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申请书

刻 章 申 请

兴宁市公安局:

兹我单位因应税务局要求,需要申请重新刻制“兴宁市XXXXXXXXXX有限公司”#5@p专用章1枚(地税/国税,之前未刻制),望给予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现由我公司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办理刻章备案手续。

特此申请

法人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兴宁市X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所需材料: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 刻章申请书一份

 

第二篇:刻制发票专用章申请书

刻制#5@p专用章申请书

XX县(区)公安局治安(股)(支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5@p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要求,现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申请刻制#5@p专用章 枚,请予准刻。

单位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经办人: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附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一份(交原件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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