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展厅装修施工合同书

展会展厅装修装修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施工内容(见附表:工程预算表)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预算表施工项目中全部材料的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为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为                   以上款项不含代购及不确定项目,代购及不确定项目最终结算以规定标准为依据,以实际发生量结算。以上金额均为税前报价。(详见附表:工程预算表。)

   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设计施工图纸及效果图。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二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协调施工项目与城管、消防及项目所在地物业之间的关系并办好相应的手续;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区域的,负责做好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验收前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严格保证施工质量,所用材料保质保量。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拒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P6016—97)标准执行。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所用材料进场进行验,并在单项工程完工进行单项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提供书面工程验收单。出具工程验收单后,三日内结清工程尾款。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如甲方未按规定结清尾款,则视为自动放弃保修。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工程过半是指:框架工程完成,除定制项目外均以完成。

十二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生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            元,甲方延误 5天以上,乙方有权撤离工地,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三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保定市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保定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  注意事项

施工期间,甲方将场地钥匙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

十五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工程变更所立协议与本合同同样有效。

5.本工程所发生款项以附表《工程预算表》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所发生工程量结算。

备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                          

 

第二篇:展厅装修装修施工合同书

展厅装修装修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施工内容(见附表:工程预算表)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预算表施工项目中全部材料的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为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 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为项目最终结算以规定标准为依据,以实际发生量结算。以上金额均为税前报价。(详见附表:工程预算表。)

三 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设计施工图纸及效果图。

四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二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协调施工项目与城管、消防及项目所在地物业之间的关系并办好相应的手续;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区域的,负责做好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五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验收前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严格保证施工质量,所用材料保质保量。

六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 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

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拒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

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P6016—97)标

准执行。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

不负任何责任。

十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所用材料进场进行验,并在单项工程完工

进行单项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提

供书面工程验收单。出具工程验收单后,三日内结清工程尾款。在工程

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如甲方未按规定结清

尾款,则视为自动放弃保修。

十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过半是指:框架工程完成,除定制项目外均以完成。

十二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

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

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生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

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为 元,甲方延误 5 天以上,乙方有权撤离工地,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

作为违约金。

十三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保定市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保定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 注意事项

施工期间,甲方将场地钥匙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 十五 附 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工程变更所立协议与本合同同样有效。

5.本工程所发生款项以附表《工程预算表》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所发生工程

量结算。

备注:

展厅装修装修施工合同书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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