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协议书范本

《消防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承  租  方:山西太原滨河大饭店

(乙方)承  建  方:

为确保东升鸿福大饭店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20##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昌吉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检查,因(乙方)安全检查员检查力度不到位,经(甲方)查出隐患,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3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甲方)东升鸿福大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甲方)负责监督检查。

  9、(乙方)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甲方)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乙方)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需与饭店现使用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甲方)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罚款。

  (4)施工人员在饭店内应履行饭店规定,不得使用一楼、二楼、三楼等营业区域卫生间,只可使用四楼员工卫生间,更不得在卫生间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施工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施工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饭店保卫部备案;由甲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承租方(甲方):新疆昌吉市东升鸿福大饭店

承建方(乙方):

日  期:

 

第二篇:消防安全协议书范本

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1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简称本社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本社区属乙方购买所有或居住的********住宅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 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消防逃生演习活动,定期安排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2. 负责本社区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 负责在本社区发生火警时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为本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三、乙方责任义务:

1.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动,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属住宅房屋或车辆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3.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4. 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5.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6.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7. 其它作为本社区业主或住户所应承担的消防责任义务。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物业分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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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2

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管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房间,姓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以下简称小区。

为维护本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小区内各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安全责任制执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甲、乙双方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书,以达到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小区内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经常及时地向乙方宣传国家、市政府、公安消防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消防和治安保卫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制定小区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制度。完善消防、治安工作的责任制,并负责小区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和有关的安全教育普及工作,开展必要的防火安全活动。配齐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三)负责检查小区内重点及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所有治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日常工作中的防火、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隐患的整治工作。申报审批业主住宅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防火工作。

(五)负责火险、火灾的扑救组织工作,刑事治安案件报警及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火警现场的保护调查。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六)负责检查清理消防安全通道及公共区域内私自存放的各种物品,并对物品所有者发出警告通知书。

二、乙方责任

(一)加强防火、防盗基本常识学习,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各种防盗能力。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小区管理者做好入住登记工作,并按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在入住前办理好居留证、暂住证、就业证,需要保姆、家庭教师的业主,请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政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配合小区管理者,填写紧急联络表格以备在住宅出现报警及危及安全情况时,能及时

联络各位业主,防止出现严重后果。如无法联络及乙方未能预先安排将住宅钥匙交与甲方保管的情况下而又不留钥匙,致使甲方未能及时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使用住宅内的多种电器设备时,不得擅自挪动住宅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如烟感、温感、喷淋头等装置)。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带入小区内。

(六)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和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任何由于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为了小区内所有业主的安全,进入小区必须使用安全门锁系统和访客对讲机。

三、违约的处理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条款。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将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此协议书如有与国家和上级主管机关规定不符之处,当以国家或上级主管机关规定为准。

甲方:乙方:施工方:

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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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3

为确保本次的顺利举办,杜绝意外事故发生,特向参展单位提出如下要求,请严格遵守执行。

一、_________严格服从本次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认真遵守相关的消防安全法规。并负责对自己的施工人员、参展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自觉保护馆内设施,严禁损坏展厅设备。展厅内的墙面、地面不准粘贴任何物品。管内搬运物品,地面陈列金属类物品,要对地面采取保护措施。

三、禁止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高温灯具。严禁超负荷用电。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化学危险品进入展馆,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动用明火。

五、如需动用电气焊作业,要提前申请。经展场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及时打扫清除,展品的可燃包装材料不得存放在展馆内。

六、在布展及展出期间负责看管好自己的展品及展具。

七、不埋压、圈占、损坏、移动消防设施、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处粘贴或悬挂广告。

八、展会期间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每日闭馆前认真检查展位设备及设施是否正常完好,确查无隐患后,关闭电源,方可出馆,并作出当日检查记录。

九、发放资料及宣传品必须遵守组委会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发放,不挤占别人空间。未经组委会允许,禁止一切容易引起展场秩序混乱的公关活动。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请参展单位加盖公章后寄到大会组委会处一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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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书(参考文本)4

甲方:

乙方:

为保障消防系统能正常发挥其作用,确保消防安全,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单位现有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乙方按甲

