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复习提纲 新

法律文书复习提纲

一、法律文书的定义、属性、特征(特点)、作用、最早的法律文书(P16)是什么?

法律文书是指各写作主体依法处理各种诉讼、非诉讼案件时所写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理解:

1.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

2.依法制作:实体法、程序法

3.制作者特定:法定的机关、组织、公民

4.适用范围: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

属性:法律属性(又称法律精神,以程序法条文和实体法条文的形式出现)和写作属性 特征:内容的法律性,体式的规范性(格式统一、 开头、结尾、起承转合模式化、要素完备、用语规范)、实施的强制性、客观性

作用:是实施法律的具体手段;是履行法律行为的重要凭证;是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全过程的如实反映;是促进法律宣传、彰显国家法制水平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有效工具;是考察法律工作者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尺度。

最早的法律文书《 》 最早的法律文书样式汇编《封诊式》

二、法律文书的主要价值.。P28

正义价值;效率价值;秩序价值

三、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叙述案件事实的特定方法和注意事项;

最基本的表达方式:叙述、描写、抒情、议论、说明

一、法律文书叙述的应用

1、叙述的定义 把人物的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表达出来就是叙述

2.叙述的一般要素:刑事:七要素 P78

(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后果)

民事:八要素 P80

(当事人间的关系、时间、地点、 争议的客体、原 因、 过程、结果、争议的焦点)

行政:违法事实(七要素) P81具体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处 理、当事人对处理的不同意见

3.叙述的人称 第三人称、第一人称

4.叙述的方法 顺叙、倒叙、插叙、平叙

①时间顺序法(顺叙)

——以案件情节发展的时间先后为线索安排材料的方法。

②突出主罪法(倒叙) P97

——以罪行主次为序,先写主要罪行,后写次要罪行的方法。

③综合归纳法(分叙) P98

——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多次罪行加以概括归纳,用简洁精练的文字作总的叙述的方法。

注意:一般不单独使用,多为配合他法使用

④突出主犯法 P97

——以主犯的活动安排层次,围绕主犯的活动具体记叙的方法

既有共同犯罪,又有单独犯罪的:

先“共同”,后“单独”(共同所犯的罪重)

先“单独”,后“共同”(共同所犯的罪轻)

⑤罪名标题法

——根据罪名的不同,加上序号,列出标题,按突出主罪法,逐罪分段叙述犯罪

事实。

⑥纵横交错法(顺叙、分叙交错)

——从纵的方面写明案件的来龙去脉,从横的方面把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一个平面

上摆出来。

⑦引用法 P99

引用原话、引用原意

笔录、裁判文书

(5)叙述的要求 P99

①事实的要素要叙述完备

犯罪事实:犯罪构成要件 “七要素”

交代“七要素”并不要求面面俱到,平均用力。

②关键性的情节必须具体记叙

③详略要得当

④因果关系必须交代清楚

⑤争执焦点必须抓准记清

四、了解公安法律文书的定义、特点、发文字号;

1、公安刑事法律文书

机关代字+ 办案部门简称 + 文书名称简称 + 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

例如:×公 刑 提捕 字〔2008〕5 号

五、了解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定义、发文字号;

2、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简称 + 办案部门简称 +(文书简称)+ 年度 + 序号

起诉书:人民检察院简称+案件性质(刑诉)+起诉年度+序号

六、书状类法律文书的定义、分类;

.按写作的繁简、难易程度分: 表格类、填空类、叙议类

.按法律文书的性质和用途分:

1.按照法律文书的性质分 诉讼文书: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文书

非诉讼文书:仲裁、公证、律师文书等

2.按照法律文书的用途分:侦查类、起诉类、裁判类、 执行类、笔录类、书状类、报告类、

通知类等

3.按照写作和使用的主体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监狱、律师、公证、仲

裁文书等

七、了解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定义、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立案年度 + 制作法院 + 案件性质 + 审判程序代字 + 案件的顺序号

(2002) 穗中 民 初 字第 2 号

审判程序代字 一审:初 二审:终 再审:再或监

八、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特点: 准确、简练、庄重、朴实

法律文书的结构 P61-66

1、首部

标题、发文字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辩护人或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

2、正文

事实、证据、理由、结论

3、尾部

说明有关事项、署名、日期、用印、附项

法律文书的章法 P66-74

第一节 法律文书语言的准确性

一.法律语言的基本要素

法律术语 法律专业术语

法律习惯用语

普通用语

一. 准确 指用词贴切,能恰当地表达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和作者的思想感情

1.使用确切词语

2.注意使用模糊词语 模糊词语是指外延不十分明确的概念

法律文书使用模糊概念的范围:

