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赡养协议书

老人赡养协议书

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 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第二篇:旧房翻建及赡养老人协议书

旧房翻建及赡养老人协议书

为了避免纠纷、促进和睦团结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朱阿水、朱阿明俩兄弟拆去父母朱阿桂、黄阿钗所盖的老房子,翻建新房之时,兄弟俩共同提议签此协议。

1、兄弟两家的土地分界:以朱阿水夫妇新建房屋西墙外3.5米为界线,界线以东的土地划归朱阿水夫妇使用,界线以西的土地划归朱阿明夫妇使用。如果在界线上建筑围墙,围墙墙体占用的土地当在界线以西(在朱阿明界内)。

2、朱阿水、朱阿明兄弟两家都留一间卧室给父母居住,直至寿终为止。厨房、客厅、卫生间、通道、前后埕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与老人共用。

3、今后朱阿桂、黄阿钗疾病的诊疗费、护理、陪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共同承担,五五分成。今后朱阿桂、黄阿钗生活不能自理时,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共同承担对老人的抚养责任。

4、朱阿桂、黄阿钗老人生活费:自20xx年5月1日开始,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按月付足,每家每个月各付500元给父母,于新历每个月的第一天一次性全额付清(具体由媳妇负责)。若干年后,参照实际的生活成本而调整生活费金额。

5、节日补贴:两家各自在每年的端午节和春节前给父母各买一套新衣,其余的节日补贴按照乡俗办理。

6、朱阿桂、黄阿钗在宗教方面的费用:由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共同承担。

7、父母是否分开居住:随父母意愿。

8、父母实际居住在哪一家:随父母意愿。

9、看家护院、照顾子孙:随父母意愿。朱阿水、朱阿明两家均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

10、过去的协议、契约、合同的内容如果与本协议内容相冲突的,以本协议书为准,按照本协议书执行。

11、未尽事宜,再协商解决。

1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朱阿水和陈阿萍夫妇、朱阿明和郑阿妹夫妇、朱阿桂和黄阿钗夫妇各执一份。

协议书签订人: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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