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    请    书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

20##年12月

课题负责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所有表格均可加行加页,排版清晰。

    二、封面上方两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课题论证》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内具体说明。

五、《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填 写 《数 据 表》 注 意 事 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数据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职称或没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填写表五推荐人意见栏。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关 键 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 “重点项目” 填“A”,选“一般项目” 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数技经所”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课题组成员——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一、数据表

二、课题设计论证

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

说明: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

四、经费概算

注:经费开支科目参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五、推荐人意见

说明:符合申报资格的申请人不填写此表。本表须推荐者本人签字或盖章有效。

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八、评审意见

 

第二篇:科研处—关于开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xx年度“外语研究专项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科研处文件 科研[20xx]18号

关于开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外语研究专项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xx年度“外语研究专项Ⅰ”申报工

作现已开始,敬请相关单位根据文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 作。(内容详见:附件一《吉社科规划通字[20xx]04号》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语研究专项Ⅰ”申报工作的通知)。

相关规定如下:

一、选题范围

开展外语专项研究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和提高外语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人才培养。本次立项的选题学科范围仅限于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具体选题包括上述语种的语言学、翻译学、教学理论、教法教改、课程体系、语料库、现代教育技术、双语教学、教师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研究。选题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学术优长自拟申报。

二、申报条件

本项目面向吉林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及科研工作的现职人

员。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科研组织能力,应为具有高级

职称的学术带头人,能够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正在承担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今年新立上述项目者不能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xx年x月x日—18日,《申报书》电子件,通过QQ邮箱、科研处邮箱(hqwyky@126.com)、飞秋等方式上报学校科研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4份,20xx年x月x日前报送科研处(综合楼30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孔晓香; 电话:84565031;

科研处信箱:hqwyky@126.com

华桥外院科研管理群QQ号:280105379

附件一 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外语研究专项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申报书

科研处

二0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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