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关于调整部分行包运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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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行包装卸作业,不办理经向塘站中转业务。

二、调往南昌西站的列车

分流至南昌西站的列车:成都~东莞东T126/7 T128/5次,汕头-武昌K800/797/800次,乌鲁木齐南~福州T308/5 T306/7次,合肥-广州东K311/0次,北京西-深圳Z107次,沈阳北~深圳Z188/5 Z186/7次,哈尔滨-海口Z114/1次,呼和浩特东~福州K1318/5 K1316/7次。

因南昌西站是高铁站,不办理行包业务。对原经上述列车装运至南昌地区的行包,各铁路局应充分利用本局始发经停南昌局的旅客列车进行中转,九江、赣州、鹰潭站可作为到达南昌站行包的辅助中转站。沈阳、呼和浩特局去往南昌局的行包可在北京站中转,乌鲁木齐局去往南昌局行包可在郑州、西安站中转。

三、保留在南昌站的列车

1. 深圳-北京西Z108次,深圳-北京西K106次,广州东-合肥K309/312次,限装栏增加:“京广线武昌至北京西间各站。”

2. 北京-南昌T145/8次,北京西-南昌T167次,限装栏增加:“鹰厦线、来福线各站。”

3. 福州-沈阳北K666/7次,装运区段修改为:“鹰潭及以远。”

4. 成都东-南昌K788/5次,限装栏增加:“鹰厦线、来福线各站。取消准装栏内容。”

5. 西安-南昌K792/89次,限装栏增加:“鹰厦线、来福线各站。”

6. 昆明-南昌K1235次,装运区段修改为:“各停车站”;K1236次,限装栏增加:“哈局、沈局各站。”

7. 北京西-赣州K1454次,限装栏增加:“鹰厦线、来福线各站,京九线赣州至深圳站间各站。”

8. 南宁-南昌K1558次,限装栏增加:“哈局、沈局各站。”

  

    运营物流电〔2015〕48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20##年3月11日

 

第二篇:总公司工资结构调整方案

总公司工资结构调整方案(试行)

[日期:

2006-09-22]

一、分配原则

总公司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原来事业单位的分配机制,建立适应后勤服务实体的分配机制,实行与档案工资脱钩的绩效工资制度,以充分调动总公司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学院提供更好的后勤服务。

二、分配办法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效益工资

(1)基本工资: 总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工资收入中相对固定的部分,考虑到原来的工资状况,基本工资包括:1、职务工资;2、职务津贴;3、文明奖;4、住房公积金;5、护补;

6、能源补贴;7、独生子女补贴;8、女同志卫生费;9、回补;10、地职增加部分。 扣除个人应负担的部分。

(2)岗位工资: 根据各岗位的劳动(工作)技能、责任、强度和任务复杂程度等要素综合测定,进行分类列出岗序,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设4级(每级 3档),(见附件)。

(3)考核奖: 1、总公司全体成员实行月考核,每人每月满分为100分(只减分不加分),每分分值暂定为1.5元;2、考核办法另定;3、根据各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确定各部门考核奖总额,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放考核奖。

(4)效益奖: 职工每人每月平均效益奖可按一定数额预发,年终根据总公司收益及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再统一决算考虑。确定各中心效益奖总额,各中心制定分配原则,经主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班组长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1-1.2倍,各中心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3--1.8倍,副总经理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1.5--2倍;总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2-2.5倍。

三、几点说明

1. 若学院工资结构发生变化时,基本工资予以相应调整。

2. 寒暑假期间无实质性工作的,不发考核奖,效益奖发50%,上班人员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和完成工作情况按比例享受。

3. 总公司根据效益情况每年留出适当资金作为总公司的发展基金。

4. 饮食中心、工厂等部门分配办法由各部门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自行确定,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附件1:岗位设定与岗位工资

附件:

总公司岗位工资系数参考表

级 别 一档 二档 三档 备 注

一级 200 220 240 见习、一般岗位

二级 270 300 330 技术、管理、班组长岗位 三级 360 390 420 副经理、经理

四级 480

540 副总、总经理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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