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范本(最新管理协议样本)

广西职业培训网 报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西楼6层 0771-2800915 林老师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 ;

商品房位置: 单元;

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及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并公示告知。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9、告知乙方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3、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前,与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广西职业培训网 报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西楼6层 0771-2800915 林老师

5、不得侵占、损害业主公共利益及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1页

6、转让房屋时,应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7、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8、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不得干预甲方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二、环境卫生

1、入户大堂、电梯大堂、梯间、公共部位的地面清洁、保洁;

2、公共设施的清洁保洁、绿化带中垃圾清洁。

三、秩序维护

1、内容

(1)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 日常秩序管理服务;

(3) 做好安全防范宣传。

2、责任

(1) 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小区的正常居住秩序不受非法侵害;

(2) 保证业主大件物品外出登记清晰;

(3) 协助做好小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 指挥有序;

(2) 通行顺畅;

(3) 停放整齐。

2、责任

(1) 非业主车辆进入登记、核实放行;

广西职业培训网 报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西楼6层 0771-2800915 林老师

(2) 业主车辆停放时认真核查车次登记;

(3) 提醒业主将贵重物品不放在车上,锁好车门、车窗,做好防盗工作。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保持原貌、及时修缮、定时清洗 。

二、设备运行

第2页

1、保持顺畅,定时检修和保养;

2、维修及时 。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定时维护保养,建立设备台账,制定每月保养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四、环境卫生

1、公共区域路面干净、绿化带中无白色垃圾。

2、大堂及梯间每天保持清扫保洁,定期进行灭“四害” 。

五、绿化

绿化修剪及时,按时施肥、浇水,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交通管理有序;

2、车辆不乱停乱放。

七、秩序维护

1、依法对外来人员实行询问;

2、协助做好防火、防盗。

八、消防

1、消防宣传活动每3个月1次 。

2、消防设备保养每月全面实施 。

3、消防检查每日一次 。

4、消防报警及时 。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及时率98%,完好率100% ;急修:及时率100%,完好率100% 。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 甲方自乙方与发展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若发展商逾期交付的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之次日起计收物业管理费,乙方应按月交纳物业管理费,具体时间是每月5日前;

二、多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不含公共分摊),高层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不含公共分摊),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不含公共分摊);

广西职业培训网 报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西楼6层 0771-2800915 林老师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全额交纳管理费;

四、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调整。

第五条 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1、室内:小车位 元/个/月 (含物业管理费);

摩托车位 元/个/月(含物业管理费)。

2、室外:小车位 元/个/月 (含物业管理费);

摩托车位 元/个/月(含物业管理费)。

3、独立车库 元/个/月,物业管理费 元/个/月。

第3页

电动车 元/个/月(含物业管理费及充电费)。

第六条 代收代缴有偿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有偿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第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资金。

二、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计划,经物业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经物业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险的购买由业主大会决定,可自行办理或委托甲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商品房所占房屋总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所购商品房等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九条 经营广告牌及其它收益

补充物业管理费用不足或用于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第十条 违约及其它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应缴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广西职业培训网 报名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商务厅西楼6层 0771-2800915 林老师

五、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甲方、乙 方和物业建设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本协议样本送XX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 表 人:

签订日期:二0 年 月 日 二0 年 月 日

第4页

 

第二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业主/使用人) 乙方:合肥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甲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 型 多层

坐落位置 幢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及甲方签订的《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室内装饰装修须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乙方,告知受让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将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保、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甲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甲方,并与甲方及装饰装修公司订立《室内装饰装修须知青》;

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0、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

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游乐设施等。

三、环境卫生

1、区内道路、绿地、场地等的保洁;

2、楼内地面、公共门窗玻璃、扶手、电器、表箱等的保洁;

3、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运、垃圾箱、果皮箱清洗。

四、安保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区内24小时固定门岗值班;

3、保安巡逻及区内紧急情况处理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车辆进出登记管理

2、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管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无乱搭、乱建、乱挂、乱放等现象,无破坏房屋外观现象

2、空调设备主机、防盗门窗、太阳能等按指定地点安装

二、设备运行:

1、运行良好、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保证正常有效使用、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四、环境卫生:

1、保持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乱堆放杂物

2、垃圾日产日清,无大量蚊蝇滋长

五、绿化:

1、修剪养护及时,保持小区绿化水平

2、绿化带内无大面积枯死、无病虫害发生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车辆进入小区按规定线路限速行驶

2、车辆停放有序

七、安保:

1、安保24小时值班、巡逻

八、消防

1、消防设施使用正常、杜绝各种可能的火灾隐患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不超过24小时,返工率低于2%

急修:30分钟赶到现场,返工率低于2%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电梯电费和二次供水电费以及公共水电分摊费用)。

一、甲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商通知业主入住之日起;

二、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小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甲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甲方交纳;如甲方与租赁户双方约定由租赁户交纳的,按约定由租赁户交纳,甲方负连带责任;

四、甲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按季度收取,每季度5日前 。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小车(蓝牌) 元/月

2、摩托车 元/月

非机动车

1、电动车 元/月

2、自行车 元/月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参考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维修基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按照省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

规、政策执行。

第八条 广告牌设置

符合国家、合肥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广告牌设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月度管理费 千分之

三 的比例交纳违约金;

第十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签定本协议,各自依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甲方签字:

日 期:

乙方签章: 日 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