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惊提案奖惩办法
1、目的
为鼓励本厂员工主动报告虚惊事件或其它安全隐患、踊跃提出安全改善建议,降低安全风险,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凡本厂员工不论其岗位,其改善提案之奖励,均依照本办法管理之。
3、名词定义/解释
3.1虚惊事件:也称未遂事件,是指由设备和人为差错等诱发产生的有可能
造成事故,但由于人或其它保护装置等原因,未发生健康损害、人身
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安全事件。
3.2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法规、规章规程等的规定,或者其它因素
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等。
4、权责
4.1.各车间、科室职工: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或虚惊提案。
4.1.各车间、科室:负责隐患报告或提案的收集、登记、整理;提案调查及初审。
4.2.厂安全生产管理室:负责对隐患报告或提案的复审并给出审查决议。
5、作业内容说明
5.1提报途径:
5.1.1 任何员工均可以个人名义提报,或2人(含)以上者可进行团体提报。
5.1.2.隐患报告或虚惊提案也可直接交至安全生产管理室。
5.2提案范围
凡一切不符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规程对人员可能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或对安全工作有益、可降低安全风险之改善意见、发明、构想均可提报,例如:
5.2.1基础设施、机器设备、工具、治具之改善。
5.2.2作业程序或动作程序之改进。
5.2.3操作方法的改善。
5.2.4管理机制之改善。
5.2.5其它有益于安全的事项。
5.3提案限制
5.3.1非建设性之批评意见。
5.3.2可行性极低或几乎无法实现愿望或想法。
5.3.3花极大成本而收效甚微之建议。
5.3.4众所周知已在实施的事实。
5.3.5与已被采用之提案内容完全相同者。
5.4作业流程:
5.4.1提报人填写「安全隐患及改善提案报告表」通过意见箱等方式提交。
5.4.2安全课将收集到的「安全隐患及改善提案报告表」统一进行编号并
记入「安全提案受理登记表表」。
5.4.3安全课对改善提案进行调查,初步确认改善效果、可行性等。
5.4.4安全课将经调查初审之提案每周于厂务/安全会议时提交环安委会
员进行审查,经讨论给出审查决议,最后由厂内最高主管核准。
5.4.5依核准后之审查决议由人事办理奖励事宜及由安全课向提报人回
复并定期向全员公告。
5.5提案评分及奖励:
5.5.2提案奖励根据提案综合评分数,分不同等级予以奖励(团体提案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
窗体
7.1「安全隐患/改善提案报告表」
7.2「安全提案受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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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提案管理办法
1. 目 的:
为激发员工在管理、质量和现场改善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挖掘其潜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智慧和积极性,树立全体员工的主动改善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2. 范 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物流、品管等所有领域。凡本企业的员工,只要提交的改善提案通过审核并实施有效,即可依照本办法进行奖励。
3. 权责机构:
由生产、技术、研发、公司管理部相关领导组成提案管理推行委员会。
4. 改善提案规定:
4.1. 个人改善:任何员工均可以个人名义提出提案,但必须围绕自身工作或自己能改变的工
作进行改善,并自行改善。
4.2. 团体提案:二人以上联合提出提案,由团队自行改善。
5. 提案受理:
5.1. 凡对本公司管理改善、运营有益的改善意见、发明或构想,均可作为提案内容,但必须
自己主动改善,即:主动“改”方法“善”结果。
具体如下:
5.1.1. 操作方法的改善;
5.1.2. 作业程序或动作程序的改进;
5.1.3. 机械布置和工具、治具的改善;
5.1.4. 质量的改善及技术创新;
5.1.5. 成本的降低;
5.1.6. 原料的利用和节省;
5.1.7. 物料搬运的改善及包装物改善;
5.1.8. 市场开发;
5.1.9. 工作环境的改善;
5.1.10. 意外事件的防止、安全措施的改善;
5.1.11. 不良品、废品回收利用的改善;
5.1.12.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卫生的改善;
5.1.13. 其他事项;
5.2. 对本公司管理改善、运营无益的改善意见、发明或构想,不属于受理范围,如下:
5.2.1. 非建设性批评及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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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纯属个人想象的、空洞的内容。 5.2.3. 众所周知事实。
5.2.4. 对他人及私生活有攻击倾向的提案。 6. 提案方法:
6.1. 提案者以“改善提案表”或“提案改善报告”的方式提出。
6.2. 使用提案改善报告的方式,应详细填写必要的事项,若有图画、作业分解、样本、说明
书等,均可以附件方式一并提出。 7. 评审方法:
改善提案采用随到随评审的方式。 8. 评审流程:
8.1. 提案者填写“改善提案表”或撰写改善提案报告。
8.2. 提案者将提案同时交本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同时交人事行政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
可行性和实效性。
8.3. 初审通过后,组织召开提案管理推行委员会议,研究并进行提案价值评价。
8.4. 改善方案实施后,改善者提交效果评估。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收集后,交提案管理推行委
员会审核。
8.5. 提案管理推行委员会综合评价改善案例,评估改善活动,评价提案的价值,并公布表彰。 8.6. 6S推行委员会综合评价未通过,进行退稿处理。 9. 提案奖励方法:
10. 附则:
10.1. 同一内容的改善提案以先提者为先,同一改善提案由多人共同提出者,奖金平分。 10.2. 本改善提案办法的解释权归提案管理推行委员会。 10.3.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或废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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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提案表
注:本表由员工个人提报,并遵照实施,效果改善时可协同部门主管或6S管理员进行拍照一起进行。同时本表作为员工改善提案评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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