(1)时间:许、左右

(2)行为人的活动范围: 一带、附近、旁边

(3)行为人的体貌特征:身高、体态、脸型、五官、肤色、发型、口音、生理特征、衣着、特殊技能等。

注 意:体貌特征的说明应当以近期照片为准

语言特点:准确词语和模糊词语结合

(4)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侦查手段

(5)涉及淫秽、个人隐私的情节

(6)起诉书、判决书的理由

(7)案情中无关紧要的细节: 多次、等地、大量、许多

(二)简练(精炼) 言简意赅。 P111

注意:苟简——只顾简约,造成意思不明或发生误解

三.庄重 是指语言的严肃、持重、不随便P117

庄重性表现在:

(一)使用规范的书面语

1.力避使用口语

2.适当运用文言

3.杜绝使用方言土语、黑话(笔录除外)

(二)恰当使用专用语 法言法语、文秘用语

四.朴实 P114

——语言质朴无华,通俗易懂,不追求华丽辞藻。不需要夸张渲染,更不需要描景状物、烘托气氛 。

有文艺语体色彩的词语都不适宜使用。

法律文书的语言以消极修辞为主,积极修辞为辅。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不绝对排斥积极修辞。P116

十三、笔录的定义、制作要求

一.定义 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以文字形式记载办案活动情况的文书。是实录性文书。

二.种类

从内容上分:

从记写方式上分:问答式笔录 叙写式笔录

三.特点

1.客观性 2.法律性 3.成文的一次性

四.笔录的制作要求 P144

格式正确规范,法律手续完备,

内容客观全面,文字准确清晰。

十四、现场勘查笔录的写作要求、讯问笔录与询问笔录的区别。

一.定义 P145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勘验时所作的,用以反映勘验情况和结果的证据性文书。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106条、 《程序规定》第197条

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 (录像)、现场绘图三者组成现场记录。

二.作用 具有综合证明作用的一种法定证据

四.注意事项

(1)现场勘查笔录要客观、真实,

(2)笔录记载顺序应当与勘查顺序相一致

(3)笔录用语必须规范、准确。凡含糊的词语都不能用。

第三节 讯问笔录

一.定义 P146

——侦查人员在讯问活动中,依法制作的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93、95条,

《程序规定》第178、179、183、184条

二.特点: 1.记录的客观性

2.内容的法定性

3.制作的公开性

三.作用: 1.证据作用 2.记录和固定作用 3.考查和借鉴作用

三.内容和写法

(一)首部(笔录头)

记载讯问的组织情况。

(二)正文

1.第一次讯问

(1)应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①《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签名

②问有何要求 请律师

回避

2.犯罪事实

(1)首先问什么?

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和辩解-向他提问

(2)重点

——涉及案件定性定罪的事实和讯问活动的关键情节。

有罪的供述:七要素

无罪的辩解:无罪或罪轻的理由和依据

(三)尾部

记载讯问后履行法律手续的情况。

(写上确认的话、签名、按指模、日期)

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相符。

四.注意事项

五.讯问笔录记录技术的处理

8.记录语言的处理

要求:不失原意地记录下来。

但重要的内容或关键性情节:要记原话。

第四节 询问笔录

一.定义 P147

——公安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向本案证人或被害人进行查询、了解案情时所作的文字记录。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98、99条;

二.询问笔录与讯问笔录的区别

(一)适用对象不同

(二)记写的内容不同

(三)记写的重点不同

(四)记写的目的不同

三.作用:1.证据作用 2.记录和固定作用 3.核实作用

四 .内容和写法

(一)询问的组织情况

(二)询问的过程

1.首先记什么?

记明向被询问人交代作证的法律责任。

( 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2.记明与案件有关的问答情况

重点:

⑴情况来源

⑵被询问人提供的具体情况及其根据

⑶被询问人感知案件的主客观条件

(三)履行法律手续的情况

(写上确认的话、签名、按指模、日期)

第七节 法庭笔录

一.定义 P210

——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各种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情况的法律文书。亦称“法庭审理笔录”。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167条第1款、

《民诉 法》第133条等

适用范围:开庭审理的案件(不论性质、审理方式、程序)

二.作用

㈠ 是制作判决书的重要依据 《程序规定》第189、191条

㈡ 为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的审判活动提供重要依据

㈢ 便于保存和查阅审判的原始材料

三.格式

四.主要内容和制作方法

㈠首部

1.标题

2.记明开庭的时间、地点和次数

3.记明宣布开庭审理案件的案由和审判方式

4.记明宣布出庭人员名单;告知法定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询问是否提出申请回避,如有申请回避的,及时依法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等等。

