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代理服务合同(标准版b)

招商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招商(租赁/销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一、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住宅)项目的招商租(售)代理,该项目位于,租(售)面积共计平米。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三、费用负担

(一)本项目的宣传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投放、户外广告投放、网络媒体广告投放、印刷宣传材料、楼书等)由甲方自主支付;

(二)具体租售工作的开支及人员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销售/租赁价格

(一)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平米至元/平米之间,物业费为元/平米/月,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租赁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米/月至 元/平米/月之间(起租期1年),乙方可视市场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的租赁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乙方代理佣金为所售 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乙方按成交额的 %提取,销售代理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或支票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如果是租赁,乙方代理佣金为所租 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第一个月的租金总额的 %提取,剩余的 %等代理期限结束后 1

一次性结清。

(二)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租售合同签定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项目的代销责任已经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甲方在首付房款后 天内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佣金后应开具相应的#5@p等凭证。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户所交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经甲方确认签订合同并收齐房款,甲方应不迟于 天将房款代理佣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属分期付款的,经甲方确认后,每月一次将房款的佣金部分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四)因客户对认购合同违约,所收的认购合同定金,应全部返还客户,以避免影响本公司的品牌形象。

六、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相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3、销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预估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数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还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正式委托书。

(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相应的便利,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单元不发生误打;

(三)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七、乙方的责任

(一)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责任: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谈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相应的宣传和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的承诺。

(二)乙方在销售/租赁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和过度承诺。

(三)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 2

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四)乙方无权收取客户所付款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八、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项目可租售面积全部卖完的情况下,本招商服务代理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合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荐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行为而导致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认为本合同无继续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选择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成交总额佣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特别保密条款

(一)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荐下义务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泄密而导致合同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成交总额佣金的 %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对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三)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委托的招商服务工作,按招商计划书约定按期进展,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 元扣除乙方的代理 3

佣金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无法近期进展的,乙方有权顺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期限与第三方签定认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扣除 元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务费。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客户意见反馈内容,如延期提交,除特殊原因(如国家及集团的节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风雨等),经双方协商甲方未同意延期提交的,乙方每延迟一日甲方按 元扣除乙方招商服务代理佣金。意见反馈内容应如实反映广告发布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意见反馈内容进行实地抽查,如出现隐瞒或作假事项,每确认一次除按广告发布合同约定内容进行广告费用扣款外,甲方有权按次 元标准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四)如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过 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乙方有权按 元/日的标准计算并收取违约金,同时追索甲方所欠费用。

(五)乙方不得将经甲方签字确认的销售策略等机密文件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需要公开声明道歉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六)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现第三方指控与招商服务合作相关的侵权事件,应由乙方负责消除影响并赔偿全部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四)其他约定: 。

特别条款:在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洽商、谈判、协议签订、协议执行的各个环节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当形式腐蚀甲方人员,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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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深圳XX产业园项目招商与后期运营代理服务合同

深圳XX产业园项目招商与后期运营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深圳市

电话:0755-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权属于甲方的“深圳XX产业园” 项目(暂用名,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招商策划及后期运营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且承诺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概况:

本项目委托事项概况:就“深圳XX产业园” 项目招商策划及后期运营代理服务事宜。

本项目情况:

a、项目名称:深圳XX产业园;

b、项目地址:深圳市XX区XX办事处XX路 ;

c、总招商面积: XX万 平方米;其中,项目招商代理指标:总代理招商面积: XX万 平方米(按实际协商面积为准)【(其中一期: X万 平方米;二期: X 平方米(以最终的甲乙双方协定面积为准)】

备注:项目商业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租赁价格和收取方式。

二、委托期限

乙方的代理招商期限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展开招商工作之日起至项目可完成招商率达85%以上止。代理期满后双方视合作情况再行运营管理等其他合作事宜。(若双方确认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未采取相应工作行动,则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30天后自动失效解除)

三、合作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向乙方提供全部项目招商所需资料,并为项目实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甲方负责完成公共部分标准装修和其他配套设施等;

3、 甲方提供项目详细的宣传物料及宣传推广费用;

4、 甲方提供现场营销中心(招商处)的全部装饰、装修及办公设备的配置,

5、 经双方讨论决定的计划、方案、策略等,甲方在变动前必须争得乙方意见。若有违背,酌情节而定,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不负相关任何责任;

6、 乙方上报要求甲方回复的方案/计划/报告等(涉及第三方的事件除外),甲方应在X日内予以回复,乙方超过X个工作日未获得回复,视为甲方对相关资料已确认同意。特殊问题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 甲方委派财务专项人员负责乙方招商过程中客户的款项收取及开具#5@p等工作,乙方实行独立运作,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不

得对乙方独立运作造成影响;

8、 甲方负责办理客户相关招商证据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配备专业的营销团队进行本案招商工作;

2、乙方负责对本案的招商进行总体招商策划思路,公关活动、招商执行等;保证落实本案招商队伍,行使招商现场的执行和管理,完成招商任务;

3、乙方负责在甲方书面授权的范围内对本案进行招商,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招商任务;

4、制定项目综合招商控制计划,并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动和项目运作的规律性适时进行计划调整;

5、 协助甲方进行项目统筹、实施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与研讨,及时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困难给予甲方提醒,并提出参考解决方案;

6、 向甲方汇报项目工作进展,并按照双方商定时间提交阶段性工作成果。根据客观情况,需发生变更时,应向甲方汇报,并征得甲方同意;

7、 乙方负责项目招商人员的配备、培训及团队的具体调配安排,招商人员的工资、佣金等由乙方承担,乙方配备的招商运营中心工作人员应不少于XX人;

四、服务取费标准与结算方式

(一)产业定位与规划费;

甲方支付乙方团队XX产业申报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XX万元),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预付XX万元整(¥XX万元),剩

余部分等XX产业园区申请下来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团队进场启动费:

合同签订生效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团队进场启动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XX万元),二十日内乙方提交项目的《项目招商策划思路报告》、《项目营销策划、推广计划报告》。

以上前期启动费在乙方正式招商后X个月内,甲方在从乙方招商代理费中逐月扣除。

(三)招商代理费:

? 可招商商业物业部分按

? 为有效激励招商的成功完成,拟定期提前XX天完成招商XX%以上,按X个月租金收取代理费;

其中以上招商完成率是指乙方完成招商的招商面积与指定可招商面积的比率。

另行约定:甲方因各种关系租赁部分物业面积的总量不超过可租赁物业面积的X%,超出部分乙方全额收取相应代理费。

属于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的铺位,乙方不计提招商提成,同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招商服务工作。如果乙方招商人员已经接待并登记报甲方备案,但事后甲方确因客观需要给予客户租金价格关照,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属此类情况的,其代理费按合同租赁面积的 XX天租金 计提。

(四)其他收益分配

公司创收方面:(本项目正常出租外:租金超出部分、政府补贴的所有费用)公司创收的所有利润,按其XX%计算,在获得该利润后

XX日内支付给乙方。

(五)结算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 X 日前以乙方实际招商面积按约定提成方式支付给乙方,且此费用为税后。(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2、甲方以 银行转账或现金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和其他相关收益。

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账号,乙方确保该账号准确无误,若乙方账号信息发生改变,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承担因账号资料等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帐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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