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施工
招 标 文 件
编号: 号
招 标 人 名 称:XX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日 期:二O一0年八月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XX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工程名称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施工投标人资格预审工作业已结束,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若有兴趣参加本工程建设,请持本通知书到XX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购买招标文件500元及光盘200元、图纸费500元(售后不退)。
二、请投标人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应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四、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七折收取);两家咨询公司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国家标准的1.2倍)。
招标人:XX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传 真:
联 系 人:
电 话: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第七章 图纸、工程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意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省建筑市场管理条列》、和建设部20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详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以及投标资格预审。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投标邀请书)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第七章 图纸、工程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文件的意见
7.2 除7.1内容外,资格预审文件或后审文件以及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经建管部门备案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 18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并通知给所有投标人。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语言文字)。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11.2为方便电子评标,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交不可更改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该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应能打开并运行,在开标会上招标人将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同时检验。
注:随本文件配发的电子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人的投标电子文本(商务部分)也必须刻录在本光盘中,否则将可能造成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造成投标出现重大偏差(见本文件30.2)。
11.3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投标报价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投标报价说明;
(5) 投标报价汇总表;
(6)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1.3.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l 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l 措施项目报价表;
l 其他项目报价表;
l 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
l 人、材、机详细清单;
l 降低投标报价的说明、证明材料;
l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l 主要设备清单报价表;
(7) 替代方案及报价书 (本工程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8)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
(9)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内容根据安徽省工程量清单实施细则,进行调整。)
11.4 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法人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证书、质量认证证书、主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证书、企业信誉和荣誉证书(上述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均放复印件);
11.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建造师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
(4) 项目管理管理机构配备情况特殊说明资料(招标人特别要求的)
(5)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6)同时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建造师及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来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工程施工现场,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11.4.3拟分包情况表;
11.4.4投标单位的业绩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1.4.5施工组织设计部分 :
(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 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 资源配备计划
①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商务标。
12.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现场影响施工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及施工现场所需因素的价格体现。本工程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以清单编制的范围为准。
13.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13.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和利润,同时劳动保险费、规费和税金应体现在报价中。
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3.5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报价(含分部分项工程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报价或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等情况,一律做无效报价处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更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13.6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施工现场整理费用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甲控材料表中为暂定价材料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招标人通过询价后只调材差;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土方工程的各种因素并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需按规范要求和相关规定施工,如无特殊原因该分项工程不再进行经济签证。
13.7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3.9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
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 劳动保险费;
(2) 建筑税金;
(3) 应缴纳的各种规费;
(4) 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费、暂定金及备用金;
(5) 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可竞争费用包括: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
(2)综合费;
(3)利润;
(4)工程特殊费(提前竣工措施费、优良工程费、交通干扰费 、特殊技术措施费等)。
13.10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执业章”并签字。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一笔不少于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采用投标保证金形式:
16.2.1投标保证金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开标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定标后7日内予以退还,但最迟也将在本须知第13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16.6.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6.4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标价的。
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方案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6条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7.2条规定。
17.2如果本须知前附表第16条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项规定的份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采用打印(签名和需要签名部分的日期除外),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 投标人按照本须知第18.3条款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8.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订并标明“商务标”、“技术标”。
19.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9.1.3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 招标人名称
(2) 招标编号
(3) 工程名称
(4) 年 月 日 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1.4 电子清单计价文件随商务标正本封装。
19.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拟派建造师、造价员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法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承诺书(参见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三提供的格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 (外省建造师必须出具由投标人所在地建筑业管理部门开具,有效期为30日的该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工程造价人员注册证书,非本市企业进境备案证明。所要求到场人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以上要求有一项不能满足者视同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评审,标书将原封退回(以上材料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和公证件无效)。中标单位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机构管理人员证书由招标人代为保管,直至招标项目竣工为止。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投标人应携带所有参与评审的资质、业绩、信誉证书及合同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以上原件不能出示的,该项不予计分,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XX市建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业绩库。(外省工程奖项必须按省招标办的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建招函〔2009〕23号》)。
24.4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24.4.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4.4.2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
