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各项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全厂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 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拉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 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人员培训制度

1、员工的培训工作由主要领导负责,厂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2、每次组织一次集中政治学习,及时向员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 规定。

3、修理厂的相关部门(人员)应结合生产情况,适时开展技术学习和技术练兵活动,使员工不断涉取新知识、新技术,为生产经营服务。

4、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营造“人人刻苦钻研技术,个个争当生产能手”的浓厚氛围。

5、鼓励员工开展自学、互帮互学活动,对学有成就的视情作适当奖励。

6、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对有资质要求的岗位,应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

1.正确使用和维修设备,实行严格的上岗证制度,专人专机的岗位责任制。

2.严格、合理地使用设备,遵守设备使用和维修规程操作;严禁设备使用中不讲科学的蛮干作法,严禁“重生产轻保养维修的拼设备”现象,杜绝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转”的四超现象。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4.设备安装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做到平、稳、正、全、牢和四不漏(漏电、漏气、漏油、漏水),保证安装质量,不符合安装标准的设备不准投产使用。

5.认真做好每天的例行检查和巡回检查,根据不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制定不同的日常例检,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厂办每周定时对各班组的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严禁设备带病工作,违章使用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7.遵守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 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6、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 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技术和车辆维修档案

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关系人人。清洁有序的环境也是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重要条件。下列各条必需认真落实。

1.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对汽车清洗地点进行清扫,保持下水道疏通,场地整洁。

2.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立即清扫场地。

3.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的收集地点,废机油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4.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置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5.车辆喷漆应在烤漆房或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污染环境。

6.检修空调机时,致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7.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

8.环保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定期进行监监督检查,落实奖惩措施。

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一、适用范围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整车一类、整车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及取得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及自动变速器三类专项维修经营业务的,均应执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

二、合格证分类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分为《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和《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A证、B证样式详见附件)

三、合格证的适用

(一)机动车整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规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A证)。

(二)机动车小修(含发动机、车身、电器系统及自动变速器维修专项修理小修车辆)经竣工检验合格,由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按照规定签发《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

(三)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动车小修竣工出厂合格证》(B证);计算机打印的合格证(B证)式样应向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四)签发合格证应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清晰、规范。

(五)禁止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伪造、倒卖、转借、代开、冒领或提供空白合格证,禁止对为竣工车辆提前签发合格证。

 

第二篇:最新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使本企业员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聘用

(三)本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必须经过考试,面试合格,填写聘用员工登记表、审查通过后,签定劳动合同,经过试用,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表现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四)试用期内表现不良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实际工作日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满者不予发放工资,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五)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列表件:

(1)身份证复印件和医院体格检查表。

(2)最后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3)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4)其他必要的文件:学历证明文件、资格证书等。

(六)下列情形者,不得聘用:

(1)体格检查不适合者。

(2)有犯罪前科者。

(3)有吸毒、酗酒及其他不良习癖者。

(4)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

(5)综合能力、体力无法适应工作需要者。

(6)在外兼职工作者。

(7)在校就读学生。

第三章 工作及考勤

(七)员工应切实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有任何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

(八)员工按照聘用的“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务,遵照该岗位职务规定的职责进行工作。

(九)员工工作时间每天8:30—18:30。

(十)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增加工作时间,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十一) 所有员工均应接受考勤,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旷工。试用期迟到早退累计超过10次,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 超过工作时间到岗为迟到,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迟到、早退1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包括1小时)视为旷工,作旷工累计处理。

第四章 休假和请假

(十三) 员工除每月2天休假外,法定假日为每年7天:元旦1天、春节3

天、国庆节2天、劳动节1天,工资照付。

(十四) 员工从进入企业连续工龄满一年者,可享受有薪假7天。以后每增

加1年工龄,有薪假期延长1天,但最多不超过2周(含公休日)。有薪假期应按请假程序申请,员工需将书面请假报告提前两周交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休假日期后,报人事部审批。有薪假须连续休息,不得超年度休假。本年度未休假者,有薪假不带入下一年度。

(十五)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或享受婚丧假、有薪假、工伤假等,超过法定

时间的,均应向公司提交请假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和时间,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视同旷工处理。

(十六) 休假期满应向公司销假。未办销假手续,考勤不予登记。

(十七) 病假

(1) 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息治疗,停止工作,应及时将病假证明送交

场部。拖延3日以上者(不含看病当天),视为旷工。因行动困难、

住院等原因不能送交假条者,须向场部说明。

(2) 员工全年病假超过30天,病假期间,按天计算只发基本工资;30天

之内(包括30天)按天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不发

效益工资。

(3) 员工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应有区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根据本人

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

期。企业有权根据病假员工病情,与有关医院及医生联系,了解并进

行必要的复查或转院就医。

(4) 员工在连续休息4个月后,凭指定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工作,并试工2

个月。试工期内不能正常工作继续休息,其休息时间和试工前连续休

息时间合并计算。

(5)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时,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内者