㈡正文(重点)

1.法庭调查情况

⑴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当事人陈述)

⑵讯问当事人

⑶辩护人、当事人等向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

⑷告知证人法定的权利与义务

⑸核实证据

⑹补充证据

2.法庭辩论情况

⑴当事人、公诉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等辩论情况

⑵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或最后意见

⑶民事再调解

3.合议庭评议

4.宣告判决

当庭判决:记宣判情况

定期判决:另作“宣判笔录”

⑴宣判情况:判决结果

⑵告知上诉权限,问明是否上诉及当事人的表示

⑶送达判决书

5.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情况

(三)尾部

1.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盖章

2.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五.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公安法律文书各主要法律文书(呈请 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的定义、了解制作条件、掌握内容和写法,提请批准逮捕书与起诉意见书在写作犯罪事实时的要求有什么不同)

一.公安法律文书 的定义 P125

——是公安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办理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按照法定的序和特定格式,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 呈请 报告书

一、定义

——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就拟进行的有关诉讼行为呈报领导审批时使用的文书。

属于内部使用的审批性文书。

二、适用条件

立案、破案、结案、强制措施、侦查措施、撤消案件;以及其他涉及与刑事办案有关的需要审批的事项,但《格式》又没有明确规定的。

三、特点 P131

请示、报告、批复三者合一

四、内容和写法

领导批示、审核意见

(一)标题

写明呈请的事项。

(二)正文

第一部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所写事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部分:呈请事项。

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

第三部分:事实依据。

拟实施的事项的事实依据。

叙述案件事实

分析有关证据

第四部分:法律依据。

拟实施的事项的法律依据。必要时予以分析。

第五部分:结语和落款。

结语:对上述理由作总结,并重申拟实施的事项的必要性,请领导批示。

第三节 立案

立案程序:

询问笔录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案件回执单) 呈请立案报告书 立案决定书

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 (通知控告人)

移送案件通知书

(不属于自己管辖)

第四节 呈请拘留报告书

一.定义

——是公安机关需要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61条

《程序规定》第106条

拘留条件:七种情形之一

二.作用

三.内容和写法

㈠标题

㈡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

㈡呈请事项

㈢拘留的事实依据

1.事实 犯罪事实(现行犯)

或重大嫌疑事实(重大嫌疑分子)

2.证据或根据

㈣法律依据

㈤结语和落款

四.写作注意事项

1、叙述案件事实必须扣紧拘留的条件

2、事实不要求全面和完整

第五节 提请批准逮捕书

程序:《呈请逮捕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

一.定义 P134

——是公安机关在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时制作的,用以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文书。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60条第1款、第66条

《程序规定》第117条

逮捕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

2.违反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

二、内容和写法

㈠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违法犯罪经历

2.强制措施 时间 羁押地点

3.共同犯罪案件的问题(排名先后)

㈡案由和案件来源,各法律程序开始的时间

㈢犯罪事实和证据 (核心)

1.犯罪事实

“七要素”

数罪中的一罪

或一罪里数次行为中的一次行为

2.违反 取保候审 情节严重的事实

监视居住

3.证据

要求:

①有证据证明的事实 部分

全部

②不能遗漏有逮捕必要的事实

㈣ 理由 (结论)

高度概括犯罪事实

引用《刑法》,确定罪名

引用《刑诉法》,请求批准逮捕

㈤ 送达机关、日期、局长印章、公章

㈥ 附注

说明卷宗材料的册数、页数及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处所。

三.写作注意事项

1.叙述犯罪事实要扣紧逮捕的条件

2.不能引用秘密侦查手段获取的材料

3.注意列举证据

4.定性要准确

5.引用法律条款要准确、具体、完整

第六节 起诉意见书

一.定义 P138

——是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129条

《程序规定》第264条

制作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特点和作用

㈠特点

1.建议性 2.全面性

㈡作用

提出起诉意见,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交付作用)

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依据和基础。

三.内容和写法

㈠标题和案号

㈡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自然人

⑴ 违法犯罪经历

⑵ 强制措施 :

拘留:案由、时间、执行单位

逮捕:时间、批捕检察院、执行单位

⑶共同犯罪案件的问题(排名先后)

2.单位犯罪:名称、地址等

㈢案件办理情况

㈣犯罪事实和证据

1.犯罪事实

犯罪的全部事实

量刑的法定情节(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量刑的酌定情节

2.证据

分列相关证据

单独举证

按罪名分别举证

边写边举证

格式:

