别奖2种。

2、年度奖金

⑴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⑵年度奖金采取次年首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待达标三种。考核优秀者、考核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4-6个月标准给予发放;考核待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4个月标给予发放。

⑶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年底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总经理特别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决定,单独发放。

4、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五、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4、学历工资

第十五条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 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事务型员工: 元/月;管理(技术)型员工: 元/月;部门副职: /月;部门正职、技术人员: 元/月;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方法见工资特区。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 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住房公积金:另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年度体检,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 工资特区

第十九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一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条 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三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四条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八章 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五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二十八条 员工请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时的工资规定,详见《行政手册》。

第二十九条 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二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双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三十三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人力资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表

 

第二篇: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

1.1 规范公司薪酬、福利的管理,为员工薪酬的确定和变动提供依据。

1.2 吸引、留住优秀的员工。

1.3 激励员工高绩效地完成工作,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第二条 制定本制度的原则

2.1 合法性原则,本制度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2.2 竞争性原则,公司的薪酬和福利水平在杭州人才市场上应有足够的吸引力。

2.3 公平性原则,公司内部不同职位间以及相同职位间薪酬、福利要平衡,不准歧视员工。

2.4 激励性原则,绩效是决定薪酬的主要因素,公司的薪酬政策应向优秀的员工倾斜,鼓励员工做出杰出的表现。

2.5 要考虑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对那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要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丰厚的回报。

2.6 经济性原则,薪酬的支付不能超出公司能承受的范围。

第三条 薪酬管理的组织,公司成立薪酬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兼,成员为: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制定、修改的审批;公司员工职能工资等级的确定;公司总体工资标准的确定和变动;公司员工工资的变动;员工对薪酬异议的最终裁定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公司正式员工。

第二章 薪酬结构和内容

第五条 本公司的薪酬分为经济性和非经济性报酬两大类。非经济性报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氛围;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工作中有责任感和成就感;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有良好的发展空间;等等。本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经济性报酬,所指的薪酬、福利主要涉及的也是经济性的内容。

第六条 就经济性的内容,公司的薪酬分为三大类:工资、福利和假日。关于公司假日的规定见《浙江巨都集团公司考勤、假别管理规定》。

第七条 公司采用结构化的工资,具体内容分为:年功工资、学历职称工资、职能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只对业务类和采购类员工)、奖金、津贴、加班工资、公司利润分享。关于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见《浙江巨都集团公司考勤、假别管理规定》。

第八条 公司的福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购房补贴、午餐补贴、年休补贴、节日津贴、通讯津贴、交通津贴、医疗津贴、外驻补贴、结婚和生日礼物等。

第三章 年功工资

第九条 按员工为本集团公司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公司工作,和公司共同发展。

第十条 普通员工在本集团公司内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加薪50元;担任部门经理或高级工程师每满一年,每月加薪80元;担任副总及以上职位每满一年,每月加薪150元。

第十一条 员工进公司在七月一日以前的,计发当年年功工资,七月一日及以后进入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年功工资。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年功工资。

第四章 学历职称工资

第十二条 公司鼓励员工在技术上、专业上积极上进,学历职称工资按下表对应栏目数额(单位:元/月)发放:

无职称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大专 150 300

本科 100 200 400

硕士 150 300 500

博士 200 400 600

第十三条 学历、职称证书应由得到国家认可的单位发放,原件交人力资源部查验以后,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遇变动,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十四条 工程师职称系列包含经济师和会计师职称系列。

第十五条 公司聘请的无相应学历职称的特殊专业人士,经总经理批准,可发放相应的学历职称工资。

第五章 职能工资

第十六条 职能工资是员工工资的主要组成部分。本公司职能工资分为十五等,每等分为四级。每等级工资具体数额见下表: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等 800 910 1020 1120

二等 960 1090 1220 1350

三等 1150 1300 1460 1610

四等 1380 1560 1750 1930

五等 1660 1880 2100 2320

六等 1990 2260 2520 2790

七等 2390 2710 3030 3350

八等 2870 3250 3640 4020

九等 3450 3910 4370 4830

十等 4140 4690 5250 5800

十一等 4960 5620 6280 6950

十二等 5950 6740 7540 8330

十三等 7150 8100 9060 10000

十四等 8570 9710 10860 12000

十五等 10280 11650 13030 14400

第十七条 公司采用岗位评分法(也称点数法)确定每一岗位的职能工资等别。首先选定岗位的主要影响因素,并采用一定点数(分值)表示每一因素,然后按预先规定的衡量标准,根据职务说明书对现有岗位的各个因素逐一评比、估价,求得点数,经过加权求和,得到各个岗位的总点数。最后根据总点数所在的区间确定岗位的等别。

