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书

陈述书

简要说明:刘来喜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占用熊廷全所属的土地,在调解和解后,又对熊廷全在该土地上进行的正常施工建设过程进行破坏。

某年某月某日,刘来喜使用摩托车堵住进入熊廷全所属土地的道路上,妨碍了熊廷全对该土地目前正在进行的房屋建设施工。熊廷全前去解决问题时,刘来喜提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说熊廷全的土地是归刘来喜所有,并出多个无理要求。

熊廷全于某年至某年将其此处五块土地分别租给张喜林,万赵后,熊富民等人用于开采沙石,原有地貌已经发生巨大改变,该片土地在开采沙石后成为一片平地后,杨和仙于某年在该处种植农作物,某年放弃种植后,熊来喜的妻子在未得到熊廷全的同意下于某年开始在此处种植农作物。出于同村情面,熊廷全并没有立刻阻止。刘来喜得寸进尺,于某年某月预备在该土地上进行施工建设,熊廷全出面及时制止。某年某月某日熊廷全拿出土地使用承包证,由张喜林,万赵后,熊富民,杨和仙出面作证,在村干部调解下,刘来喜承认该土地的归属权是熊廷全的,并接受熊廷全以五百元人民币购买其放置在熊廷全所属的承包土地上的建设材料。

张喜林,万赵后,熊富民沙石开采老板及相临土地拥有者黄前飞和曾经使用该片土地种植农作物的杨和仙等人都出面证实了该片土地原始归属是熊廷全的,刘来喜在此处并无任何一块土地,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拥有此土地的证明资料,熊廷全不但有多名证人出面证实,还拥有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承包证。刘来喜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熊廷全的合法权利,熊廷全将保留法律诉讼权。

 

第二篇:陈述书

陈述书

我叫黄少琴,是黄少青的二姐,我在19xx年在广州买房后,从老家农村搬到广州。那是我有两个小孩,他们转学后,学校要计划生育证明。在19xx年5月27日,我去居委会开证明时,居委会的人知道我有两个小孩,就要我去医院做结扎手术,我不愿意。但居委会的两个人把我推上车,陪我去医院做了结扎手术。做了结扎手术后,我的两个小孩才能那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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