犯罪事实

证据

案件的有关情节(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㈤理由 (结论)

概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征

引用《刑法》,确定罪名;

引用《刑诉法》,移送起诉。

㈥送达机关、局长印章、日期、公章

㈦附注

本案卷宗的册数、嫌疑人的羁押处所、以及移交物品的名称、数量、被害人有否提

出附带民事诉讼。

四.写作注意事项

不同罪名的犯罪事实的叙述顺序与法律条文的引用顺序,以及罪名的排列顺序要一

致。

法律文书

第十三章 书状类法律文书(书状类各主要法律文书的定义(自诉状,民事、行政起诉状,

附带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内容和写法、注意事项);

第一节 概述

一.定义 P322

——是当事人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人依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提

出请求事项或者答辩时所制作的文书的总称。

二.分类

内容合法,格式规范

最高院格式:15种(部分各类案件通用)

司法部格式:刑事书状6种

三.作用

1. 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维权的重要工具;

2.司法机关办案a的重要依据;

3.部分是启动相应诉讼程序的关键文书。

三、制作条件

(一)起诉状 P328

1、原告适格

2、被告明确、特定

3、诉讼请求具体明确、事实清楚、理由充分

4、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上诉状 P328

1、上诉主体合法

2、在法定的期限内

3、必须是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

四.特点

1.主体的特定性

2.制作的合法性

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制作

书状的内容要合法、客观

3.后果的效力性

4.请求的明确性

5.形式的规范性(从格式归纳、比较起诉书寻找规律)

书状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3)请求事项(诉讼请求、上诉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6)致送机关

(7)附项

(8)落款和日期

第二节 内容和写法

一.首部

㈠标题 反映出审级、案件性质、文种

起诉状 起诉状 上诉状

(刑事、行政)

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要写出法定称谓)

二.正文

㈠请求事项: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的目的

1.起诉状:诉讼请求

(1)刑事自诉状

写明罪名,请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写明要求赔偿损失的项目和具体数额

(2)民事起诉状 P330

确认之诉

变更之诉 具体请求

给付之诉

(3)行政起诉状 P330

2.上诉状:上诉请求 P 333

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全部还是第几项

改判或变更的具体请求

3.请求事项的写作要求

⑴明确、具体

⑵合法合理(法律依据、数额)

⑶上诉请求要有针对性

针对一审裁判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法定程序方面的问题。 ㈡事实和理由(主体)

案件事实 性质 责任

1.起诉状(立论)

⑴刑事自诉状 P324

事实:七要素、遭受损失情况、证据

理由: 分析行为性质、社会危害性以及应负的责任 引用 刑法,构成何罪

引用刑诉法、民法,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⑵民事起诉状 P328

事实:八要素、证据

理由: 分析证据

论证纠纷的性质

论证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援引法律、法规

婚姻: 婚前基础、 婚后感情

感情破裂的原因、事实

有无和好可能

⑶行政起诉状 P330

事实: 引起的事实(七要素)

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复议后的内容) 证据(赔偿)

理由 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定性是否准确

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程序是否合法

有否超越、滥用职权

处罚是否过重、显失公平

是否不作为

2.上诉状(针对一审裁判)(驳论为主)

上诉理由:不服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针对问题(刑事、民事、行政):

认定事实、证据、

适用法律、

法定程序

3.答辩状 P337

⑴要点:

针对 起诉状(一审)

上诉状(二审)

所叙案情不实、 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请求事项不当

以驳论为主

⑵ 答辩理由 :

①事实 、证据 : 全部否定 事实真相、举证

部分否定

②适用法律 事实有出入 : 引用适用的法律

事实没有出入:理解错误,据理反驳

③程序 原告、被告的主体资格

不具有该项权利

超过诉讼时效、

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管辖异议申请书

反诉状

⑶ 答辩请求:

一审: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否定请求:部分或全部

二审:支持原裁判

4.事实和理由的写作要求:

⑴事实要客观、准确

⑵注意举证

⑶要有针对性,有的放矢

⑷附带民事诉讼应阐明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的联系

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写作要求:注意履行举证责任

㈣致送法院、附注、署名、日期

代理词

一.定义 P309

——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所作的综合性发言。

二.分类

程序分 、案件性质分、

委托人的法律关系分

三.作用

1、系统阐明看法和意见,向法庭提出要求和建议;

2、有助于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

四.一般做法

五.内容和写法

㈠标题

㈡称谓

㈢序言 P310

1.引用法律依据,说明出庭的合法性

2.说明接受代理后进行的工作

3.表明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在文后总结概括)

