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公证书(范本)

公派出国留学协议公证书(范本)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乙 方):

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 。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丙 方):

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 。

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 。

公证事项: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乙、丙双方于二〇一三年x月xxx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

经审查:乙、丙双方申办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经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认可的格式化协议书。乙、丙双方对该协议书内容完全认可,并自愿签订了前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乙、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丙方xxx、xxx各自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为对乙方出国留学经济担保,乙、丙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协议的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xxx与xxx和xxx于二○一三年x月xxx日在本处本公证员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上述三方的签约行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本协议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该协议书 上xxx与xxx和xxx的签名、捺手印均属实。

该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三年x月xxx日

 

第二篇:北京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协议书

北京师范大学

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协议书

甲方:北京师范大学

乙方(出国留学或出国工作人员):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方式:电话(H) 电话(O)

E-mail地址:

丙方(乙方国内第一经济担保人):

性别: 行政或技术职务: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电话(H)O)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担保人):性别: 行政或技术职务: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电话(H) 电话(O)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工作)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根据学校发展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派遣乙方自 年 月至 年 月以 身份自愿赴 出国留学(工作)。

第二条 甲方指导乙方制定具体的留学(工作)计划及应达到的预期留学(教学)

目标

其主要内容是: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工作)期间应承担的义务:

1、甲方在乙方出国留学期间,指定同志(单位:行政或技术职务

2、甲方对乙方出国留学(工作)期间在国内的直系亲属,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

3、甲方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为 公派出国留学(工作)人员。

乙方出国国际旅费由 支付。

乙方在国外学习生活费、社会保险费、住房补贴等其它待遇由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出国期限内其国内工资及有关待遇为:

国家等级工资: 国家津贴及其它补贴: 学校岗位津贴: 学校奖励津贴: 其它: 。

乙方若为出国工作人员,回国后的经费结算办法及金额为: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出国期限内其公职继续保留在原单位。其它如:行政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住房待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乙方出国期限内所有休假待遇按乙方所在留学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条四条 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乙方在办理完出国手续后,须将准确的出国日期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人事部门,否则出国日期以本协议书第一条签写的起始日算起。

2、乙方保证执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在国外努力工作和学习,按时完成出国留学计划。

3、乙方保证按期回国服务,并在甲方至少工作年以上。缩短工作年限,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擅自改变经学校批准的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身份及留学计划等留学内容,不得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期限。留学内容的任何改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经甲方研究同意后方可生效。

5、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工作)人员的规

定及甲方对公派出国人员的有关规定,并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

6、乙方在外期间应服从中国所在国使、领馆的统一领导。

第五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和甲方有关公派出国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违纪事实,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公派出国人员违纪处理办法》对其做出相应的违纪处理并追究其违约及违纪责任。

第六条 丙方应承担的义务

1、在乙方出国期间应和乙方保持经常联系,督促乙方履行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如乙方违约或违纪,丙方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违纪责任,并与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2、对于乙方与丙方所负的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决定追索方式或追索对象。

3、乙方第一经济担保人和第二经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4、在乙方出国期间,丙方不得申请各种方式的出国事宜,如遇特殊情况,丙方在向甲方申请出国事宜时,务必向甲方说明本人的担保身份,经甲方研究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七条 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向甲方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甲方单位与出国留学(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九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各一份。

第十条 本协议书自甲、乙、丙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四条第3项规定的乙方工作年限期满为止。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乙方国内第一担保人 丙方:乙方国内第二担保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所在基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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