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规范化管理

考 核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和创业水平,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进程,促进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 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级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由县委组织部备案,并负责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

第二章 管理考核

第四条 未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的,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镇)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回后要及时销假。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根据本乡(镇)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 考核村级班子及村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七条 考核内容。对村级班子的考核主要根据全县基层党组织“星级目标”管理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抓五强、创五好”的标准进行全面考核;对村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重视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八条 各乡镇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与各村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九条 考核的步骤:

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考核组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组成。

2、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乡镇党委负责人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确实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他人填写测评表或转达意见建议。

3、述职述廉。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村级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同时发放并填写。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

5、个别谈话。谈话范围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6、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7、交换反馈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就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被考核村班子集体或个人交换意见。对村班子的有关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8、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村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次。

村干部考核优秀、良好等次实行分类分层评定,优秀、良好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20%。被评定为“差”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次。

9、决定上报考核结果。乡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班子及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干部绩效报酬的发放等次(指推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公布并上报考核结果。

第十条 对村级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差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有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年内工作没进展,在重点工作上有失误的;

4、有群体性上访事件,且造成恶劣影响的村;

5、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经考核属实的。

第十一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3、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级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4、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7、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8、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9、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0、村党组织被评为“三星级”以下的班子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11、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第十二条 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依据日常工作督查来进行。

第十三条 对重点村的班子及村干部的考核要征求县委组织部的意见。重点村包括县级以上党建示范村、十佳村支书所在村、市县级领导联系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下派干部村、重点项目村及灾后重建村等。

第十四条 推行规范化管理试点的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报酬挂钩。绩效报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村干部被评为优秀的,且班子评为“五星级”党组织,绩效报酬按100%发放;村干部被评为良好以上的,且班子评为“四星级”、“三星级”,绩效报酬按80%发放;其它的按60%发放。

第十五条 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五星级”的村班子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由县委统一命名表彰;“四星级”、“三星级”有乡镇党委命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十六条 年度考核在“三星级”以下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指派专人集中整顿,限期整改提高。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村干部,由乡镇党委依照有关法规进行调整。

第三章 激励保障

第十八条 村干部任职期间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基本报酬,标准按照县委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干部全部按照《景泰县村干部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第二十条 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对在村上任职10年以上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合格者,由县委颁发《村干部任职荣誉证书》。重视发挥村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逐步扩大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优秀村干部代表数量。

第二十一条实行在职村干部离任生活补贴制度。村干部任职年龄一般控制在60周岁以下。对在村党支部书记或村

主任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满50岁的离任村干部,每工龄年发放2元/月补助,最高为每月60元。

第二十二条 鼓励村干部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乡镇党委每年末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村集体经营性年纯收入超过1万元的,从当年集体收益中提取20%,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应数额的报酬奖励。

第二十三条 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劳务输出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业绩突出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参照县上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建立完善村干部档案。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做好村干部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对村干部履历表、参加培训、入党材料、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及时进行归档管理。各乡(镇)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有关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鼓励和支持村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培训,逐步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

第二十五条 提高村干部办公经费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每个村年办公经费不少于2000元,并随财政状况逐年增加。

第二十六条 实行过错追究制度。村干部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由纪检部门、乡(镇)党委依纪依法做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附 则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昭苏镇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昭苏镇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学习制度:

1、驻村干部应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和熟悉“三农”政策。

2、加强业务学习,苦练农村工作基本功。

二、会议制度:

1、认真落实周一例会制,及时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安排布署工作,通报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2、驻村干部要及时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中心户长会议,贯彻县、镇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村安排工作。

3、按时参加全镇有关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4、必须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科学制定本村发展规划,制定村干部岗位责任制。

三、出勤制度:

1、驻村干部驻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天。

2、驻村干部每月到村工作情况,必须由所在村签章,片总支签字后,交镇组织办备查。

1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事假、病假必须事先请假,三天以内由村支部审批,三天以上的镇党委领导审批。

四、主要职责、任务: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按时报送各种报表,如实搞好年报。

2、按县考核指标按时收缴农村合作医疗费。

3、认真宣传惠农政策,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在各村落到实处。

4、推广农业种植、牲畜养殖新技术,完成下达任务。

5、防汛抗灾做到底细清,重点明,有预案,有抢险队员,发现灾情及时核对上报,并组织好灾后生产自救。

(二)动物防疫工作:

按镇统一布署,搞好春秋两季的动物防疫工作。

(三)综治、信访、稳定工作:

加强政治敏感性,掌握本村重点户(如困难户、上访户、计划生育对象户)情况,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无越级上访,无责任事故。

(四)计划生育工作:

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辖区内各项计划生育指标达标,无政策外生育、无漏报、无瞒报现象。

(五)安全生产工作:

2

1、搞好辖区内乡村道路的安全监管工作,杜绝三无车辆上路行驶,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抓好辖区内其它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六)大户培植工作:

加强对种植、养殖、加工、营销大户的培植力度,加快一村一品进程,做到主导产业壮大,增收项目明确。要求每村发展种植、养殖大户1-5名,抓点带面,示范先行,梯级发展。

(七)村两委班子建设:

不断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增强“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化党员干部带动作用,选拔德才兼备、勇于开拓进取、有致富本领、年富力强和群众公认的“能人”到村级组织任职,争创“五好党组织”。

五、奖惩制度:

驻村干部年终考核分为三个等级,85分以上为优秀,71-84分为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以此作为镇年终考核、双向选择、聘任交流、干部提拔使用、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

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