㈣代理意见(核心)

1、原告方:

立论 论证和补充起诉状

从事实、证据、是非责任、法律依据上,论证请求的合法性、合理性。

2、被告方:

驳论为主 答辩控告

针对起诉状、代理词(原告)答辩,论证其诉讼请求全部或部分不合法、不合理 ,提出己方的主张。

3、二审代理意见(上诉方、被上诉方):

针对原裁判:事实、证据、适用法律、裁判理由、审判程序

针对对方:观点和理由

㈤结论

总结归纳、提出观点和主张、提请采纳

㈥署名、日期

六、注意事项

1、不能超越代理权限

2、注意举证、分析证据

辩护词

一.定义 P300

——是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的发言。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32条

无罪

辩护人的责任: 罪轻

(第35条) 减轻或免除

二.分类:一审、二审、再审

三.作用

协助法院客观公正地审判刑事案件,维护被告人或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四.内容和写法

㈠标题

㈡称谓

㈢序言

1.引用法律依据,说明出庭的合法性

出庭依据 委托:刑诉法第32条

指定:刑诉法第34条

2.简要说明辩护人在开庭前所进行的工作

3.概括辩护的基本观点(也可在文后总结概括)

㈢辩护理由

针对起诉书、公诉意见书或一审判决书、抗诉书:

认定事实 事实根本不存在 提出新 缺乏证据,不能认定 的证据

部分事实有出入

犯罪性质 :定性不准、罪名不当

适用法律 :

量刑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定情节

酌定情节

刑事责任能力

危害后果不严重

目的、动机等情节不严重

犯罪情节的客观因素

诉讼程序

㈤结论

1.总结辩护观点,提出结论性意见;

2.向法庭提出请求和建议。

署名、日期

㈦写法 证明

反驳

证明反驳结合

第五章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各主要法律文书的定义(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公诉意见书)、掌握内容和写法、起诉书与起诉意见书的异同;

第一节 概述

一.检察法律文书的定义 P152

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审查批准逮捕的处理 :

符合逮捕条件: 批准逮捕决定书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不符合逮捕条件: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 (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第三节 起诉书

审查起诉后的处理 :

1、侦查机关移送:

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起诉书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

作出退回补充侦查决定 补充侦查决定书

2、直接立案侦查:

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起诉书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决定书

作出撤消案件的决定 撤消案件决定书 (侦查过程或侦查终结)

一.起诉书的定义 P155

——是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定的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1.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141条

《诉讼规则》第281条

2.起诉条件

(同时具备)

3.案件来源

二.作用

审查的总结;有力武器;告知被指控犯罪;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依据;出 庭支持公诉的基础。

三.分类

起诉书

四.内容和写法(普通程序案件)

㈠标题、发文字号

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又聋又哑或盲人,注明;

地址:经常居住地

不一致,(户籍所在地) ;

㈢辩护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的,要注明)

㈣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

1、侦察机关、案由和移送审查时间

2、依法告知的情况(双向告知)

3、办理审查起诉的简要情况(四项工作)

4、其他有关情况

㈤案件事实

1、检察院审查核实的事实

2、涉及量刑情节的事实(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注意:

不能局限于起诉意见书

避免写入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实

㈥证据

列举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

㈦起诉的要求和根据(理由)

1.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

2.引用法律条文,确定罪名

3.引用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

4.提起公诉的决定

(八)送达部门

(九)公诉人的法律职务、姓名、

(十)日期、公章

(十一)附注

五.注意事项

思考题:起诉书与起诉意见书的异同

一.相同点

1.制作的条件基本相同;

2.都不是对有关人员的最后的处理性文书;

3.均以案件为单位;

4.结构基本一致(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等、犯罪事实、证据、理由);

5.叙述犯罪事实时,都要写明“七要素”,都要选择恰当的叙述方法,都要求详略得当。

二.不同点

1.制作者不同,致送单位不同;

2.性质不同; 一为起诉意见,一为起诉决定

3.法律依据不同。

4.发文字号写法不同;

5.当事人的称谓不同,基本情况个别项目不同

公安:写政治面貌,

检察院:不写出生地

又聋又哑或盲人,注明)

6.起诉书有时要写辩护人基本情况,起诉意见书不用;

7.起诉书要写告知的情况(双向告知)和审查起诉的情况(工作四项),起诉意见书不用; 8 .在审核事实上,起诉书细于起诉意见书;

9.在叙述事实上,起诉书简于起诉意见书;