24.4.3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24.4.4 验证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
24.4.5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并经招标人确认;
24.4.6 经确认无误后,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将电子清单计价文件输入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24.4.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24.5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的。
26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及资格后审
2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经评审确认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合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26.2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开标后,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审后审标准和方法以及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后审资料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七名专家评委组成,专家评委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应不少于三分之一(最低不得少于两人),评标活动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设有标底的,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价合理幅度的;
(二)不设标底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的。
经评标委员会论证,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30.1投标偏差的界定和评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3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一)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第18款规定要求加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符合招标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三)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四)投标人名称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五) 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人员“执业章”及签字的;
(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
(七)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八)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清单计价文件或电子清单计价文件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九)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
(十) 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投标工期缩短超过合理幅度而又无充分理由说明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
(十一)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
(十二)不可竞争费用中-*费率有其中一项低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费率弹性区间下限进行竞标的。
(十二) 分包不符合《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的。
30.3 细微偏差
30.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0.3.2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包括补正投标报价)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细微偏差需要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签字认可。
30.3.3经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1.1.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出现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标出的单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合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金额;
31.1.2各项报价书中,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合计或总计)金额时,应以各细目价格、费用(合价或合计)金额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合价或总计)金额。
31.1.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31.1.4 投标人填报的特殊或贵重材料设备以及其他材料设备采用的品牌、数量、单位、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标准)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进行澄清修正,但所报的单价不变。
31.1.5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填报的为准。
31.1.6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建造师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报的为准。
31.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合格投标文件分别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2.4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
32.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3、投标人措施费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33.1、凡没有按照建设部89号文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造价指数的要求对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等费用进行报价的。
33.2、对模板工程费、脚手架工程费、垂直运输费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进行报价时,报“0”费用的;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机械闲置或拆旧完毕为由,只报人工费的。(注:此项费用在单位工程中不发生时可以不报费用,发生时必须报出费用)
34.评标方法和标准
34.1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经评审的投标最低价法,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选出投标价最低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但投标价低于成本的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34.1预算控制价:
招标人委托具备资格单位按有关计价规定,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各投标人的报价如果高于招标人预算控制价的,则作为无效报价。工程预算控制价将在开标前向所有投标人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天。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避免投标人恶意竞争,招标人将设最低限价。
最低限价的确定:
低于招标人预算控制价的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下浮10%(含10%)做为最低限价,如果低于或者等于其最低限价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作为废标处理。(如果投标单位有效报价只有三家,则直接取算术平均值下浮10%做为最低限价)
34.2商务标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控制性预算价以下最低限价以上的为有效投标价,否则其投标价无效,并作废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名、有效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名……依次类推。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34.3、技术标合格性评审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合格商务标报价由低到高的前三名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或者不合格(技术标和项目管理班子得分合计达60分以上含60分 的为合格)。经评审合格的,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并从其余投标人中,按商务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补齐三名投标人进行评审。
各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用同一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逐项打分,汇总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最终得分。
34.3.1技术标评标方法
(一)、技术标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下列格式、顺序编制技术标书,并注明页码,以便查找。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书应具备但不局限于以下提示的内容:
1)技术标书封面
2)技术标书目录(自编目录)
3)经法人签字并盖章的授权书:
4)对招标文件条款的确认及响应(包括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和要求的确认、承诺和对工程质量、工期、售后服务的承诺);
5)有关资格证明及相应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证书、质量认证证书、主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证书、企业信誉和荣誉证书(上述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均放复印件);
(二)对技术标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初步评审。
1)工期不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期限,有施工总工期的保证措施。
2)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有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3)安全文明施工,有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
4)有健全的项目管理机构及明确的职责分工。
5)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符合工程所在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进度计划明确;机械设备配置及人员、材料计划安排妥当;施工工艺程序合理,对关键部位或节点有先进合理的措施。
6)工程施工须使用的大型专用设备。
(三)、技术标详评 (8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 (满分10分)(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 )
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中: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
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差: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
施工段划分不合理。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满分10分)(优10分、良8分、中6分、差4分)
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
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
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
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
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 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
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 没有违约责任承诺。
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8分)(优8分、良6分、中5分、差2分)
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中: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及检测设备 (8分)(优8分、良6分、中5分、差2分)
