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策划合同书(范本)

营销策划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甲方现将委托乙方对位于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在确保乙方对项目策划合法性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订立协议如下:

一、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年。

二、     甲方责任

1、          保证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          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技术指标及其它相关资料等。

3、          甲方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提供方便。

4、          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必须在七个工作日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签字认可。如超期没有反馈,乙方视甲方为同意执行,并完成工作。

5、          乙方在项目的策划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乙方高层人员(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策划总监)往返广州至  机票 人次。

6、          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将组成    人项目小组进行本项目策划工作,与甲方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并调动集团公司(决策资源房地产研究中心)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全力配合。

2、          本着客观的原则,按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以及甲方提出之有关项目营销策划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营销策划工作,并尽力提供准确的资料以供参考。营销策划报告要全面细致地反映《营销纲要》的内容,并富有创新和个性,以保证本项目的销售质量。

3、          乙方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对本项目所处区域市场环境、买家心理、项目自身竞争力和发展定位等进行详细分析,并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进行项目定位,针对目标客户详细研究本项目的产品策略、价格策略、营销组织、入市时机广告策略等,形成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具有个性的策划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所列《营销纲要》。

4、          乙方将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并由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顺利实施、广告设计,现场包装,同时负责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该方案。

5、          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正式的营销策划报告贰份。

6、          信守甲方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商业秘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有关资料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不得将该策划工作中的有关资料与内容使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四、     策划报告书的交付日期及相关事宜

1、          营销策划报告书的完成需  个工作日,即初稿的交付日期为          日或双方同意之顺延日期。

2、          在提交营销策划报告书初稿的一个星期内,甲方将对报告书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收到甲方修改意见的一个星期内向甲方提交报告正稿。

五、     策划方案执行工作相关事宜

1、          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正稿方案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2、          在向甲方提交报告正稿之后,乙方将派人协助甲方执行正稿方案,并对相关参与单位提供参考意见。

3、          协助联系各方制作公司,落实策划方案的切入实施。联系各广告媒体,促成宣传推广计划的实施。

4、          参与监控广告公司作好售楼书、宣传单张、展板、售楼部等的设计工作。

5、          统筹销售前期准备工作,如:展销会、地盘开放日、公开发售、新闻发布等。

6、          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中城置地国际有限公司”字样。

六、     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          该项目策划费总额为  万元整,分三期以支票形式支付。

2、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总额  %即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首期费用。

3、          乙方向甲方提交营销策划报告正稿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总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二期费用。

4、          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余额部分,即总额的  %,折合人民币为  万元整。作为后期费用。

七、     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一个月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单方违约终止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赔偿费;如乙方原因,则乙方应支付甲方  万元赔偿费。

八、     乙方提交有关策划报告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解答报告有关内容。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授权签署加盖公章即行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日  期:                       日  期:                   

附件:

营销策划纲要


一、  市区域营销专题分析

1、营销主题

2、广告分析

3、营销活动

4、目标客户的细分

二、项目卖点荟萃及SWOT分析与对策

1、 项目主要卖点荟萃

2、 项目强、弱势分析与对策

三、项目定位

1、发展商定位

2、市场定位

区域定位

项目定位

形象定位

3、 客户定位

目标客户群家庭情况分析

目标客户群特征描述

目标客户群定位

目标客户群细分

三、项目整合营销策略

1、 项目价格定位策略

项目单方成本

项目目标利润

可类比项目市场价格

项目价格定位策略

价格分期策略

2、项目形象营销策略

3、项目视觉识别系统设计

工地环境包装设计

售楼部包装设计

样板房包装

楼书设计策略

4、VI策划方案

标准色及辅助色的选用

LOGO

标准色、辅助色及LOGO的具体应用

工作人员服装

车辆

5、广告策略

总体策略

广告主题

广告活动目的

广告定位

6、媒体策略

广告阶段划分

媒介组合

广告安排及规模

费用估算

7、入市时机策略

内部认购时机确定及安排

正式发售时机确定及安排

8、公关活动策划

四、营销推广效果的监控、评估及修正

1、效果性测评

进行性测评

结论性测评

2、 实施效果测评的主要指标

销售收入

开发利润

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五、广告效果测评

六、项目营销费用及节奏安排

1、总体营销费用计划

2、广告推广费用计划

3、公关活动费用计划

4、营销费用节奏安排

 

