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协议书模板

      

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政策,充分发挥大学教学资源和专业人才优势,培养培养紧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作办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办学的资格审验与考核

1、经甲方实地考察并认定,乙方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学校,且具备   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甲方同意与乙方合作办学。乙方办学具体地址为:                             

2、乙方负责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核与评估工作。并根据考核与评估结果,对本校工作认真进行总结与整改。

3、甲方可单独对乙方进行考核与评估。甲方根据考核、评估的结论(含前项结果),可对乙方进行奖惩或决定予以撤消。

4、合作办学相关资料由甲、乙双方共同保存。

    二、招生专业及办学层次

1、每年招生专业及办学形式、招生人数,由乙方根据甲方招生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学科专业优势、办学资源及生源情况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2、具体招生专业及办学层次

三、招生对象和地区

    面向社会招生,招生地区原则上限定在乙方所在地区。

    四、办学地点

    办学地点严格限定在乙方所在单位,利用乙方所有资源办学,不得异地办学及转移办学权。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合作办学相关规章制度。

    2、制定年度招生计划,负责新生录取工作。

    3、制定和拟定招生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教学大纲,主持制定各学期教学进程,并监督乙方组织实施。

    4、负责选定教材版本,统一订购并将教材发放乙方,并在学生毕业前将教材款结算完毕。

    5、负责选聘主讲教师,并审核乙方受甲方委托选聘主讲教师及辅导教师的任课资格。

    6、对教学质量负全责,不定期实施教学全过程的检查督导。

    7、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命题、印卷、评卷),视需要派监考和巡视人员。

    8、负责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填报、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的发放。

    9、负责合作办学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及管理。

   10、定期对乙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11、定期召开合作办学工作会议,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1、每年做好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申报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录取工作。

    2、招生宣传应依据甲方招生简章进行,不得发布虚假不实的信息及做出误导考生的承诺,招生宣传材料需经甲方审查后发布,并在甲方备案。乙方不得招收未经录取的学生。未按甲方规定进行招生及招生宣传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3、负责合作办学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及管理。

4、负责学生的教材预订、领取和发放工作。

    5、协助做好教师的选聘和各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工作。乙方选聘主讲教师,需经甲方审批、备案。

    6、负责甲方选派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监考人员等的接待工作(安排食宿、订购返程车票)。

    7、协助甲方做好合作办学的考试、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因乙方管理不善给学生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危害等,由乙方负全责。

    8、严格执行甲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超范围和超标准收费。如果学费高于或低于甲方收费标准,须持当地财政主管部门批文,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9、乙方应在学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将教材预交款交给甲方。

10、经常与甲方沟通情况,及时反映师生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每学年向甲方上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一份。

六、学费分配比例

所收学费双方分配比例为甲方        元/三年,其它归乙方收取。

七、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当年      日前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的帐户。

八、双方承担的费用

1、甲方

1)支付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勤费、宿费、补助费。

2)支付教材采购费用。

3)支付教学管理和其它正常支出。

2、乙方

1)支付面授教师讲课费、监考人员监考费。

2)支付面授教师差旅费。

3)支付出题费、评卷费。

4)按 元/学时标准支付甲方选派面授教师补助费。

5)支付乙方发给成人教育学生的教材邮寄费。

6)支付成人教育学生的实习、实验费。

7) 支付教学管理和其它正常支出。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凡未经双方同意,一方变更或违反协议,按违约处理。如果任何一方要求中止合作,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中止后,双方应保持密切合作,保证教学质量,直至全部学生毕业离校。

以上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公章                                    公章

二○##年   月    日                       二○##年   月    日

 联合办校协议(分校)

甲方:中央民族大学                     法定代表人:

乙方:河南建景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央民族大学(简称甲方)与河南建景教育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平等友好协商,就合作培养学生等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为发挥各自拥有的教育资源优势、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友好合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培养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合作原则

双方秉着诚信互惠、平等互利、相互支持、互相理解、相互配合、共同确保双方信誉的原则、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开展合作办学。

