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协议书

北京海航家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经营,特签署本《消防安全协议》

1 乙方所有员工,商户,顾客禁止在卖场任何部位吸烟(包括厕所,库房,配电间)杜绝明火;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检查,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2乙方对租赁场所及其本身的经营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应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3乙方.商户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卖场内消防栓,灭火器前严禁堆,堵,压,遮挡商品和各种易燃物;不得随意挪动,损坏消防器材;卖场防火卷帘门下,消防栓前严禁摆放商品和杂物。

4.乙方商户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在原有用电审批基础上需曾加或改造用电设施,必须经商场工程部审批,有专业电工安装检验;禁止私自接电,接线板串联,发现故障立即维修。

5乙方餐厅,小吃,熟食加工间配置灭火器,设备,仪器严格按规范安装操作,专人专岗,禁止离岗,加工完后随手立即断电,断火,关好开关。

6.乙方商户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并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

7.乙方新厂家进店装修须申报工程部经门店负责人,店长,工程部,安保部在进场施工单签字审批后方可施工。

8乙方.所有员工营业期间穿工服,佩戴工作证,健康证,遵守劳动纪律,营业终止后清除易燃物,拉闸断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应严格遵守,如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以下罚款,造成火险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乙方当事人及厂家处罚500—2000元;造成经济损失及重大影响的除赔偿外,还予追究个人,厂家的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消防协议书(简版)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年月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年月日竣工;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消防验收的要求:

五、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 一次性闭口 合同方式确定。

a.本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工程竣工后按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的审定价进行决算调整;

六、合同价款的支付

1、验收通过,出具消防备案证明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七、违约

1

1价的1%罚款。

2方米建筑面积100元罚款,并由分包人整改至合格。如该工程不能一次性(以消防验收单位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的意见为界限)通过消防验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八、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或预算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一、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二、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三、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一式贰份。

2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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