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协议书

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

程荣清,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凤英,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 养 人:

程华荣,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江明,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福安,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建军,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xx年12月26日

 

第二篇: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____________

  党支部:____________

  村村委会:__________

  老龄委:____________

  子女: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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