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郑州电信20xx年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电信设施、设备安全畅通和施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电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电信通信要害管理规定》、《中国电信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

第二条 本协议书适用于土建、消防系统建设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线路、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

第三条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督,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工程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四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资料及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电信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

第六条乙方为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一线施工人员交纳意外伤害保险(按电信要求)。

第七条 乙方必须与每位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1)

第八条 乙方应当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一)土建(包含外市电引入、装修加固及天支铁搭施工)、消防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应当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设立安全合理的施工围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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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责任牌、安全纪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责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现场总平面图。

2、建筑材料应防火、防盗。

3、配备专用消防器材、救护器材。

4、特种作业施工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如:电源施工需持有电工证,高空作业需持有高空作业证。

5、进入登高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笔等,施工区地面人员应撤离到安全位置。

6、在架设电源线时,电源线的悬挂高度应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

(二)通信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设立警示信号标志,白天用红旗,晚上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以保证安全。

2、施工区域,有平行与交越电力线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施工人员进入人(手)孔作业,应先探明人(手)孔内有无有毒、易燃气体,避免发生中毒事件。

4、施工人员进行登高作业,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避免发生摔伤事故。

5、现场施工用电源线架设高度,必须满足安全要求,并须安装警示红灯。

(三)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

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立即搬离现场。

3、施工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施工现场。

4、施工期间确须进入通信系统,应办理借用口令手续,用毕立即归还。

5、施工期间布放线缆,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线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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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堵。

6、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监理、督导、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应指定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 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置专(兼)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现场设置达到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对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施工企业(乙方)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携带车辆外出施工时,要加强车况检查,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和酒后开车,严禁车辆带故障上路,严禁车辆超载,车辆行驶时乘车人员不得将头、手伸出车窗外,汽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洁、美观,对甲方通信设施、设备应予有效保护。

(二)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

(三)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

(四)户外施工原则上不得在夜间或雨天进行;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需夜间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设立夜间警示灯和安全防护栏。

(五)符合卫生标准。

(六)作业人员应佩戴甲方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业人员临时宿舍,应牢固,通风,布放照明电线必须安全。

(八)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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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现场施工如需动用明火需向相关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并制 定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除甲乙双方间施工合同及本协议书约定外,乙方并应当遵守下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在施工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

(二)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施工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经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动火证》。

(五)需进入生产机房进行施工的,乙方应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施工。

第十六条因乙方工程管理不到位,在施工中发现有违规情况的,甲方将对乙方做出相应翻倍处罚:出现1次,对乙方处罚1万元;出现2次处罚2万元,出现3次处罚4万元,以此类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如乙方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遭遇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处理善后工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如乙方屡次违反本协议书相关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甲方其他项目通信工程建设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报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第4页共4页

 

第二篇:安全施工协议书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现场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作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并将负责人姓名、电话报给乙方。

2、施工人员必须持出入证进出工地,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施工工地,否则,出入人员按门票价格收费。施工车辆必须办理进出景区的出入证,否则,禁止进入景区。

3、施工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电焊、气焊割作业前应通知甲方负责人。施工取电必须经由甲方同意并装上电表,擅自取电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游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工具及财物,安全由乙方负责。

6、建筑施工材料摆放整齐,特别是扬尘类施工材料必须要加盖防尘网。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双方共同守信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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