方现有的自动消防设备项目进行维护保养。

二. 甲方已设置下列的自动消防系统项目(打“√”)是乙方的维护保养

范围,设备清单详见《消防设施一览表》。

( )①. 火灾自动报警;

( )②.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③. 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变频恒压调速水泵供水的消火栓系统;

( )④. 气体灭火系统;

( )⑤. 有管网干粉灭火系统;

( )⑥. 泡沫灭火系统;

( )⑦. 防排烟系统;

( )⑧. 消防设施联动控制系统;

( )⑨. 防火卷帘、电气控制关闭的防火门、防火窗;

( )⑩. 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内的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三. 维护保养方式:

乙方对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消防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测试,检测时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落实并根据检测情况填写报告(格式见附件),检测报告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别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备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现自动消防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乙方在 个小时内查处维修。

四.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检查工作,有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管理自动消防系

统,每两周进行一次自测,并做记录供乙方参考;甲方在工程改(扩)建和设备维修过程中影响消防设施的,应先通知乙方,由双方根据情况做好确保自动消防系统正常运行的措施。

2. 乙方要确定专业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对合同范

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负维护保养责任。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自动消防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检测报告》负责对消防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检验,所有消防设备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全面的检测、维护,不得偷工减料、马虎应付了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不合格者更换。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要商议续约事宜,甲方有权另选择中山市有相应维修保养资格的消防工程队伍承担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责任。在未签订新的维护保养合同前,本合同将继续有效,双方仍受本合同约束。

六. 维护保养费用支付:

根据市物价局中价费(1997)第10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维护保养费是 (注:对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验收合格未满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统,第一年内属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不用支付维护保养费);因维护更换消防设备所需的费用另按合理价格计算、支付。双方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后一星期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维护保养费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结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须支付合同规定的维修保养费外,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每年维修保养费的 %的滞纳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响自动消防系统的运行,对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2. 乙方不按期对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的,应按每

年维护保养费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导致自动消防系统缺乏维护保养而发生故障,对因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应偿付对方当年维护保养的 %的毁约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内,甲方另选维修保养单位并签订新的维修保养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范围内的自动消防系统损坏,双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双方均有责任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自动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双方主管部门或中山市消防局调解;调解不成,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和双方主管部门各执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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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工程维修保养合同(参考文本)5

合同编号:

甲方:××××业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二零零二年年九月五日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市XX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市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

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20xx年9月5日起至20xx年9月5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

( 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 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 元)。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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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消防协议(参考文本)6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针,“突出重点,早做准备,统筹安排,服从大局”,以对人民的财产负责的精神,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加强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防火工作,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7、所有参施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仓库、易燃物堆放场所)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要“严禁烟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卫消防领导,要对消防员日常工作进行提示指导。

3、消防员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甲方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5、甲方发现火灾隐患,要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甲方、公司及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乙方施工队队长必须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人。

3、乙方必须成立安全消防组织(必须有书面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4、乙方要接受甲方对其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消防知识提问及考试,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项目及时整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

5、乙方要设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乙方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并消防隐患。

7、乙方不准将消防器材及设施它用。

8、乙方不准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

10、乙方不准随意动火和明火作业,乙方如须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项目经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落实看火监护人,在确认周围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设备必须安全完好。动火施工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懂防火知识,有防火预备措施,有看火人,记录动火时间、地点。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11、施工交叉作业时,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

四、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负 责人:

乙方名称: 负 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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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委托管理协议书 (参考文本)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

安部第60号令),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

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武汉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规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

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由乙方租赁使用的位于 房屋范围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给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义务: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及便利的消防安全管理环境。

4、为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组织保障。

三、乙方责任义务: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

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拟订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

组织实施防火安全的自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积极支持配合和参加甲方组织的防火检查

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自觉培养消防意识宣传消防重要性。

3.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4. 不在所承租的房屋内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 不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管道煤气等燃气具。

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教育和培养员工或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学习消防逃

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7. 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8. 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9.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其它消防安全职责。 10.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提出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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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参考文本)8

甲方;北京XX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XX广场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强化治安、消防管理,增强全体职工及护场人员的法制观念,确保工程生产正常进行,经甲乙观方共同研究协商,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各级有关规章制度。