岗位评分因素表

因素 编号 子因素 分值 1 2 3 4 5

工作职责400 1 风险控制的责任 60 12 24 36 48 60

2 成本费用控制的责任 40 8 16 24 32 40

3 计划决策的责任 60 12 24 36 48 60

4 指导监督的责任 40 0 10 20 30 40

5 组织人事的责任 40 0 10 20 30 40

6 对设备、人员安全的责任 30 6 12 18 24 30

7 法律的责任 20 0 5 10 15 20

8 内外部协调的责任 30 6 12 18 24 30

9 工作范围和效果 20 4 8 12 16 20

10 错误的影响程度 60 12 24 36 48 60

知识和技能250 11 教育程度和专业知识 40 8 16 24 32 40

12 经验和培训 40 8 16 24 32 40

13 专业技能 40 8 16 24 32 40

14 管理技能 50 10 20 30 40 50

15 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40 8 16 24 32 40

16 综合素质 40 8 16 24 32 40

工作强度230 17 工作复杂性和动态性 40 8 16 24 32 40

18 创新与开拓 40 8 16 24 32 40

19 工作压力 40 8 16 24 32 40

20 智力劳动强度 40 8 16 24 32 40

21 作业姿势 20 0 5 10 15 20

22 行动自由度 20 0 5 10 15 20

23 体力劳动强度 30 0 5 12 20 30

工作环境120 24 物理环境 20 0 5 10 15 20

25 心理环境 20 4 8 12 16 20

26 工作时间特征 20 0 5 10 15 20

27 危险性 30 0 5 12 20 30

28 职业病 30 0 5 12 20 30

等级分数幅度表

等别 分数幅度 等别 分数幅度

一等 290分以下 八等 451分-490分

二等 290分-310分 九等 491分-540分

三等 311分-330分 十等 541分-600分

四等 331分-350分 十一等 601分-670分

五等 351分-380分 十二等 671分-750分

六等 381分-410分 十三等 751分-840分

七等 411分-450分 十四等 841分-940分

十五等 940分以上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所在岗位员工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首先选定影响员工在本岗位绩效的主要影响因素,并采用一定点数(分值)表示每一因素,然后按预先规定的衡量标准,根据员工自身情况对各个因素逐一评比、估价,求得点数,经过加权求和,得到各个员工的总点数。最后根据总点数所在的区间确定员工工资的级别。

第十九条 根据应聘的岗位确定新员工职能工资的等别,试用期员工职能工资的级别一般为所聘岗位等别中的最低级别,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期后,再根据员工的情况确定正式级别。试用期员工没有绩效工资,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条 业务类、采购类员工只拿职能工资的一半,并以此作为绩效工资的计算基数。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权对自己职能工资的等级向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书面提出异议,公司不允许员工私下议论、抱怨工资。职能工资等级的调整办法见本制度第九章。

第六章 绩效工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普通员工每月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对部门经理和高工职称员工每季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对副总及以上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具体评估办法见《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对于普通员工,月度绩效评估为优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30%;月度绩效评估为良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25%;月度绩效评估为一般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20%;月度绩效评估为合格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15%;月度绩效评估为差的没有绩效工资。绩效评估五个等级的人数大致比例为10:30:30:20:10,最后一级(差的)月度评估中人数不作硬性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部门经理和高级工程师,季度绩效评估为杰出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30%*3;季度绩效评估为优秀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20%*3;季度绩效评估为合格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10%*3。绩效评估三个等级的人数大致比例为20:40:40。

第二十五条 对副总及以上员工,半度绩效评估为杰出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30%*6;半年度绩效评估为优秀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20%*6;半年度绩效评估为合格的,绩效工资=职能工资*10%*6。绩效评估三个等级的人数大致比例为20:40:40。

第七章 提成

第二十六条 业务类、采购类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根据销售任务和采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提成或奖励。

第八章 夜班补贴

第二十七条 四班三倒的员工,每上一个大夜班,公司补贴十元钱,每上一个小夜班,公司补贴五元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表,汇总统计后,和其他月度工资一起发放。

第九章 薪酬发放

第二十八条 工资每月支付一次,一般情况下在每月下个月的10日发放,如果发薪日正好是周末或法定假期,则工资在前一天支付;临时工资的支付按规定办理,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发放工资的同时公司会给员工提供本人的工资清单,逐条列出工资的各项组成部分以及当月的扣除额。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公司应于支薪日前10天通知所有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支薪日期。