优: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
良: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
中: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5分)(优5分、良4分、中3分、差1分)
优: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良:总体布置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基本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中: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总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5分) (优15分、良12分、中9分、差4分)
优: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良: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
中: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
差: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
7)安全文明措施 (8分)(优8分、良6分、中5分、差2分)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
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正确。
中: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
差: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
8)质量承诺与保证措施(8分)(优8分、良6分、中5分、差2分)
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9)新技术应用与承诺 (8分)(优8分、良6分、中5分、差2分)
优: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充分,违约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最大。
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次大。
中: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
差: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工期没有具体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
(四)建造师业绩,项目班子及管理经验 (20分)
1)、拟派建造师资质及专业能满足要求的得4分;为省级以上优秀建造师(含省级)加2分,市级优秀建造师加1分;
2)、管理班子配备6分:项目管理班子组成(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两个>)均持证上岗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需要得6分,上岗证每少一个扣2分,建造师或者项目管理班子配置不能满足的不能推荐为中标单位。
3)、投标企业拟派建造师施工的工程上三年度获 “科技示范工程” 或者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得4分。(以证书为准)
4)、拟定该工程建造师所施工的工程从开标之日上推三年获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得4分,获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工地”的得2分。获得多项的,以最高奖为准,不重复计分;(以证书为准)
注:1、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有关条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6.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商务标中有违返国家清单规范及2005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中低于成本有关规定情形,有权组织有关专家重新评议,取消中标资格。
36.3投标人不能按招标文件履行相关义务,以及发现分包、挂靠;无正当理由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不能完成合同谈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7.2建筑业管理部门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发现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8.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9.1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39.2 自开工至竣工验收期间内人员伤亡以及财产的损失或损坏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39.3 中标人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中标人应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这些措施应符合有关环保和施工安全文明的规定。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声和其他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39.4 中标人在施工前应提交一份本工程总体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进度的计划安排,供招标人批准。
39.5 中标人建造师必须参加招标人(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会议的内容是总结前段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等工作,审查剩余工程的计划并处理根据“提前通报”程序所提出的问题。中标人建造师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招标人请假,否则每一次缺席扣500元。中标人建造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且不得离岗,否则离岗一天扣1000元,合计(缺席、离岗)天数超过30天按违约处理,并另扣合同价1%违约金。合同签定后,中标人建造师证书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必须存放在建设管理总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39.6 招标人将指定专人检验中标人所完成的工程并将其发现的缺陷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3日内做出整改,否则按1000元/天进行罚款,从当期的工程进度款款中扣除。
39.7 中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材料的质量和价格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货。
39.8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9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0、支付担保
本工程不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41.1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工程款必须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应提交支付工程款达规定额度的有关凭证,达不到规定额度的,建筑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41.2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决算总价款的6%,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方式为:
(1) 工程竣工合格之日起在规定保质期截止日内无质量问题,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
(2) 如果在规定保质期截止日内存在质量问题,待质量问题修复,顺延一年后,经检验合格,全部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如仍存在质量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41. 3工程价款其它具体支付方式由招标人在合同专用条款内予以明确。
43、中标人拟定的建造师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4、施工过程中如中标单位违约,时间超出15天,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只支付已完成工程量50%的价款,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条款前附表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
通用条款(略)
一、定义
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所有现行适用的法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所有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协商
4、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适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适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另行通知 职务:另行通知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另行通知。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另行通知。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另行通知 职务:另行通知
职权:另行通知。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本条不适用。
7、建造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下达开工令之前。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7天。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立项计划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以书面形式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现
场交验承包方。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令下达前一周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执行通用条款第8条。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根据需要双方在签定合同时约定或在以后的补充条款中约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对工程中的专业工程进行专业分包,具体形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月25日报上月工程进度、及下月工程计划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至少提供两间办公室和相应的办公桌。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加以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达到文明示范工地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9.1(8)款约定执行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建造师及施工管理人员要接受发包人或受委托人的考勤,缺勤1人次罚500元人民币,建造师每周驻现场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且必须参加工程会议,每缺勤一次罚500元人民币,每周检查,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以后不补。每天上午10点向发包人或受委托人交当日考勤记录,未考勤、逾期的作缺勤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一周。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一周内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下原因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设计重大变更。
(6)不可抗力。
