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协议书

婚 内 协 议 书

男方: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女方: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到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存在与第三方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男方为表示悔改,女方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坏。根据《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共同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夫妻共有的房产、车辆等贵重财产,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三、男女双方若需对外借债,应当由双方共同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

四、若今后男方存在过错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人、吸毒、酗酒、赌博、刑事犯罪等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的抚养等进行如下约定:

1、婚生子 的抚养权归于女方,男方需按照其个人工资标准的20%每月承担抚养费用 ,直到儿子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

毕业的顺延至大学毕业时止)。承担的方式为每年的1月1日,3月1日,6月1日,9月1日,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到女方账户 。男方具有每月 天的探望权,但不能影响女方的正常生活。

2、夫妻共有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债权等)全部归女方所有,男方不享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3、男方在离婚生效的当日,一次性赔偿女方人民币 万元。

五、签订本协议的初衷,是为了夫妻双方能和睦相处,幸福生活。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空………….白)

 

第二篇:婚内财产分配协议书模板

婚 内 财 产 协 议 书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为了能够更好的经营家庭,防止因过错离婚,现将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婚内财产划分。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因双方婚前均无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内所有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二、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在未取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私建小金库,一旦发现也应纳入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对于共同财产的保管约定: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家庭帐户由女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女方有告之的义务,男方有知情的权利。 四、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处置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必须友好协商,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原则共同使用。

五、对于共同财产用于投资的约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的所有投资,都必须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若出现亏损、负债,由过错方一人承担;如有盈利,则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①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按个人债务约定处理;②子女因为非完全 2 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八、双方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男女双方要真诚相待,不得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家庭事宜。如有发生一次补偿对方1000 元。作为对方私有财产,不视作家庭共有财产使用分配。

九、如不幸两人离婚(双方无其他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如下: 1、若女方在男方无约定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女方一次性补偿男方1 万元,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若男方在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提出离婚,依照婚龄递增补偿金,每一年为2 万元,男方一次性补偿给女方婚龄N 年*2 万元的金额。双方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婚生孩子随女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按年收入的40%(每月最低不得低于2000 元)支付,每月由银行从男方工资帐户直接转帐到抚养方指定的帐户,直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权。每月8 天,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可由男方确定探望时间。

十、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婆媳问题、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女儿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婚生女儿随女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女儿抚养费方支付年收入的50%(每月最低不得低于2200 元)支付,每月由银行从男方工资 3 帐户直接转帐到抚养方指定的帐户,直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4 天的探望权,具体时间由女方确定。 2、男方(注: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20%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另一方所有;或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由另外一方所得。 3、男方(注:过错方)在离

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20 万元。

十一、如若女方为过错方,则婚生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给孩子抚养方支付年收入的30%,直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4 天的探望权,具体时间由男方确定。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的40%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归另一方所有。在离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5 万元。 十二、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十三、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加以解决。双方自愿签定,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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