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合同书(范本)

网站建设合同书

编号: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合同项目与定义

1-1 项目名称:《北方网》网站建设

1-2 本合同中“双方”仅指本合同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有责任提供有关甲方企业的材料及图片,应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1-2 甲方可以利用此站点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并可自行决定信息内容。 2-1-3 甲方提供信息版权归甲方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1-4 甲方承诺不进行:

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

2-1-5 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

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

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2-1-6 甲方网站所需安装软件,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亦可委托乙方购买,

所购软件归甲方所有。

2-1-7 甲方对网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

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8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

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

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以上人员(包括已经离开甲方的甲方原雇员)的行为或

者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1-9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承认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权

利属于乙方,甲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 对于服务器托管,甲方的信息服务器设备应符合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

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气特性和通信方式等, 不得影响公网的安全。

2-1-11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的服务器运行稳定,保证甲方站点上数据不因设备故障而丢失。

2-2-2 为甲方提供网站存放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空调、照明、不间断电源、防静电地

板等。

2-2-3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网站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

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

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2-4 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2-2-5 在乙方的WWW信息服务器加上甲方的标志、链接并导航。

2-2-6 甲方自行安装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

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7 乙方接受在《北方网》中担任硬件采购和软硬件系统集成工作。

2-2-8 乙方必须进行信息资源规划和总体数据规划工作,做好各个模块之间的衔接,为网

站以后的功能扩充留下空间;乙方同时承建“网上游大连”、“电子地图”、“网上看房”

及“网上展览”四个模块。

2-2-9 乙方保证无条件地与其他单位本着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

涉及双方及多方的所有问题。

2-2-10 乙方应继续执行标书中有关硬件采购和软硬件系统集成方面的有关工期、质量、服

务及其他承诺。

第三条 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法

3-1 本合同的详细网站建设内容由附件中双方签字认可的网站建设方案描述。

费用为 元(人民币大写: )

如果以招标方提供的底价为基准,进行系统集成的方式需要协商决定。

3-2 企业域名注册:

国际域名共 个,费用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

国内域名共 个,费用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

3-3 IP地址分配:

租用IP地址共 个,费用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 3-4 网站存放:

□虚拟主机(型号: )费用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 □服务器托管(类型: )费用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 □服务器租赁(类型: )费用为 元/年(人民币大写: ) 3-5

3-6 费用总计: 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人民币大写: )

预付款以形式支付给乙方。

由于硬件采购与集成和软件开发性质不同,具体付款方式需要协商决定。

参考: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 元,验收之后3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 元。

3-7

余款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 验收标准

4-1 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进行网络连接的计算机浏览自己的主页。

4-2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标准)错误。

4-3 验收期限为壹星期。

4-4 验收合格,甲方以书面方式签收。

第五条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

5-2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5-3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5-4 发生下列情形本合同期限则按照以下情况执行:

5-4-1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期限;

5-4-2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乙方提前终止合同;

5-4-3 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

第六条 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终止,双方互不负责,但终止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6-1-1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破产。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或者与第三方合并

等不在此列。

6-1-2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6-1-3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本合同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6-1-4 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而终止。

6-2 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一方提出终止要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应赔付对方

于合同总费用的两倍的赔偿金。

6-3 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本合同无法履

行或履行不必要时,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

有权终止本合同。

6-4 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 责任限制

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

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Y2K问题、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

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7-2 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7-1 乙方在进行网站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有关仲裁机构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

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

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

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

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9-3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

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

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十条 保密

10-1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

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权利保留

11-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

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

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所有放弃应书面作出。

第十二条 通知

12-1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

到时起生效。

12-2 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 定

的通讯地址范围。

12-3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及

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

违约责任、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责任限制、补偿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3-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电信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3-3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

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3-4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并

且应当将本合同各条款及有关附件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和解释。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3-5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3-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

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13-7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

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3-8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

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13-9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可转移、许可给第三方,除非一方进 行

重组、合并或者名称变更,但应通知另一方。

13-10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签约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年日签署于,自该日起生13-11 本合同经各方授权代表于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一、网站建设方案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二、网站存放服务品质协议

网站存放服务品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规范乙方所提供的网络资源服务及相关客户服务的品质,使甲方能够有效监控乙方的服务,保证所获得的服务品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本协议仅对甲方所获得的服务品质和相关的经济惩罚责任作出规定。

