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m.fanwen118.com时间:2023.3.6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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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 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 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 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五、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六、 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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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校园专职保安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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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学校(幼儿园)门岗执勤,管理大门进出人员。对进出人员、物品、车辆严格进行询问、查验、核实并作详实登记,阻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2.对进入甲方校(园)办事的外来人员须请出示和查验其有效证件,并与接见人联系准许,做好详实登记后方可准予进入。
3.对出入甲方校(园)的物品(资)进行询问、查验和登记。物资(品)出校须有学校或物资(品)所有人开具的出门条等手续方可放行。
4. 担负校园教学、办公等重要场所及周边环境治安秩序的昼夜守护监控、巡逻检查任务。禁止捡拾废品、推销产品的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寻性兹事,协助甲方处理好一般纠纷事件;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前盘查,必要时扭送甲方保安科或报警通知辖区公安派出所带离校(园);制止校内打架斗殴和其他影响和扰乱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不法行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甲方安全职能部门和单位主(分)管领导。协助甲方妥善处臵各类突发事件。
5. 接受报警,参加校园抢险救灾。
6.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处臵校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主要是保护好现场,提供人证、物证。
7. 协助、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校园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8. 收集、掌握各种影响师生安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学4
校安保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
9. 完成公安机关、保安服务公司和派驻学校领导及保卫科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校园安保工作任务。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主的保安勤务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工作内容、职责、任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国家法定货币,其中包含劳动法规定的“五险一金”,即月工资支付项目为“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按基本工资执行,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月工资的80%,即为1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乙方无故或因故未假脱岗、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失职,按甲方制定管理规章执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患病等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岗位津贴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 5
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经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学校行课期间,学校开展学生中餐服务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饭菜。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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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取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与甲方签订合同,被查证属实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管理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在合同期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7
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8
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二○一○年七月五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二○一○年七月五日 联系电话: 二○一○年七月五日 甲方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二○一○年七月五日 9
劳动合同书
用工学校(甲方):广元市利州区 合同编号:
护 卫(乙方): 签订地点: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按照利州区教育局《关于校园护卫(保安)劳动合同书制定与签订事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录用条件:
1、政治素质条件:热爱祖国、诚实信用;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2、业务技能条件:(1)具备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有关保安管理政策、规定;(2)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3)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4)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5)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敌技能。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同时具备岗位需要的身高、视力等身体条件。
4、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5、年龄条件:18--50 周岁。履职情况优秀者适当放宽。
第三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从事学校安全护卫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1、执行门卫、守护、巡逻、人群控制等保安服务任务。
2、利用科技手段和设备执行保安服务任务。
3、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应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对不法行为人应移交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
4、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和防治安灾害事故等防范措施,发现执勤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助予以处置。 1
5、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所安排的工作内容,履行职责;按照甲方的工作部署与安排,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区域。
第六条 工作时间:
学校行课期间,安保人员按照学校安排实行轮休(轮休的安保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其他安保人员必须坚持在岗值班履职,相关值班人员之间必须做好手续交接。
学校放假期间,按照值班安排表履行岗位职责。
如遇学校大型活动或必须到校履职的情况,安保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履职。
第七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区教育局每月核拨校园护卫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1600.00元(人民币),学校负责按时考核、发放。绩效考核奖每人每月200.00元(人民币)用于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四种保险费自行购买。
2、由于利州区教育局对护卫实行工资包干,因此,周休日,节假日,寒暑假值班不另计发工资。
第八条 社会保险
经协商,乙方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自行购买,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第九条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1、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主动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严格遵守。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确认,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制服及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 2
按要求穿着或使用制服及劳防用品。
3、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即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对乙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1. 因乙方未能在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其他相关手续的。
2.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视情节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6.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 其他情形:
除甲方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乙方具有下列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行为,甲方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有无故旷工行为;
(2)、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学校或他人的名誉、信用的;
(3)、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 3
的;
(5)、私自接受学生或家长馈赠的;
(6)、服务态度恶劣、损害甲方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
(7)、盗窃公私财物的;
(8)、连续两次在群众测评被排最后或被学校处理两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9)、利用社会不良势力插手解决学校内部问题的;
(10)、与学校教职工拉帮结派造成学校内部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的;
(11)、蓄意违抗学校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12)、其他:
乙方在工作中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或工作失职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与赔偿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因自身主观过错,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本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2、本合同订立时,因乙方隐瞒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3、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主动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
5、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规定而造成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二)、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绩效工资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三)、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该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好工作、办公用品、财务和其他交接手续,甲方在扣除 4
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后支付乙方的剩余的工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和办理各种关系转移。
(四)、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享有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假期的权利(婚假、产假等),但是因安保工作特殊性的原因,实行轮休制度(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第六条)。
2、在适用同一效力层次的文件时,新法律优于旧法律,新法规优于旧法规,新规章优于旧规章,新规范性文件优于旧规范性文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对乙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①甲方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②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③甲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④甲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于甲方未对单位重点部位加以防护,而乙方发现隐患后及时上报甲方未经整改,同时乙方按时巡逻认真履职后发生财产损失的,乙方不做赔偿。
但是如在学校整改隐患期间发生学校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教育局壹份,保险公司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广元市利州区学校小学
注册地址:广元市利州区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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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_____
联系电话:0839——
邮政编码:628017____________________
分管领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领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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