二、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对全体人员进行治安消防教育,提高全体人员治安消防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三、乙方不得私自乱雇施工人员;必须严格审查,凡是下列人员,一律不准使用。 l、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的人。

2、保外就医的劳改犯或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假释的人。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不满三年的人。

5、精神病人或呆傻的人。

6、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超过60岁的人。

7、对现行政策严重不满的人或因其他因素不宜使用的人,违者查出一人罚款500~1000元。

四、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配备一名保卫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治安消防管理以及日常工作,要建立治保小组,建立义务消防队,确保施工现场范围内的防爆、放火、防破坏及各项消防工作的落实。

五、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消防器材监护和维护,不得丢失损坏。

六、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得脱岗、漏岗和看书、看报、坐、卧、倚、靠、打吨、吸烟、吃东西、带收、录音机,不准在岗位上聊天,精神不集中或打闹嬉戏,不认真执勤,经甲方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后要予以罚款50~100元。

七、保安人员应熟悉责任区内的水源、消防栓位置,消防通道,无火情时,任何人不得借口动用消防栓和消防器材,成保人员要负责检查维护、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整、灵敏、有效状。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成保员有权在现场劝阻任何人吸烟,并按规定每次罚款10—50元,如果成保员不负责、责任区内有吸烟者或发现地上有烟头,对责任区人给与警告或罚款10~50元。

八、保安人员对电气焊工要严加管理要求持证上岗,有用火证,看火人,配水桶,清理周围易燃物,上下作业要接住火化,认真落实“清”“接”“浇”“看”“检”防火措施,手续不全,非电气焊工一律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九、路工现场仓库禁止使用碘钨灯,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热得快,违者成保员有权没收炉具送甲方进行罚款100~200元。

十、乙方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受贿等,一旦发现,无论价值和次数多少,一律清除出场,甲方还要给乙方罚款500~1000元。

十一、保安人员具有外树形象,内保安全的功能,标准高、要求严、责任心强,要求着装整洁规范,带好安全帽、袖标和胸卡,如违反此规定,对乙方人员罚款50~100元。甲方按照现场条件范围,要求乙方人员加派工人进行看护,如乙方达不到所上的人数,缺少1人罚款100~500元。

十二、乙方人员不听从甲方管理,不接受工作任务,顶撞领导,同志间不团结,吵架打架,上班时间酗酒、赌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损失或重大危害的,要清除现场,罚款100~500元。乙人员文明执勤,坚持原则,有突出表现及时清除现场火灾隐患或抓获盗窃分子,乙方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十三、保安人员有权制止野蛮施工现象,上道工序不得破坏下道工序的成品,有权制止乱写乱画污染成品的行为,督促施工人员做到活完场净,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以上问题要登记好找有关领导进行处理。楼内设有库房的要求有专人管理,成保员进行监督;库内不准乱放、混放、易燃物品要隔离存放,保持清洁,防止火灾隐患。

十四、木工油工在操作时,成保员要进行监督,要达到完活场清及时清理刨花、锯木,应该切断电源,油工并准在工程内进行分装与调料。

十五、保安人员要做到保管好施工现场材料、设备以及成品、半成品,严防磕、碰、砸、泡、丢失损坏,加强水源管理,做到无跑、冒、滴、漏,防止水淹发生。如果查不到破坏人;责任由成保员负担,罚款100~500元。

十六、保安人员在执勤中遇到正在作案人员,要奋力擒拿,决不能手软,现场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酗酒、滋事、流氓等违法乱纪事件,成保员要敢于管理化解矛盾,对有的成保员在施工现场不管不问、看热闹,甲方要给予严重惩罚。凡是现场材料、设备、工具被破坏丢失,执勤人员没有发现,抓不到破坏者,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七、本协议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的工程项目竣工(完工)及所有人员全部撤出现场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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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治 安 消 防 协 议 书(参考文本)9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专业)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为安全顺利实施编

号为 的劳务(专业)合同,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甲方负责管理和协调与工地和其他专业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

工事项。但甲方对安全施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乙方按照双方劳务(专业)合同和本协

议的规定应负的责任。

1. 治安保卫机构

1.1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其治安、消防工作责任人。乙方必须指定专人或建立治保会及调解