第三十条 公司保留按照国家法律和地方劳动法规对员工的工资做出相关项目扣除的权力;员工如对工资扣除项有疑问,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为每一员工提供一个银行工资账户,工资将直接打入该账户中。员工在工资发放日后尽快查核,有问题及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如员工变更账户,应及时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管理部。

第三十二条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32.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决定工资的扣除。

32.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32.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32.5 因虚报、误算等多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32.6 因误算而多付的工资,公司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第十章 薪酬调整

第三十三条 薪酬调整主要分为四类:公司薪酬结构调整、公司总体薪酬水平调整、公司个别岗位薪酬水平调整、公司具体员工薪酬调整。

第三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要做到:

34.1 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渠道对人才市场薪酬水平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有:行业内员工薪酬水平、分布、结构和变动趋势;不同行业相同职位薪酬水平、分布、结构和变动趋势;各种职位、专业、人才的供求情况等。

34.2 密切关注国家、地方经济形势的变动,收集影响薪酬的经济数据,尤其是通货膨胀率、生活水平增长幅度等。

34.3 了解公司的效益状况、支付能力、战略目标、人才结构、员工离职率、员工对薪酬的满意度等。

在此基础上每半年一次向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的公司薪酬调整建议。

第三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以使公司的薪酬适应市场的变动以及公司、员工具体情况的变动。薪酬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在征求公司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建议给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

35.1 调整公司总体薪酬水平。调整幅度基本等同于通货膨胀水平和生活上涨水平。

35.2 调整公司薪酬结构。根据公司战略、业务方向的变动,职务说明书内容的变动、以及市场人才供求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

35.3 调整个别岗位薪酬水平。由于战略的调整、岗位工作内容的变动和市场专业人才供求趋势的变化,公司有必要对某些岗位职能工资进行调整。

35.4 具体员工薪酬调整。年度绩效评估为优,或有其他重要成就者,经绩效管理委员会批准,可晋升工资一级,如在员工工资已处于等中最好级别,原则上不再晋升工资(可通过年终奖金来激

励)。

第三十六条 员工因转正、换岗、晋升、降职,岗位发生调整时,人力资源部应重新评定其职能工资的等级,新的工资等级在员工到新岗位就职一个月以后执行;学历职称发生变动时,人力资源部在接到通知,查验确认证书后,从下个月开始调整该项工资;年功工资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增发。

第十一章 奖金

第三十七条 公司奖金主要分为三种:平时奖、年度奖和项目奖。

第三十八条 平时奖金、年度奖发放的依据、具体数目与发放办法、程序见《浙江巨都公司奖惩规定》。

第三十九条 项目奖的发放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总经理(或主管副总)、人力资源部、项目经理共同商量确定项目的目标、计划和评估标准,项目奖金发放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具体奖金在项目组成员间的分配由项目经理决定,但必须报总经理(或主管副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二章 创业基金

第四十条 公司鼓励员工与公司长期发展,充分发扬团队精神,公司员工每月职能的20%投入公司创业基金,创业基金管理见《浙江巨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章 福利

第四十一条 公司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有条件的正式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另外,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和意外事故保险。

第四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公司为员工提供节日津贴、交通津贴、司机长途出车津贴、通讯津贴、出差津贴、驻外津贴,具体数目见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公司不能安排员工年休的,公司给予年休补贴,数额为相应天数职能工资的两倍(扣除节假日)。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员工结婚和生日时提供一份礼物以示祝贺;公司对员工死亡、工伤、家庭贫困均有补助金;对遭遇直系亲属死亡的员工提供一份抚恤金。具体数目见公司相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司组织春游、秋游和各种文化体育联谊活动,所有费用均由公司支出;公司还通过各种方式为员工提供培训。

第四十六条 公司按照劳动法为特殊岗位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保健津贴。

第四十七条 公司建立集体援助机制,并筹集、提供相应钱款,为遭遇不幸的员工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员工离职时,当月不足月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工资和津贴(全月统一按二十五个工作日算),但不发绩效工资。足月的,发放全部工资,并按绩效评估等级计发绩效工资。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放的所有薪酬都以元作为单位,不足整元的四舍五入。

第五十条 员工对薪酬有任何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如不能获得满意答复,可向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公司不允许员工私下议论、抱怨薪酬。

第五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之监督和解释。

保密等级:机密

主题词:薪酬

抄报:董事长 发:各分公司、部门

更新: >人事类(200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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