10.证据写法不同;

11.理由的写法不同;

12.署名的要求不同;

13.在遣词造句上,起诉书严于起诉意见书。

第五节 不起诉决定书

一.定义 P169

——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的条件,而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法律依据 :《刑诉法》

法律依据 格式

第142条第1款 绝对不起诉 1

(第15条) (法定不起诉)

第142条第2款 相对不起诉 2

(微罪不起诉、酌定不起诉)

第140条第4款 存疑不起诉 3 《诉讼规则》第290

单位:以人为单位

送达:

注意:不要写“此致× ×”等

二.作用

具有终止刑事诉讼和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的双重效力,一经送达,羁押的应立即释放。

三.内容和写法

称谓:被不起诉人

(一)案件事实

1、认定涉嫌犯罪的事实

2、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的事实

(二)不起诉理由、法律依据和决定事项

(三)告知事项 (3个格式2个相同)

(四)检察员签名、日期、公章

四.注意事项: 理由要有针对性

五.适用问题

1.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有错,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提请复核意见书》;

2.检察院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制作《检察意见书》,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第六节 抗诉书

一.定义 P175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刑诉法》第181条、 第205条第3款

《刑事诉讼规则》第397-411条

《民诉法》第185条、187条

《行政诉讼法》第64条

提起形式 :

上诉程序提出(上诉审抗诉)

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审抗诉)

目的:变更或撤销原裁判

二.作用

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工具,是引起二审或再审的法定依据和必备程序之一。

三.刑事抗诉书(上诉审抗诉)的内容和写法

1、标题、发文字号

2、原裁判情况

⑴案由

⑵原裁判结果

3、审查意见

4、抗诉理由 (核心)

具体分析错误所在,论证正确意见。

⑴认定事实有错误(事实不清, 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遗漏罪行等)

注意:

A、有多起犯罪事实:只叙述认定不当部分

共同犯罪:只重点叙述漏定或错定部分

B、列举证据 内容要点,

与犯罪事实的联系

⑵适用法律错误(定性、定罪、量刑不当)

①因认定事实错误导致

指出错误

提出正确意见

②纯属理解错误导致

肯定原裁判认定事实正确

指出错误

阐明正确意见

注意:

论述应如何认定行为的本质,从而适用法律: 引用罪状

量刑情节

⑶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影响正确裁判

违反程序的事实表现

影响正确裁判的现实或可能性

阐述正确的诉讼程序

⑷审理时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

因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影响正确裁判

5、结论性意见、法律依据、决定和请求事项

结论性意见:综合概括抗诉理由

6、尾部

致送单位名称、署名、日期、公章

7、附项

四.写作要求

㈠针对性要强

㈡理由要充分

㈢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第七节 公诉意见书

一.定义 P179

——是公诉案件中依法出席法庭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对证据和案件情况集中发表意见时所使用的文书。也称“公诉词”。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160条

《诉讼规则》第330、347条

适用范围:一审普通程序公诉案件

二.特点和作用

㈠特点

1.总结性 2.论证性

3.补充性 4.宣传性

㈡作用:有助于审判人员准确执法;

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

有利于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

三.内容和写法

㈠标题 ㈡被告人姓名

㈢案由、起诉书号、呼告语

㈣引论 (固定)

写明出庭的法律依据和任务,并对法庭调查进行扼要概括。

㈤公诉意见(重点)

1.根据法庭调查情况,综合概述法庭质证情况、各证据的证明作用,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根据犯罪事实,论证应适用的法律条款,并提出定罪及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意见。

3.根据庭审情况,在揭露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基础上,作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视具体情况定)

㈥总结全文

㈦落款、签名

法 律 文书

第五章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各主要法律文书的定义、内容和写法;其中一审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理由部分要写哪些内容;了解民事调解书的写法、了解裁定书与判决书的区别)

第一节 概述

一.定义

——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

二.作用

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一种重要工具,是国家权力的象征。

三.分类

按适用范围和性质分

按文种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按程序分: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刑事)

第二节 一审民事判决书

一.定义 P222

——是人民法院根据民诉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法律依据:民诉法第138条

二.内容和写法

㈠标题与案号

1.标题

三个要素:

制作法院、诉讼性质、文书种类

例如:×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案号 立案年度、法院简称 案件性质简称 案件顺序号五个要素组成。如(xxxx)x民初字第x号

㈡诉讼参加人及其基本情况

1.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原告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条件)

被告(同上)

第三人(同上)

2.诉讼代理人及其基本情况

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㈢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和审理经过

㈣事实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P224

⑴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⑵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意见