第二篇: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书

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  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  电话:

   甲方正在江西省进行—-———----——-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拟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策划推广并代理销售。乙方有意承接该项目。为此甲、乙双方通过多次友好协商,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甲方确认将在江西省开发的———-—-—---项目全部委托给乙方进行全程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

   第二条  乙方确认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全程策划及销售代理工作。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自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之日起30个月内(视工程建设进度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  委托代理任务:甲方在江西省开发的—---———--—-项目全部商品房的销售工作。

   第五条  代理费收取标准:甲方确认住宅部分(包括别墅、花园洋房)、小高层(高层)部分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按销售结算金额的1.5%给乙方支付,商业部分则按销售结算金额的4%(包括招商费用)给乙方支付。

   第六条  代理费的支付时间及办法:

(1)乙方按约定完成月销售额的,每个月的2日(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向甲方递交该阶段实际销售表、结佣表,甲方应在收到报表之日起二日内进行核实,并在核实无误后三日内按乙方在该月实际销售额的1.3%计算并支付给乙方,剩余0。2%部分代理费于本合同约定的最后销售期届满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未按销售任务完成的,每个月的2日(遇节假日顺延)乙方向甲方递交该阶段实际销售表、结佣表,甲方应在收到报表之日起二日内进行核实,并在核实无误后三日内按乙方在该月实际销售额的1.1%计算并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上月未完成任务,但下月超额完成任务的,则上月所未结代理费除了本合同约定的最后销售期届满时甲方须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0.2%外,其余部分下月补足。

   第七条  销售房屋价格的确定:由于本项目开发规模较大,开发周期长,为此甲乙双方做如下确认:

(1)甲、乙双方确认多层住宅按每平米底价——元;高层(含小高层)住宅按每平米底价——元;室内独立车库按每平米底价-—元;联体别墅按每平米——元;商铺底层按每平米——元,二层按每平米底价——元,三层按每平米底价—-元。乙方需根据销售进展情况分阶段提出详细的销售价格表,由甲方签字认可后方能执行。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房屋销售价格或在该价格基础上上浮价格进行销售,若低于价格表价格销售的需要先取得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如基于非市场行情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中价格销售的,则在于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该房屋价格按照双方确认了的销售价格表中价格计算,低于甲方确认价格表中的价格销售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确认在每月的1日至5日将向甲方提交上月销售进度报表并在每一季度向甲方提供销售进展情况分析报告。

第八条  甲方确认实际销售价格超过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底价时,则超出部分为溢价。该溢价部分双方按四六分成,即甲方得六成,乙方得四成。溢价部分为实际销售价格减去乙方结算底价金额。甲方须在乙方销售报表、结佣表报上去后五天内将溢价分成部分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  代理销售具体操作办法:由乙方负责与购房户洽谈,并书写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该合同具体条款的约定应事先由甲方确认),然后由甲方指派专人在该合同上签章并收取房价款。房屋交付后,由乙方协助甲方为客户代办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登记备案工作.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后办理产权工作将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或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来完成。

第十条  乙方为甲方成立专案项目小组,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和方法为甲方提供专业的营销服务,以保证销售计划的推进有序。(销售任务计划表见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甲方确认建筑工程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施工建设,详见施工进度计划表。如因不可抗力和重大技术难题除外。(施工进度计划表见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甲方承诺本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对住宅购房户提供不低于六成、商业不低于五成1———30年的银行按揭,办理银行按揭提供至少两家按揭银行,形成竞争机制,有利于回款。

第十三条  甲方在乙方提交广告宣传推广及销售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应给乙方书面答复。如因特殊情况要延长答复时间的,也应在收到乙方提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关于宣传推广及费用的约定:

(1)每个阶段的推广方案由乙方提供交给甲方审议,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乙方应严格执行该广告推广计划。

(2)乙方根据销售需要制定广告宣传推广费用计划,交甲方审议,在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按该计划投入,由乙方负责组织和实施,甲方具有监管权,原则上推广费用控制在总销售额的1.5%以内,广告费用的投放不作均衡投放,将根据销售情形进行投放.