(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医疗期按两个半天合为一天计算),按规定发

给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3个月以上时,其数额为本人基本工资的

80%。

(6) 不执行职级工资的员工在计发病假工资时,相应扣发固定的收入。

(7) 员工利用病、事假(包括医疗期),从事有收入的活动,企业视情节

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 事假

(1)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请示,经公司批准生效,临时有

事不能提前请假,须在上午10:00以前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否则按 旷工处理。

(2) 经过批准的事假,假期不够应及时续假。凡不经续假请示,擅自休 假的,按旷工处理。

(3) 员工上班中途有事离岗,须部门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每 发现一次罚款10元;擅自离岗超过1小时(包括1小时),按旷工 累计处理。

(4)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需经

总经理同意。

(5)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十九) 婚假:正常婚假休息3天,晚婚增加7天(晚婚指男方25周岁以上,

女方23周岁以上,双方均为初婚)。家住外埠的给予路程假。

(二十) 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夫妻、子女(包括养父母、子女)

死亡时,按规定给假3天,家住外埠的按实际路程给予路程假。

(二十一)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给予90天产假;晚育增加30

天(女职工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婴儿不满1周岁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共1小时哺乳时间。发给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职务工资。

(二十二) 工伤假:因执行公务受伤,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取得相应

医院证明后休假至痊愈,支付因工负伤工资。

第五章 培训和考绩

(二十三) 为陶冶员工的情操,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

素质和工作效率,公司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和进行定期岗位考核。任何员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拒绝参加。

(二十四) 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

员工进本企业上岗之前应接受职前培训。

A、企业简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讲解。

B、工作岗位职务说明,工作要求和相应设备性能的讲解。

C、汽车修理的一般基础理论和专职理论的学习。

D、实际操作的训练。

(2)技术培训(在职培训)

根据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和汽车制造业的进步,进行在职期间的技术、

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工作能力。

(二十五) 员工考核

对员工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考核内容包括:

职业道德、理论知识、出勤率、操作技能、工作业绩、业务能力、 工作效率等。

(1) 综合考核根据考勤统计、工作记录、奖惩记录,每年度进行一次;

(2) 理论技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分书面答卷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3) 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每年年终评定、奖惩、职务升降、工

薪调整、合同续停的依据;

(4) 参加考绩工作的人员必须公正无私、严守秘密,一经发现营私舞

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处分。

第六章 奖惩

奖励:员工有以下表现者,企业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1) 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发明革新、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节约原材料上,对公司作出显著贡献者。

(2) 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卓有成效,取得重大效益者。

(3) 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参加抢险救灾,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

者。

(4) 贯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敬业勤业、技术精良、

成绩突出者。

(5) 举违反规章制度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避免企业利益受到损害,

事迹突出者。

(二十六) 受奖励的员工除发给奖金外,并将奖励记入档案,作为晋升、加

薪、重点培养的依据。

(二十七) 惩罚

1. 有下列表现者属严重违反纪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移交司

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制度,造成严重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斗殴或殴打他人者。

(3)有偷窃行为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赌博、酗酒者。

(4)擅自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分者。

(6)受贿、贪污或泄露企业商业、技术秘密者。

(7)12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9)次记过处分者。

2.有下列表现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停发全年奖金

(1) 擅离职守,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2) 不服从领导,造成企业损失者。

(3) 未经同意擅自操作非本人岗位的设备造成严重后果者。

(4) 擅自改变操作规程,后果严重者。

(5) 工作期间酗酒闹事者。

(6) 在同事间制造事端,造成斗殴者。

(7) 严重违反员工守则精神,造成极坏影响者。

(8) 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者;除行政记过,还要根据所造成

损失数额,从以后的工资中扣还。

(9) 警告以上不改正者。

3.警告扣发一个月奖金

(1)未能如期完成任务,经查确系员工拖延所至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工作、不听劝告者。

(3)因工作疏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4)漫骂可户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6)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

(7)旷工一天。

(8)工作不当,导致用户批评者。

(9)个人过失导致事故隐患,但经他人发现,及时纠正者。

(10)工作期间躺卧休息或串岗聊天者。

第七章 资遣

(二十八) 对于由中心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工作时间

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

制度辞退的员工,不发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求照价赔偿。自行辞职者,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约的员工亦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十九) 对于因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者,除发给经济补偿金,另按劳动

合同约定发给相应的医疗补助费。

(三十)员工辞退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员工在接到通知30天内,可以有2天

有薪假,自行寻找工作;超过2天按事假计。

(三十一)

(三十二)

(三十三)

(三十四)

(三十五)第八章 抚恤 员工因公致伤、致残、致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 附则 本规定若与国家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本规定未尽事宜,均执行国家及文昌市相关标准。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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