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利润分成协议

康美餐具消毒中心

合伙经营利润分成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康美餐具消毒中心所经营的项目,经合伙经营的甲乙丙三方姐弟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共赢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姐弟在三道镇中心旁建立康美餐具消毒中心。

二、利润分配:经营利润按平均分配的原则,甲、乙、丙三方享有平等的经营利润(注: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先把前期投入费用扣除后所剩的甲方占40%,乙方占35%,丙方占25%)。

三、合伙协议甲、乙、丙共同进行管理,按照三方议定的管理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丙方必须帮助康美餐具中心业绩走上正轨时,如选择退出,由原来的25%利润降为20%利润方可退出。

五、丙方退出时5%的利润将给予乙方所有。

六、合伙经营三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七、合伙三方要对当月产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查账(康

美中心宴请或外出办事所需费用,必须有#5@p方可报销)。

八、合伙经营之中经三方协商达成的各项制度具有和本协议一样的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丙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伙经营利润分成协议

施秉县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经营利润分成协议

甲方:欧阳光 住址:施秉县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吴代贵 住址:施秉县 身份证号码:

丙方:曹中友 住址:施秉县 身份证号码:

就施秉县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项目,经合伙经营的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共赢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在施秉县合伙经营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前期费用投入共17.8万元,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投资,乙方出资9.6万元,丙方出资8.2万元。

二、利润分配:经营利润按平均分配的原则,甲、乙、丙三方享有平等的经营利润(注: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先把前期投入费用扣除后所剩的甲方占40%,乙方占30%,丙方占30%)。

三、合伙协议生效后,甲、乙、丙共同进行管理,按照双方议定的管理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责。

四、合伙经营三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五、合伙三方实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三方要按各自的

职责各司其职,尽职尽责。

六、合伙三方要对当月产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通报。

七、合伙经营之中经三方协商达成的各项制度具有和本协议一样的效力。

八、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出,必须各尽其责。如果违约,需补偿违约金50万元。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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