第一条 网络联通性保证

1 "网络联通性"是指甲方托管于乙方数据中心的网络设备同ChinaNet是否联通。"网络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可以与ChinaNet相联通;"网络不联通"是指:乙方分配给甲方的网络端口与ChinaNet不联通。

2 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99.9%(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60分钟(六十分钟)。

3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达到第一条第2款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费

用。

4 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计算每月中"网络不联通"时间,"网络不联通"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设备不联通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不联通的5天之内甲方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以下由以下原因所导致的甲方网络系统不联通:

4.1 乙方经甲方同意进行网络维护所引起的;

4.2 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4.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安装活动所引起的;

4.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的操作所引起的;

第二条 电力的持续供应保证

1 "电力的持续供应"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或UPS电源具有电力;"电力中断"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市电及UPS电源同时不具有电力。

2 乙方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电力的持续供应99.99%(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用性。 3 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中不能遵守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服务品质,乙方将免收甲方的当月费用。

4 "电力中断时间"包括由乙方造成的甲方网络电力中断的时间(分钟数),但不包括网络电力中断的5天之内甲方并未向乙方报告的情况,以及由以下原因所引起的电力中断:

4.1 任何甲方的电路或设备;

4.2 甲方的应用或安装活动;

4.3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进行的操作;

第三条 初装保证

1 乙方的初装服务内容随甲方选择的服务项目不同而不同,按照甲方的要求而具体包括:

1.1 整机租用服务

1.1.1 服务器硬件安装、调试

1.1.2 乙方标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

1.1.3 电力供应的安装

1.1.4 网络联接的安装

1.2 主机托管服务

1.2.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2.2 网络联接的安装

1.3 机柜整租服务

1.3.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3.2 网络联接的安装

2 初装工作时间保证

2.1 整机租用: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2 主机托管: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3 机柜整租: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3 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初装工作,乙方将退还甲方该次初装工作收取的初装服务费。

第四条 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1 乙方的标准程序将每5分钟ping一次甲方网络设备。如果甲方的网络设备在连续2次每次5分钟的ping过程中没有响应,乙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获得,已处于紧急状况。 2 乙方将通过乙方选择的方式(电话,EMAIL、传真或寻呼)联络甲方指定的联络人。 3 在获得甲方正式授权前,乙方无权对甲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4 乙方可进行紧急情况监测的服务包括甲方网站系统中:

4.1 WWW应用是否正在运行

4.2 EMAIL应用是否正在运行

4.3 FTP应用是否正在运行

5 乙方的"报告保证" 将在乙方断定甲方不能得到乙方服务的15分钟之内通知甲方。 6 甲方需负责向乙方提供指定联系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络。

7 当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或不准确或(在应用服务协议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将解除"报告保证"的责任。

8 乙方未能履行"报告保证"时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扣减当月服务费用中1天的款项。每天最多只能行使1次扣减。

第五条 客户服务代表保证

1 乙方客户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咨询

1.2 初装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3 服务变更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4 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汇报

1.5 缴费咨询及办理

1.6 系统配置变更受理

2 保证为甲方指定2名客户服务代表负责甲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3 乙方客户服务代表每个工作日提供10小时服务,自8:30-18:30。

第六条 技术支持保证

1 乙方技术支持工程师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器系统状态监测

1.2 紧急情况通知

1.3 授权下的服务器操作

1.4 技术问题咨询

2 保证为甲方指定2名技术工程师负责甲方的售后服务工作。

3 乙方技术工程师每天24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工作。

4 甲方需要乙方工程师直接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时,需要向乙方工程师书面授权。

5 甲方需书面指定甲方1-2人为授权人,只有授权人有权利要求乙方工程师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

第七条 技术操作保证

1 乙方工程师在得到甲方授权后方可对甲方系统进行授权的操作。

2 乙方工程师在得到授权后30分钟内向甲方提供第一次反馈并在操作结束后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操作情况报告。

3 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授权操作而对甲方系统所产生的任何影响的责任。

第八条 投诉保证

1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对乙方及乙方某个员工投诉:

1.1 网络品质

1.2 客户服务质量

1.3 技术支持质量

2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受理甲方投诉。

3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4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第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 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1.2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1.3 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CHINANET的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 2 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原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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