三、合作范围与内容

合作办学模式:2+3本科、2+2大专(乙方学制2年),甲方学制为2、3年。

专业:航空服务、地铁、民航运输与管理。

合作形式说明:在乙方学习二年,高中基础课,并通过相应的国家考试,获得学历,可以入学在甲方,进行三年专业学习,甲方负责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文凭。

四、权利、职责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职责与义务

1、甲方拥有自身法定的权利

①维护学校的信誉;

②确定招生与宣传的方式、方法、时间;

③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制定,修改本方管理办法和制度;

④有权收取在甲方学习的学生的费用,并全部支配;

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具体规定其他权利。

2、甲方的职责与义务(在甲方学习期间)

①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②提供教学条件、场地和设备,并收取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实施教学管理;

③负责组织学生材料,帮助学生按照政府的办学流程教授课程;

④负责学生在甲方三年学习的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办理和颁发毕业证;

⑤负责推荐学生的就业;

⑥招生按签订协议书具体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职责与义务

①维护学生的信誉;

②专业的确定、教学与课程计划、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式与标准的

制定;

③审核、制定招生与宣传的方式、方法、标准内容;

④任课教师选派、聘用、 考核、评价与监督;

⑤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制定,修改本方管理办法和制度;

⑥负责开具所收学费的收款发票;

⑦有权收取在乙方学的学生费用,并全部支配;

⑧保证将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100%推荐到甲方,不送其他院校;

⑨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具体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乙方的职责与义务(在乙方学习期间)

①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②负责教学管理;

③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负责教学辅导与成本;

④提供教材目录、教材、辅导参考资料;

⑤负责学生在乙方二年学习的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办理和颁发毕

业证;

⑥为甲方在合作中的工作提供方便;

⑦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具体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五、经费分配

1、在甲方学习的学生费用由甲方收取并自行支配。

2、在乙方学习的学生费用由乙方收支并自行支配。

六、具体约定内容

(一)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二)双方必须对各自内部单位和人员在项目操作过程中的质量加强

监督管理,确保合作成功,本合同的实质是,乙方的合格毕业生可以入学甲方。

(三)双方均不得违约,必须按合同和协议书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工作,

以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

(四)双方合作中,同一项目不得因与第三方的合作而影响对方利益

与名誉,更不得造成对方的损害。

(五)对本协议中未及的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由双方协

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商谈具体补充附件,清单和备忘录,

均构成本协议书的内容之一。

八、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责任。

九、双方建立对合作项目的交流协商和评价机制,每年举行一次洽谈

交流、评估会议、总结、讨论、健全合作机制,完善操作执行办法,开展新的项目合作。

十、本协议书暂定合作期限为十年,如一方需继续合作,应在合作期

限到期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续签合同。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协议全部条

款或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时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合作办学(民办)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友好协商,就合作筹办学校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学校名称及地址

二、学校性质

民办/非民办法人单位,出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分校承担责任,学校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

三、学校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学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约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出资方可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增加或减少投资总额。

四、学校组织机构

1、分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分校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分校重大事项。

2、校长由乙方根据专业需求推荐,董事会决定聘任。

3、校长对分校的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宣传、招生、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

4、分校独立经营,财务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5、分校教职工由乙方依专业予以聘任。

五、办学原则和方向

分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将分校办出特色,并积极探索先进的办学模式。

六、合作分工

    甲方:负责协调当地的行政、规划和土地主管部门,落实分校用地规划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乙方:负责分校设立的报批(包括提供全面真实的书面申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办理设立分校相关的登记手续,负责办校方案及分校整体规划设计方案。

七、其他事项

1、关于合作方的投资比例、收益分配,待分校审批通过后,另行协商规定。

2、关于分校的资产归属、董事会的人员组成、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事宜,待分校审批通过后,合作方另行协商规定。