组织,并按照“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为:负

责外部劳务队内部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缓解、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统一管理工地上的

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1.2 甲乙双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

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雇用人员的管理

2.1 乙方拟雇用的外部劳务人员必须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证明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由

乙方登记造册,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审核的内容包括:

(1) 是否有合法证件证明其身份的来源;

(2) 有无参加反动邪教组织;

(3) 有无前科等违法行为记录;

(4) 身体是否健康、有无甲类传染性病及精神分裂症,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5)是否巳年满十六周岁。

2.2 经审查批准参加项目施工的外部劳务人员,应交纳身份证复印件或所在地乡(镇)政府证明以及—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逐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外部劳务人员档案及管理卡。

2.3 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严禁卖淫、嫖娼、吸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传播封建迷信、非法传教,严禁酗酒闹事、寻衅滋事。

2.4、对有违法行为的劳务人员乙方要及时查处清退,对治安秩序混乱,发生案(事)件多的外部劳务队伍,要及时组织整顿,对不接受整顿或整顿后治安仍不明显好转的外部劳务队伍,甲方有权予以清退。

2.5 外部劳务队伍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内部的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由公安机关查处。在未查处完结之前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擅自离队,甲方有权建议工程、财务主管部门暂时停止工程款结算。

2.6 对国家有强制性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进行严格审查,持证上岗作业。

3.临时住房和工地的治安管理

3.1 乙方的在工地的临时房屋规划、结构必须符合防火、防盗的要求,每个宿舍要选择1—2名责任心强、有群众基础的人员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宿舍管理必须建立管理制度,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常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3.2 乙方劳务人员现金存放量不得大于5000元,存放处必须门窗牢固,有保险柜,并有人值班。务工人员个人钱物、贵重物品由个人自行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防止丢失被盗。

3.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看守,严防丢失和被拆卸、盗窃。

3.4 乙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4. 爆炸作业的管理

4.1乙方需使用爆炸物品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先向公安部门申报.提供相关手续,经审批后,在用工单位专人监督下方可使用。对接触爆炸物品的乙方外部劳务人员,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4.2 从事爆破作业的外部务工人员,必须持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员作业证》才能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作业证》要妥善保管,严禁转借、涂改。公安机关要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定期考查,发现不宜从事爆破工作的要立即更换。

4.3 乙方确因工程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必须由甲方负责提供爆炸物品,严禁外部劳务队伍私自购买、储存爆炸物品。

4.4 爆炸物品的领取必须有两人以上,由甲方正式职工办理领用手续,实行“旁站”监督。人工运输时,应保持安全间距,运输过程中严禁携带烟火等物品。

4.5 乙方进行爆破作业时,用工单位必须派员进行监控。监控爆炸物品的领取、使用、清退和爆破防护。爆破现场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设置警戒,待危险区人员全部撤离后,方可发出爆破作业开始的信号,爆破作业结束后,要认真仔细查作业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紧警戒。

4.6、爆破作业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及时清点全部退库、登记、入账,严禁在施工作业现场临时存放爆炸物品,严禁私藏、私拿、私用、赠送、转卖、转借或以物换物,乱收乱放。

5、化石和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物等均为国家财产。乙方应按国家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立即把发现的情况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按甲方和监理的指示做好保护工作。由于采取保护措施而导致工期延误,如果监理批复同意延长工期,甲方可相应延长乙方工期。

6.消防

6.1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用电、用火管理。外部劳务队临时宿舍、办公区内应按防火安全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在禁火区内必须设置禁火标志,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使用明火。

6.2 甲方定期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生火险隐患,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对用电必须按规定由专职电工负责,严禁私自乱接电线、乱接电源。

6.3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安全标识

7.1 乙方应在工地和工地毗邻地区设置足够多的、醒目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标识,以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对工地人员和周围群众的人身、财产损失。

8 检查

8.1甲方及监理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乙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甲方和监理均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甚至清退出场。

9惩罚

9.1 乙方人员违反本规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法分别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治安行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外部劳务队伍中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治安案件、群体性治安事件屡有发生,治安秩序混乱的;

(2)外部劳务队伍内部管理制度不严,防范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善,工作失职,以至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在社会上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工作不负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火灾、爆炸等重大治安灾害和责任事故的。