⑶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2.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重点) “经审理查明”

⑴事实:8要素、纵横交错法

⑵证据:

要求:

写出证据的名称、主要内容、对证据的分析

㈤理由

根据法律、法规、法理,阐明对纠纷性质、当事人责任和解决纠纷的看法。 “本院认为”

1.判决理由(灵魂)

2.判决的法律依据

要求:

a.要有针对性

案件特点、争议焦点、诉讼请求

b.要是非分明

c.要充分、严谨

d.引用法律依据要准确、全面

㈥判决结果(主文)

要求:

a.明确

b.具体

c.完整

㈦诉讼费用的承当 P292

㈧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

㈨署名、日期、核对戳记

第三节 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分类 P185

㈠刑事判决书

1.公诉案件 适用普通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单位犯罪案件

2.自诉案件

3.自诉、公诉案件并案审理

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1.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2.自诉案件

二、定义(公诉案件、普通程序)

——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依照刑诉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罪、适用何种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作出的书面决定。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162条

适用范围:有罪判决

(内容) 无罪判决(绝对无罪)

无罪判决(存疑无罪)

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6 周岁,精神病人)

三、内容和写法

㈠首部

1、标题和案号

2、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

被告人

辩护人

3、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㈡事实和证据 P188

1.控辩主张

⑴概述公诉机关的指控 犯罪事实

证据

适用法律意见 定性 ⑵概述被告人方的辩护

被告人:供述、辩解、自行辩护

辩护人:辩护 意见、证据

2.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重点)

事实

经举证、质证的证据及其来源

对有异议的进行分析、认证

⑴事实

⑵证据

证据的名称、内容、证明目的

① 证据的写法 :

简单或无异议:集中表述

复杂或有异议:分析、认证

一人犯数罪或共同犯罪 分项 逐人逐罪

②要求 ㈢理由(灵魂)

1、确定罪名

2、明确量刑情节

3、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态

4、对被告人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态

5、判决的法律依据 刑法 司法解释

要求:

㈣判决结果(主文) P190

1、定性量刑的

2、定罪免刑的

3、宣告无罪的 绝对无罪 存疑无罪

要求:主文表述要规范。

㈤尾部 P219

1、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

2、署名(审判员、书记员)、日期、公章、核对戳记 量刑

第四节 一审行政判决书

一、定义 案件的实体问题

二、事实

1、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概括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证据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2、当事人诉辩主张

⑴ 概括原告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理由及诉讼请求;

⑵概括被告的答辩意见

⑶简述第三人的意见

3、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三、理由

1、分析被告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分析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

3、引用法律依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参考

四、判决结果 P306

第九节 民事调解书

一、定义 P237

——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法律依据:民诉法第89条

二、内容和写法

㈠案由

㈡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事实

原告

被告 主要意见

第三人

案件的事实根据不同情况写:

法院确认的事实 (前提:开庭审理、查清事实)

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前提:受理后审查)

㈢协议内容

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

协商达成一致的,作为协议内容的最后一项

由法院决定的,在协议内容后另起一行写

㈣ 法院对协议的确认

㈤ 写明调解书的生效条件和效力 P302

第七节 民事裁定书

一、定义

——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

裁定书 判决书

1.所解决的问题不同 程序问题 实体问题

2.内容和格式不同 无须叙述事实 须叙述事实

3.上诉的规定不同 一般不准上诉 准许上诉

( 除明文规定外)

上诉期限10日 上诉期限15日

4.使用频率不同 若干个 1个

三、适用范围

一审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起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补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等等

二审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等等

第八节 刑事裁定书

一、定义

——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有关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二、刑事裁定书与刑事判决书的区别

裁定书 判决书

1.所解决的问题不同 程序问题 实体问题

部分实体问题

2.表现形式不同 书面、口头 书面

3.使用频率不同 若干个 1个

4.解决的实体问题 对下级法院审判结 新情况

不同 论的确认;根据罪 新问题

犯在执行期间的情

况变化,对原判结

果作出的某些变动

5.上诉或抗诉的

期限不同 5日 10日

三、种类

1、从内容分

解决程序问题的

解决实体问题的 确认原判决的

判决执行中的 减刑

假释

减免罚金

2、从程序分 一审。二审复核审审判监督。执行 。各程序通用

请根据所给材料制作一份文书:

