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范本(20xx版)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 订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或人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最高学历: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电话: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 有固定期限合同 )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甲方可以更改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并相应依法延长试用期为 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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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文化知识: 。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 标准工时 工作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假期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 3

作绩效而定。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班次、休息日;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但乙方须取得上级经理的加班批准方可认定为加班,因乙方未能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外地出差未能于法定工作时间内返回住地的行为,不享受加班计薪。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种法定节假日。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特殊工时工作的除外

聘用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本条约定的所有工资及相关待遇均为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金额,乙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乙方所在部门业绩发生变化、内部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工资待遇。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乙方须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及甲方客户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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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乙方在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谋取额外收入者;

8、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五条和第六条之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9、无故不履行本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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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二十五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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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二十七条 补充条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以上所列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4、乙方若在甲方工作期间接受甲方的出资参加专项培训,在调离甲方工作岗位之前,每服务一年,按教育培养费用总额的20%的比例递减,向甲方赔付由甲方提供的专项培养费用。

十、 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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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报到(即乙方在甲方的用工名册签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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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 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如下变更: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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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最新劳动合同范本(20xx版)

劳 动 合 同 书

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 订 说 明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

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或人事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如有其他约定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最高学历: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本人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电话: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 )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 。 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乙方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甲方可以更改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并相应依法延长试用期为 月。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A. 文化知识: 。 2

B. 身体状况: 。

C. 劳动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团队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 标准工时 工作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假期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 元,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聘用期内,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状况、乙方所在部门业绩发生变化、内部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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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聘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因乙方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缴纳社会保险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认真阅读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乙方须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及甲方客户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

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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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乙方在病、事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谋取额外收入者;

8、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五条和第六条之约定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时,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9、无故不履行本协议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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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需要续订合同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过对方同意后,可办理续签手续。

第二十五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部门副经理以上级别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但乙方所承担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无法交接,马上离去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暂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在被审查期间的,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九、 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1、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二十七条 补充条款:

1、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2、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3、甲方采取无纸化办公,乙方应定期阅读公司内网中发布的各项通知及规章制度,并严格 6

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规定》、《员工手册》、《职位说明书》及其他内部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认可。

4、乙方若在甲方工作期间接受甲方的出资参加专项培训,在调离甲方工作岗位之前,每服务一年,按教育培养费用总额的20%的比例递减,向甲方赔付由甲方提供的专项培养费用。

十、 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内容履行;没有明确约定的,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报到(即乙方在甲方的用工名册签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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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 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本合同做如下变更: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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