(3)甲方一经审定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乙方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果说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乙方认为需要调整的,应在该项计划开始五天前向甲方提交书面更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4)本条上述推广费用是指为了宣传本项目楼盘而进行促销的如电视广告、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短信平台、楼书、折页、单页、横幅等,但不包括售楼中心的建设、装修、开盘活动的奖品、展会、文艺活动及楼盘模型、户型模型等.乙方对上述推广进行项目策划、创意、设计等属于乙方工作范畴,不纳入该项目的推广费用中。本条款中推广费用的确认方法:每次产生的推广费用于该费用发生之日起十日内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5)乙方承诺不将策划、项目包装及广告设计、销售工作转委托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转托他人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监督执行,确保工作质量。

(6)乙方保证向甲方或广告发布者提供方案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力以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商的身份出现在该项目的一切宣传媒体上,以促进楼盘销售。

第十六条  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甲方不得授权第三方进行销售代理.

第十七条  乙方确认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调研、项目策划、创意设计费用、工作人员(含策划人员、设计人员、推广人员、现场销售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奖金、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通讯费用(售楼部2部售楼电话费用)、旅差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对于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所得知的甲方一切业务信息和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乙方应严守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披露此类信息资料。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本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十九条  甲方确认将向乙方提供已装修之售楼部并根据销售需要配置办公桌椅及客户休息桌椅数套、文件柜若干,并配备复印机一台、电脑二台(宽带到位)、打印机一台、饮水机一台、传真机一部、电话机两部和空调等办公设施,并根据销售宣传需要及乙方建议对售楼部作适当装饰,配置楼盘模型、户型模型等,另除了售楼部以外甲方还须为乙方配备单独的VIP签约室和办公室一间。乙方承诺在乙方管理使用上述物品时发生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原因、自然损坏原因、供电原因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第二十条  甲方确认售楼部工作中所产生的水电费、饮用桶装水、打印复印纸张、纸杯、相关办公用品等由甲方支付和提供。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与购房户在履行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产生纠纷时,按以下方式处理:

(1)因甲方导致的,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导致的,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因购房户所致的,根据购房户违约责任情形考虑是否追究.若追究的,则所获得的违约金在剔除了处理该纠纷之费用外,多余部分作为溢价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没有出现本合同书中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书之情况而单方解除本合同时,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合同书的代理销售任务,按本合同书的可销售金额的佣金总额金额计算代理费支付给乙方,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给乙方作为补偿;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应得佣金的,则应根据乙方书面要求支付拖延时间范围内按每天人民币200元支付滞纳金,逾期一个月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时结清本合同中乙方应接全部代理费用;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附件中约定的建筑工程规定时间进行施工建设,每逾期一天乙方销售完成任务的时间也得以相应顺延。逾期时间连续超过1个月的,导致乙方销售工作受阻,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的日常开支及工资等费用即人民币1000元/天(施工进度计划表见合同附件);

(4)乙方在没有出现本合同书中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书之情况而单方解除本合同书的,对乙方已发生销售额的代理费用甲方可不予支付。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给甲方作为补偿;

(5)乙方未按照销售任务计划表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另收取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作为惩罚。反之,乙方超额完成任务的,甲方向乙方另发放奖金人民币一万元以示鼓励。乙方未按照销售任务计划表履行销售的,且完成实际销售金额未达到该约定时间内销售金额的6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书,对已发生的销售金额的代理费结算清楚后,乙方必须在三日内将工作交接给甲方并撤离售楼部现场;

(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书中约定履行的,影响销售业绩的,达不到本合同销售代理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书,在完成结算工作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将工作交接甲方并撤离售楼部现场;

(7)乙方郑重承诺一旦出现由于乙方违约行为而使甲方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力,且甲方实际行使解除权力时,乙方将在接到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出代理活动并离开售楼场地。否则,因此而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8)本合同书约定的代理期满之日起七日内,甲乙双方应办好交接手续并结算所有费用。如有违反,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第二十三条  甲方确认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项目开发的合法证件的复印件给乙方,以利于乙方进行推广销售,相关证件的提供时间将根据开发速度于取得证件后迅速提供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书约定产生的附件且经双方确认后均属于本合同书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往来的文书、函件、书面通知、传真等均属于本合同书的附件,该附件内容在得到双方书面文件认可或该文件上双方签字认可后,则系本合同补充内容,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在合作过程中,经过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书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书一式貳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件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查。

甲方(名字/名称)        乙方(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人/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件一(可粘贴)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备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附件二(可粘贴)

销售任务计划表(备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附件三(可粘贴)

销售价格结算表(备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附件四(可粘贴)

房号销空表(备注: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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