蒋洪夫妇都是湖南××县人,两人一起来到××市闯荡,什么工都打过。20xx年活泼可爱的儿子蒋荣出生,给家里增添了许多欢乐。夫妇俩在海华市场租下2个小摊位卖青菜,一家人生活得平静而幸福。20xx年5月21日,蒋洪的妻子方慈象往常一样准时送5岁的儿子蒋荣去幼儿园上学,7时18分左右,走到离家门不远的南晖路垃圾收集场时,被突然掉头的、属于秋林小学的校巴(粤A-030××)的尾部撞倒,蒋荣当场被校巴后轮压死,方慈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出事后,司机杨××驾车逃离现场,当日上午被警方追获。××市交警大队海珠二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本案司机杨××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蒋洪接受不了司机杨××和秋林小学过少的赔偿费,于是在调解不成后决定起诉到法院。

该校巴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险。

法律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七条。

一、起诉时应当制作哪种类型的起诉状?

二、本案可以起诉谁? 赔偿权利人对保险公司有直接请求权

三、赔偿项目

四、赔偿数额

一、起诉谁?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二)

1、《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 《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20xx年10月1日)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法》第五十条(旧 )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二、赔偿项目

1、侵权责任法(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法发〔2010〕23号

四、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0xx年7月15日)

三、赔偿数额:

1、广东省公安机关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2、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上述责任限额从20xx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xx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xx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xx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蒋洪,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广州市海珠区南箕市场个体户,住×××××。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广州市秋林小学,所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男,××岁,××省××县人,广州市秋林小学司机,住×××××。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保险公司,所在地地址:广州市××路××号××大厦7楼,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一、确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因交通肇事犯罪而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损失800000人民币元,其中医疗费×××元、死亡补偿费××××××元(蒋年慈××××××元、蒋威××××××元) 、丧葬费××××元、被扶养人生活费××××元、交通费××××元、住宿费××××元、误工费××××元;

二、对上述费用,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险限额范围内直接赔偿××××××元;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广州市秋林小学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对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元,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1、被告人与的秋林小学关系,刑事犯罪事实,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负全责;

2、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的事实。损失的事实(详写)(两者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的支出)。

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

3、购买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

法律依据:《刑诉法》第××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址

1、身份证、户口本 P1

2、村委会证明 P2

3、死亡证明 P3

4、广州市交警大队海珠二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P4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P5 (如有调解)

6、××保险公司的企业登记资料 P6

7、广州市秋林小学基本资料 P7

8、驾驶证、行驶证 P8

9、机动车辆保险证 P9

10、司机杨××与小学签订的劳动合同P10

11、病历 P11

12、医疗费单据 P12

13、丧葬费用的单据 P13

14、收入证明和误工证明 P14

15、交通费单据 P15

16、住宿费单据 P16

17、责任强制险保险单 P17

问题:

1、起诉时应当制作哪种类型的起诉状?

【提示】起诉时应当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2、本案可以将谁列为被告人?

【提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本案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将肇事司机、肇事车辆车主和保险公司列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人。

3、这种类型的起诉状,事实部分应当包括2个层次的内容,具体是什么?两部分中哪一部分才是叙述的重点?为什么?

【提示】(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在事实部分应当包括2个层次的内容,即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的事实,两者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2)后者应当详写。(3)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只能提出民事损害赔偿。

4、这种类型的起诉状与民事起诉状的写法有不同吗?

【提示】首先要分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法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作了规定,即被害人只能对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民事起诉则既可以就侵权行为提起直接损失赔偿,也可以提起间接损失赔偿。因此二者诉讼请求的范围不一样。其次当事人法律上的称谓也不一样。再次,附带民事起诉状应阐明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的联系。

处置要求:根据案例的材料制作一份附带民事起诉状。

【提示】用顺叙的方法叙述。应当叙述交通肇事事故发生的事实,交通肇事事故的发生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的事实。重点在造成的损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的事实方面。法律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0xx年1月15日早晨,任职广州市秋林小学司机的被告人杨××驾驶春华小学脚制动不合格的大客车(粤A-03087)到海珠区南晖路接学生上学,7时许汽车在南晖路垃圾收集场路段掉头时,被告人杨××没有察明车后情况,使大客车尾部左侧将原告人的妻子蒋年慈和儿子蒋威撞倒,致使年仅4岁的儿子蒋威当场死亡,而蒋年慈也在送医院后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出事后,被告人杨××驾车驶离现场。

该事故的发生,根据广州市交警大队海珠二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二被告人杨××负全部责任(见证据2),而第一被告人是肇事车辆的车主。

第二被告人的交通肇事行为,使原告人幸福温馨的家庭瞬间家破人亡,至爱的妻、儿被夺去了宝贵的生命,只剩下原告人孤零零1个人,家不成家!伤心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