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竞买申请书

竞买申请书

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经认真阅读编号 地块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你中心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中心于 年 月 日在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举行的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若能中标竞买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 若我方在国有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特此申请和承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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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地产挂牌交易竞买申请书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房地产挂牌交易竞买申请书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申请人自愿申请参加贵中心将于 年 月 日成交的第 场

[深房挂( ) 号公告]房地产挂牌交易活动。申请人知悉在提交本申请书后,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开具收据,最后到贵中心“选择竞买标的物专用电脑(即自助终端)选定标的物”,并打印“客户竞买清单”。

申请人郑重声明并承诺:

(一)申请人已认真查阅过贵中心发布的有关标的物的挂牌交易文件[包括《挂牌交易委托合同书》、《挂牌交易公告》、标的物权属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和《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同意接受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并无异议,承诺自提交竞买申请时起受挂牌交易文件的约束,并在竞买成功后承接其中属买受人的一切权利义务。

(二)申请人已实地踏勘即将选择的挂牌交易标的物,对标的物的内容、标的物的现状(包括瑕疵)已了解清楚,没有异议。贵中心已通过向申请人提供查阅挂牌交易文件和实地踏勘的方式,将标的物的内容和现状(包括瑕疵)告知了申请人。申请人同意并自愿接受贵中心的告知方式。如果在提交竞买申请前未查阅挂牌交易文件和实地踏勘标的物的,申请人声明:申请人已知悉标的物的瑕疵、认可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挂牌交易文件的内容,并自愿放弃查阅挂牌交易文件和实地踏勘的权利。

(四)申请人知悉贵中心是按委托人(转让人)委托的内容和标的物现状组织挂牌交易。申请人愿意按委托人(转让人)委托的内容和标的物现状申请竞买。

(五)申请人已详细了解本次挂牌的交易规则和竞买程序,同意全面接受并受其约束,知悉提交本申请书和身份证明文件并取得回执后,并不意味着竞买手续已办理完毕,还需要按公告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开具收据并确认、选择标的物;并知悉竞买的标的物可能会转入交易规则规定的现场竞价程序。

(六)申请人自愿支付即将选定的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其存入贵中心指定的帐户。申请人知悉,该保证金在选定标的物后,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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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竞买本次挂牌交易的其他标的物。

(七)申请人承诺在竞得后自愿无条件即时与贵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违约,贵中心可取消申请人的竞得资格,履约保证金归委托人所有,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买受人与委托人按公告要求自行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否则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八)申请人承诺并声明,在签订《买卖合同》后,按该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在该合同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自行与委托人(转让人)协商竞得标的物的清场、交付/交接、产权转移,以及委托人(转让人)因使用、转让该标的物而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用、物业管理费和欠缴的地价、土地使用费、税费等,并无条件按现状接受由委托人(转让人)负责交付的标的物;因履行《买卖合同》而产生的包括上述问题在内的一切争议、纠纷,概与交易中心无关,由申请人自行与委托人(转让人)协商解决。

(九)申请人自递交本申请书时起受上述声明和承诺的约束。

竞买申请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竞买申请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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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挂牌交易竞买须知(摘要)

一、关于挂牌交易文件的查阅、实地踏勘和标的物瑕疵告知问题:申请人有权查阅标的物的挂牌交易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实地踏勘标的物。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提供查阅的挂牌交易文件包括《挂牌交易委托合同书》、《房地产挂牌交易规则》、标的物权属证明文件、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可以查阅、摘抄,但不得复印、拍照)和《挂牌交易公告》、《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交易中心对挂牌交易标的物组织集中实地踏勘。申请人应当仔细查阅挂牌交易文件,并参与集中实地踏勘,申请人放弃查阅和不参与集中实地踏勘而提交竞买申请的,视为已行使查阅挂牌交易文件和实地踏勘的权利,知悉挂牌交易标的物的瑕疵、认可标的物的现状、接受挂牌交易文件的内容。

二、关于标的物的质量、面积、权属等瑕疵、风险问题:交易中心根据委托人(转让人,下同)的委托,按标的物的现状挂牌交易,标的物(房产)按套转让,标的物面积来源于《挂牌交易委托合同》和《房地产证》,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最后核准面积为准,有出入的,成交价款概不多退少补。

委托人告知的和交易中心在业务权限范围内了解的标的物的内容和瑕疵,已以前述方式作了公开告知。虽然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诺对其所提供资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全面性和交易标的物的合法性负责,但是涉及委托人可能存在的债务,标的物可能设定的第三人债权、租赁关系、标的物面积和质量及权利被限制等问题本中心无法核实。因此,交易标的物在核准转移登记前,不排除存在潜在风险(例如:司法查封、行政机关限制房地产权利等)的可能。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内容、现状等瑕疵、风险问题有异议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前提出,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视为认可标的物的内容、现状和瑕疵,愿意承担此瑕疵风险,并认为因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与交易中心无关。

三、关于履约保证金:申请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经交易中心确认后,仅适用申请人选定的标的物,不再适用于该竞买场次的其他标的物,未经特别申请并由交易中心确认并授权,也不再适用于竞买其他场次的标的物。竞得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将在签订《买卖合同》后转为《买卖合同》的定金,并适用定金罚则;未竞得标的物的,履约保证金将自交易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自动退回至原帐户。

四、关于租约及优先购买权问题:标的物有租约的,除《委托合同》和《挂牌交易公告》另有说明的外,买受人应当继续履行租约。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挂牌交易。竞买中,以“跟举”的方式体现优先购买权。

五、关于申请竞买的程序: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资料只是申请竞买程序的一个步骤,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并取得竞买申请回执并不意味着申请竞买手续完毕。申请人尚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请务必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至指定帐户,接着凭竞 3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买申请回执和银行单据到本中心财务窗口开具收据并确认,然后凭竞买人编号和密码到本中心竞买专用电脑上选择标的物,并打印《客户竞买清单》。只有在成功选择标的物的申请人方取得竞买资格。因此,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申请竞买手续的后果,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关于竞买申请情况查询:竞买申请截止后,标的物的竞买申请情况将以“无人竞买”、“1人竞买”或“多人竞买” 的方式在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显示屏公示,申请人应当在竞买申请截止后自行查询标的物的竞买情况。

七、关于挂牌电脑报价和领取竞买号牌:申请人可在电脑报价截止前用交易中心的专用报价终端报价,如标的物只有“1人竞买”的,且该竞买人放弃电脑报价的,该标的物不成交;如交易标的物有“多人竞买”的,特别提醒申请人:电脑报价的结果不一定是最终的成交价,该标的物将在电脑报价截止20分钟后转入现场竞价程序,现场竞价高者为买受人。多人竞买的,申请人务必在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在现场竞价开始前凭竞买申请回执、身份证原件、客户竞买清单和蓝色保证金收据,领取已分配好的现场竞价号牌,参加现场竞价,不再另行通知。

八、关于成交文书的签署问题:成交后买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最终以《委托合同》为准)。申请人为企业的,请携带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非本人签署的,还须出示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无法当场签订的,将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九、成交价款支付:成交后,买受人可自主选择将成交价款直接向委托人支付或交本中心托管。买受人选择直接向委托人支付的,其风险自行承担。买受人须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款时间最终以《委托合同》为准),其中,买受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买卖合同》的定金,并适用定金罚则。

十、标的物交付及产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照《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标的物移交和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付、申请转移登记的,其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前,因委托人使用、取得该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已承诺由其在移交时负责交清;移交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产权转移登记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税(费)对象各自承担。

十一、交易服务费:成交后,由交易中心向委托人单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十二、本须知未尽事宜,以挂牌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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