3、关于分校的发展规划、班级划分、人数设定等事宜由分校章程专门规定。

4、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年  月   日

       民办公助办学协议书

甲方:xx县人民政府                  乙方

为了整合优势教育资源,打造教育精品工程,共同发展xx省xx县教育事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在xx县创办一所全封闭、寄宿制民办公助学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xx学校

2、学校性质:民办公助学校

3、学校用地

①、学校选址:

②、征地面积:200亩。

③、征地方式及费用:120亩校园用地由甲方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低于60年。80亩教工生活区用地由甲方以零收益出让给乙方,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承担办理土地手续的相关费用,乙方以x万/亩的出让费取得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年限不低于70年。拆迁、补偿、安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管理模式: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5、办学规模:终端办学规模为学校,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拥有教学班140多个,在校学生总人数6000-7000人。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为学校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甲方负责学校用地的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气至校门口)及承担所需相关费用;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办学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许可证、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工商税务许可证等);甲方派专人(副县级及以上)协助学校成立筹建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对涉及学校工程项目建设事项给予特事特办、优先优惠政策,减免有关费用,并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帮助解决;甲方应就乙方申办学校的优惠政策和规范相关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制定相应的红头文件,为乙方提供一站式服务。

2、甲方应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乙方自行招聘教师,其人事关系、档案可由县教育局或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教育部门对本校教师的资格认定、业务培训、职称评审、晋级、评优、教龄计算等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比本县公办学校教师优先权;

甲方应允许乙方在甲方各乡镇择优选聘部分优秀教师来校任教,应允许甲方当地名优高中教师来乙方学校兼课,应允许在全县公办学校范围内聘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来校担任行政管理;以上人员与乙方签订聘用合同,在乙方任教期间工资由乙方发放,但甲方应当连续计算其教龄和工龄,其离开乙方回原单位,继续享受原单位职工同等待遇;乙方从外地聘请的教师和乙方投资人及其子女,其户籍、人事关系愿意转入甲方的,甲方应按照引进人才相关规定,优先办理。

3、甲方应依法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乙方学校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教研活动、教学评估、校长及师资培训、表彰奖励、学生扶贫助学等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县教育局要加强教育教学业务指导,提升办学水平,教育局在下达教育计划、划定招生范围、拨付教育经费时要给予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甲方为乙方划定区域招生,并允许乙方跨区域招生。

4、甲方应依法维护乙方办学行为。乙方依法享有办学的自主权,甲方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乙方学校的合法教育活动和正常教育秩序;甲方应严禁对乙方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应严禁侵占学校合法的财产和教学场所。

5、甲方应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甲方在十年内不再批建同类民办学校;甲方应指定乙方为全县唯一的举办高考补习班的学校,县内其他学校不得举办高考补习班和招收高考补习生。

6、乙方的投资额达到投资总额人民币xx万元时,甲方应根据江西省相关文件中的建立民办教育奖励制度,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00万元。为支持教育事业,甲方应每年在教育基金中,拨付600万元给乙方,用于高中教师、优秀教师工资补贴。

7、如因政策原因或学校经营不善导致学校无法正常运转,甲方应按成本价收购学校,并给予乙方一定的利息补助。

8、甲方应保证政策的延续性,不因调整领导而导致对乙方的政策的间断甚至取消,若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办学权益。

2、乙方应根据项目投资要求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在xx年x月底落实不少于xxx万元人民币的建设资金。

3、乙方按照《xx学校建设进度要求》进行建设,保证xx年8月前完成第一期建设工程,并于xx年9月正式开始招生办学。

4、乙方不得在建设中途撤资离场;不能改变土地用途而建设与教育无关的建筑。

5、乙方要制订《学校章程》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依据《学校章程》的规定,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乙方学校收费办学按照相关政策,实行收费备案制,甲方允许乙方收费市场化。

7、乙方招聘教职员工要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办理医疗及养老等社会保险。

8、乙方享有招生的自主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就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投资总额(xx万人民币)5%的违约金。各方因本协议或其他附属文本等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未尽事宜

本协议签订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违背本协议的基本精神,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法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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