10.费用

10.1 因遵守本协议书而产生的费用和税收,由乙方承担。

11.责任

11.1 因未遵守或未完全遵守劳务(专业)合同和本协议书中的义务,而给双方雇用人员和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1.2 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中的义务而使甲方受到业主(发包人)、第三人或者行政机关的处罚、索赔或者额外负担费用,甲方有权在乙方劳务所得中扣除相应价款,扣款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其他未尽事宜(或具体要求)

13.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1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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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参考文本)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和电话: 无锡暂住地: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租赁甲方位于无锡市崇安区通沙路北侧的房屋,现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把 号(门面、住房、仓库)房屋 间约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向乙方收取以下费用:

(1)、房租金每 年 元人民币(视情况需要,协议期满后甲方有权调整);

(2)、管理及设施费每 年 元人民币,以上租金和费用应以此性付清,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

(3)、同时乙方必须上缴甲方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协议期满或者终止时一次性退还乙方。

(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此房租金为不含土地、土地使用、房产、租赁等有关的多种税、费。如果现实产生,由甲方代收代缴,实际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必须先付房租金然后才能使用,如果协议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在协议期限届满日之前提前十五日缴清下期房租。乙方如果逾期 日未付租金的,视为不续租,甲方有权在期限届满后租赁他人使用。

如果乙方有本条第一款之情形,但届时乙方又想续租,除应当如数缴清租金外应当支付应缴房租总额每日(至少但不限于15日) 作为补偿金。

三、甲方对其房屋、,下水道、消防设施等应检查维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下水道、消防设施等损坏,由乙方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第三人犯罪或侵权等原因)造成房屋毁损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维修其享有所有权的财产的责任。

四、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后,内部装修、门面装潢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乙方不得直接作价给甲方或者作价以抵偿本应支付给甲方的租金或者其他费用并不得拆除。

五、甲方协助乙方接通水电并要求乙方按照水、电,每月按时结算水电费,乙方不得拖欠。

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甲方不承担乙方经营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及所有责任。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房产,乙方已经交付的剩余房租金和保证金双方约定视为违约金之一部分,不予退还。

(1)擅自改变经营项目;(乙方的经营项目为)

(2)自行将房屋转租、转让及转借的。

(3)乙方拖欠甲方租金累计达十五日的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被主管行政机关查处的。

(6)乙方拖欠甲方代缴水电等费用自应缴之日起满 月的。

(7)乙方因连续 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被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没有限期改正或者在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 次消防安全事故并且乙方负有责任。

(8)、乙方非法改建房屋或者装修期间改变房屋机构,经过甲方书面要求限期改正而不改正的。

(9)、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之情形出现,但是乙方没有在 日内付清租金及补偿金的。

八、如果甲方遇政府拆迁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以致事实上甲方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该房产租赁合同的,乙方同意终止该合同。(如在租赁期内甲方应退还乙方未到期的房租金但不承担乙方的装潢费、搬迁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如遇线路停电、停水等原因,甲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协议期满,如房屋所有权方继续出租该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十、租赁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另一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双方在履行该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并且协商不成的应通过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一、因向违约方索偿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是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审计费、交通费等),双方约定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在履行该合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生效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的律师事务所留存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认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免收损失,甲方与乙方订立以下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甲方定期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乙方自我检查,明确防火责任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改正存在的隐患,乙方如不履行改正视为违约(参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二、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配备灭火器并按照制定的位置规范摆放定期检查换药,保持良好状态。乙方对其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抢救物资。

三、 乙方不得在租赁房产内私自接拉电源、电线禁止私自改建房屋结构和设立改建厨房等用火用电设施,禁止使用煤气、液化气、电类加热器等烧煮器具。

四、 乙方生活区与经营区必须分离,物品堆放整齐,禁止人员在经营区过夜。

五、 乙方租用的门面、住房或者仓库必须投保火灾财产损失险,如不办理,产生的损失必须全部由 乙方承担。禁止存放危险物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上报甲方备案,物品堆放规范留有救生消防通道。

六、 本责任书与租赁协议有同等效力视为租赁合同的一部分,同步生效。

七、 如果违反本消防安全责任书,视为违约参照本租赁协议第七条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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