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 贫 协 议 书

扶 贫 协 议 书

甲方: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肇庆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怀集县诗洞镇云田村委会丙方:怀集县诗洞镇云田村委会

为稳步推进诗洞镇云田村委会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加快贫困户脱贫步伐,尽快实现脱贫目标,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协议。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甲方对其扶持给乙方养殖的生猪享有在养殖过程中的知情权。

2、甲方对乙方出现生猪饲养管理不善或未经允许私屠出售等情 况的,有权认定乙方已获得了本次养殖收益。

(二) 义务

1、甲方扶持乙方优质生猪苗头作为甲方扶贫物资。

2、甲方对乙方的饲养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并给予指导。

3、非因乙方原因或遇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扶持乙方饲养的生猪死 亡或遗失的,经甲、丙方和见证方确认,甲方可按乙方所损失的生猪头数给予不超过原提供标准的猪苗给乙方饲养。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乙方对甲方扶持的生猪享有自主饲养权,有权自主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饲养。

2、乙方对其饲养的生猪(仅指甲方扶持的生猪,下同)出栏后享有销售权,乙方可选择通过市场自行销售。

3、乙方对其饲养的生猪享有收益权。乙方出售其饲养的生猪收益归乙方所有,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截留、扣减、占用其收入。

(二)义务

1、乙方应对甲方扶持的猪苗应尽职尽责地饲养和管理,按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卫生和疾病防疫等检查检测,饲养过程中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须在饲养过程中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和丙方报告生猪饲养情况。出现生猪疫情时须及时主动组织治疗,并尽快报告丙方。

3、未经甲方和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饲养的生猪进行私屠 1

或出售,否则视为已获得本次养殖收益(比照其他贫困户本批次平均养殖收益计算)。

4、对非正常死亡或未经卫生防疫等部门许可的生猪,乙方不得私自出售或食用。乙方因私自屠宰或销售未经卫生防疫等部门检测的生猪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丙方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丙方对甲方提供的生猪在养殖过程中享有知情权。

2、乙方对甲方扶持饲养的猪苗采取不合理的饲养行为,丙方有权要求其改正。

(二) 义务

1、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扶持的生猪养殖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督,做好相关记录和登记工作。

2、丙方指导并协助乙方做好生猪的科学饲养、卫生疾病防疫等服务工作。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和监管员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丙方(怀集县诗洞镇云田村委会)签名(盖章):

见证方(怀集县诗洞镇扶贫办)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2

 

第二篇:免 责 协 议 书

免责协议书

免 责 协 议 书

客户赵琴芬女士等四位游客,参加本社产品:新马泰三飞9晚10日(SH15079),2月29日出发。

因为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导致HX235航班的起飞时间从原本8:20提前至7:55。同样,出团通知书上的也提前至5:45。由于集合时间较早,赵琴芬女士方面无法接受,于是提出建议:由本社交还护照,客户四人自行前往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本社与供应商再三协商,目前接受此建议,但由于与“出团通知单”上条款完全违背,故在此声明: 因赵琴芬女士不能按照出团通知书上要求时间抵达机场与领队汇合,而改为自行前往,此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本社概不负责。

客户签名_______________ 上海到此一游国旅

24x7服务热线:400-828-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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