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一个汽车修理厂,员工如何接待客户,服务客户,如何给修理厂树立良好的形象等,都要有相关的员工管理制度。以下的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汽车修理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

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作业员是以时间来工作,管理者是以目标为中心来工作,这是管理者和作业员根本上的差异。

接待人员工作职责

(1) 服从经理的领导,接车时协助技师察看客户车况;

(2) 接待驾驶员及其车上乘客,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3) 详细填写《施工单》,安排员工作业,服务项目填写清楚、明确、尽量避免客

户与技师等人出现误会;

(4) 有策划性地劝说客户增加作业项目及其购买美容;

(5) 配合营业目标、计划所分派责任实施;

(6) 检查美容效果,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务必使每一辆车均满意而去;

员工守则

1、 工作态度

(1) 做到顾客至上,热情礼貌。对顾客要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你好”,万事“请”

字当头,“谢”字随后,给顾客以亲切和轻松愉快的感觉。

(2) 努力赢得顾客的满意及店铺的声誉,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

节,急顾客所急,为顾客排忧解难。

(3) 给顾客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务的印象,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管理

 

第二篇:最新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使本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聘用

(三)本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必须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审查通过后,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四)试用期内表现不良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满者不予发放工资,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1)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2)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4)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六)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1)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2)有犯罪前科者。

(3)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4)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5)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6)在外兼职工作者。

(7)在校就读学生。

第三章 工作及考勤

(七)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八)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九)员工工作时间每天8:30—18:30。

(十)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十一)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 休假和请假

(十三) 员工除每月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

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十四) 员工从进入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假7天。以后每增

加1年工龄,有薪假期延长1天,但最多不超过2周(含公休日)。有薪假期应按请假程序申请,员工需将书面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十五)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享受婚丧假、有薪假、工伤假等,超过法定

时间的,均应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十六) 休假期满应向公司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十七) 病假

(1) 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治疗,停止工作,应及时将病假证明送交

场部。拖延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

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须向场部说明。

(2) 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

之内(包括30天)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

效益工资。

(3) 员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有区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根据本人

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

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

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4) 员工在连续休息4个月后,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工作,并试工2

个月。试工期内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

息时间合并计算。

(5)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内者

(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

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

80%。

(6) 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7) 员工利用病、事假(包括医疗期),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企业视情节

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公司批准生效,临时有

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 旷工处理。

(2)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3)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 累计处理。

(4)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

总经理同意。

(5)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十九) 婚假:正常婚假休息3天,晚婚增加7天(晚婚指男方25周岁以上,

女方23周岁以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二十) 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包括养父母、子女)

死亡时,按规定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二十一)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给予90天产假;晚育增加30

天(女职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婴儿不满1周岁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共1小时哺乳时间。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二十二) 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取得相应

医院证明后休假至痊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 培训和考绩

(二十三) 为陶冶员工的情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

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二十四) 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2)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

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二十五)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 工作效率等。

(1)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2)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3)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

薪调整、合同续停的依据;

(4)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

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处分。

第六章 奖惩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1) 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发明革新、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节约原材料上,对公司作出显著贡献者。

(2) 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 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

者。

(4) 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

成绩突出者。

(5) 举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

事迹突出者。

(二十六) 受奖励的员工除发给奖金外,并将奖励记入档案,作为晋升、加

薪、重点培养的依据。

(二十七) 惩罚

1. 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 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 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 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 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 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 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 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8) 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除行政记过,还要根据所造成

损失数额,从以后的工资中扣还。

(9) 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可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七章 资遣

(二十八) 对于由中心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

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

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十九) 对于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者,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另按劳动

合同约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三十)员工辞退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30天内,可以有2天

有薪假,自行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三十一)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

(三十五)第八章 抚恤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 附则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文昌市相关标准。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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