对于上述原因,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避免上述事件对工期的影响。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工程中间涉及费用变更的隐蔽部分验收,按跟踪审计方案程序确认,不涉及费用变更的隐蔽部分验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17条及工程验收规范要求执行。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按本合同通用条款20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0%以内的材料涨降价和政策性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投标中标价加减设计变更加减经济签证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材料涨降价超过±10%时, ±10%以外材料差价按实调整,±10% 以内(含±10%)部分不作调整,调整的材料差价只计取税金;材料涨降价没有超过±10%(含±10%)时,发生时不作调整。材料涨降价调整依据为《XX市工程造价》对同一材料施工时所布的价格和招标时所发布的价格的差值,《XX市工程造价》上没有发布的材料差价调整依据为施工时市场价和招标时市场价的差值(甲乙双方及监理三方共同确认)。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无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按跟踪审计方案程序执行,每月1号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形象进度付款,具体为基础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一层结构封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二层结构封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三层结构封顶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40%,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初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给业主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备案并决算审计结束后三月内付至工程决算价款的94%,余款6%作为质量保证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执行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28.1-28.5约定,按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要求的厂家品牌型号规格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书中未明确的,由发包方和使用方指定厂家品牌型号规格。
八、工程变更按跟踪审计方案程序与本合同通用条款31.1—31.6约定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跟踪审计方案程序与本合同通用条款32—33约定执行。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3套竣工图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管道、 基础、主体结构。竣工时间为通过工程验收合格的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不适用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跟踪审计方案程序与本合同通用条款33.3约定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 另行协商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执行,向业主支付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另行协商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XX市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__二_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_XX市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_XX市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无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XX市有关规定办理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不提供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投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__10份__________
46.1双方缩写合同副本份数:______8份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工程进度按月考核,按月在工程进度款中扣罚工程延期罚金(罚金500元/天),次月不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如在总工期内,决算审计后退还工程延期罚金,不计利息,不奖励。工程竣工时间超出总工期,按工程延期天数计算罚金,工程延期一天罚金5000元,多罚退还,少罚如数罚。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发包人:
承包人: (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同招标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同招标内容。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同投标文件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工程质量保修期期限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1.2合同订立地点:
11.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致: (招标人)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 (以下简称“发包人”)就 工程施工 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根据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并无条件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 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 (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合同名称)的投标、施工、竣工和保修,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 理 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____ ___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三、承 诺 书
我公司郑重承诺:参加该工程的投标,保证无出借资质、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等现象的发生,保证按投标标书中的项目管理人员进场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同时无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否则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开标时要另外单独提供原件一份,以备查验)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并承诺按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条件、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 天的工期和招标文件或业主开工令的要求如期开工、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施工机械设备到位,并按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之前经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确认后使用。
8、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我方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合同以及及时进场施工,并认真履行合同和其它各项承诺。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11、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13、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首页格式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书
工程量清单报价合计:
编制人员(造价执业人员): (签字)
编制人员(造价执业人员): (执业章)
编制日期:
(一) 投标报价说明
1.本报价依据本工程投标须知和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制。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
3.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
4.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5.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
6.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
7.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余表格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单项工程汇总表
2、 单位工程汇总表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5、 措施项目报价表(一)
6、 措施项目报价表(二)
7、 措施项目费用分析表
8、 规费和税金清单报价表
9、 零星工作项目报价表
10、其他项目报价表
11、主要材料报价表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盖公章)
应就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各工种负责人分别填表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图表。
(1)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 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6)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
(5) 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 资源配备计划
①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 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8)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六章 工程技术经济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XX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3、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必须保证响应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和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内容,否则招标人有权另选施工单位,中标人若中途中止合同,招标人按已完成工程合格部分(监理签认合格)的50%工程款结算,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必须具备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质量理体系的良好运行。
5、材料(设备)采购确定和要求
1) 本工程所需的相关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由中标人根据设计及合同的要求选购供货,但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主要材料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使用。
2) 中标人采购的全部材料必须是全新并没有缺陷的。中标人负责选购和确定的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和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和规范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产品质保书、购货发票复印件和检验试验报告。招标人对任何材料使用的批准,并不分担中标人应负的责任。
6、本工程原则上除本招标文件约定的由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外,其它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采购提供,但招标人保留对部分材料(设备)的采购权,如招标人要求对某些材料进行自行采购,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意愿。
7、计价应依据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承包人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企业定额或《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省、市造价站颁发的计价依据,并参照XX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XX市工程造价》或市场采购价进行编制,主要参考定额:
1)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8、建筑材料价格参照最新的XX市市场价格信息结合实际情况自报。
9、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自行计算风险包干,并对本工程的各种风险及其费用作出正确的判断,体现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七章 图纸、工程规范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1《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3《安徽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1.4《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公认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和以及设计图纸上要求的施工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并且上述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字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
第九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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