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转让协议书(20xx)

协议书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甲方宅基地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经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

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 市 镇 村的房屋,

东至 ,南至 , 西至 , 北至 ,该

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 平方米;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___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

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

2、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__ _。

四、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 _元(大写__ _元)。

五、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时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

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

话费、水电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七、本协议生效后,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

1

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违约金。

八、甲方保证该宅基地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愿意赔付乙方全部转让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房屋增值部分。

九、协议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二零一三年 月 日

2

 

第二篇: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用权,和该宅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有偿性转让与乙方作为修建住宅之用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位置及基本情况:

甲方宅基地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望远镇东魏村二组,宅基地0.78亩。坐北向南,东靠巷道、西靠农渠、南靠张海波、北靠尚军,土地使用证号:字第508116号。占地面积520平方米,所建房屋195平方米共6间(砖混结构)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金额,现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 );甲乙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 (¥: )余款给甲方,甲方并于 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于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买售该房屋,甲方定金不予退还。

四、产权归属:

协议双方签字付清全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将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再次转让买卖、租赁、转借或调换使用。乙方有权在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并拥有对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的租赁、转让权,甲方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日之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予退回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因上述宅基地、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及房屋如遇国家需要、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所得补偿或赔偿,由乙方所有,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因政府对甲方农转非户口进行安置及保障类的补偿或赔偿由甲方所得。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过程中一经双方签字、按手印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 份 证 号: 身 份 证 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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