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实施中小学生营养计划,改善我乡学生营养状况,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14号)文件和《甘孜县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关注民生和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我县教育发展。对全乡学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促进教育公平和学生健康成长、人口素质全面提高、教育全面发展。

基本原则:加强监督、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社会满意。

二、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补助形式

实施范围: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全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其中:全寄宿制19人;半寄宿制57人;非寄宿制43人。

补助标准: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补助时段按学生在校就读时间计算(按照国办发

[2011]54号文件规定,全年学生在校时间按照200天计算)。

补助形式:根据我校具体情况,按照季节变换制定相对固定的食谱,对学生进行营养直补。确立了早餐营养餐 1

模式:牛奶加熟鸡蛋,牛奶加面包等形式。

三、实施办法

(一)、营养计划实行食品采购、配送、库存、加工、分发登记和签字制度,确保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采购:根据实际需求按周填写上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物资需求表》报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统一采购;

配送:由县教育局招标确立的供货商按时配送到校。供应商与学校之间清点数量、确认签收,签收单一式三份,供应商、学校各一份,一份教育局备案;接收物资时,供货商须向学校提供相关物品的产品合格证,学校对照产品合格证验收物品。

库存: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物资储藏室,确保物资储存卫生、安全、质量过关。

加工:严格按照食品加工要求,学校食品加工人员对鸡蛋进行清洗,做成熟食。冬季对盒装牛奶进行加热处理。

管理:我校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甘孜县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加工、留样、分发、建立台账等程序。

资金结算:由县教育局与供货商进行资金结算及资金支付。

(二)、管理要求

1、学校校长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第一责任人,学校营 2

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2、严格校务公开,准确认定享受对象。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上级的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均能享受到政策规定的营养补助。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4、按照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物资的签收、储藏、加工、食品留样、登记等工作,并对食品的加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学校要设置发放窗口(固定发放点),每天营养加餐时间按时把食品加工好,由各班班主任领取并统一发放给学生,并督促学生食用。

6、要对每天发放的营养食品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汇总公示一次。

7、强化工作流程的监督管理。学校负责人要对学校落实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流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根据工作流程要求,填好各种管理表册,规范建立营养计划工作档案。

(二)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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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规要求和行业规范。

3、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

4、加强食品采购管理

(1)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

(2)所有营养计划食品和其他物资全部由教育局统一招标确定飞商家配送。

(3)对进入食堂的原料进行检查和验收。

(4)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

(5)加强食品存放管理。

(6)加强食品加工管理。

(7)加强食品就餐管理。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过程同时也是宣传食品卫生和科学饮食知识的教育过程,有效地促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的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小学

二0一四年三月五日 4

 

第二篇: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______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乡小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根据《秦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我镇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状况,保障农村孩子健康成长,发挥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合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安全、营养、价廉、便捷;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标准

(一)实施范围

在我镇义务教育阶段的 所小学及 个教学点中实施学

生营养餐改善计划。

(二)实施标准

营养餐配发标准每生每天3.0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四、供餐方式和内容

(一)供餐方式和流程

1.学校供餐

学校采取新建、改建、扩建食堂或小伙房的办法,由学校统一制作营养早餐发放给学生。

采用食堂供餐的供餐流程为:

(1)制定学生营养食谱。按照《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配餐标准》和《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配餐指南》,以学区为单位,结合学生体质状况、饮食习惯和物产资源,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

(2)采购食品原辅材料。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原辅材料采购招投标制度,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食品原辅材料供货商,对米、面、油、蛋、奶、蔬菜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

(3)贮存、加工食品。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贮藏、贮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贮存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

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得向学生提供凉菜。

(4)供餐。学校食堂实行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食堂统一提供饭菜,学校食堂,应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粮油等原料市场价格等因素,在发改部门确定的物价最高限额以下,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收费方案,并报教育、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费用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做法。

(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克,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2.家庭(个人)托餐

对规模较小,配备食堂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的1所小学(小湾河小学)及7所教学点,学校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采用家庭(个人)托餐方式的供餐流程为:

(1)确定托餐家庭(个人)。要按照托餐家庭(个人)准入条件,确定托餐家庭(个人),并填定供餐合同。

(2)供餐。托餐家庭(个人)按照学生营养食谱和供餐合同,加工配送营养食品。要向学生提供等值优质营养餐,确保供餐数量和质量符合标准。送餐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洗消毒。

(3)接受分发。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托餐家庭(个人)配送的学生营养食品,并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要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建立食品收发台账。

(4)食品留样。托餐家庭(个人)提供的各种营养食品均要在学区或学校留样。(留样标准同于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留样标准)

(二)供餐内容

按照“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证营养、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甘肃省营养加餐食物种类及数量备选方案》,选择三种方案为学生提供早餐或课间加餐。方案一:鸡蛋+馒头+苹果+营养素包;方案二:牛奶+馒头+苹果+营养素包;方案三:牛奶+鸡蛋+馒头等面食制品(学生自带)。学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卫生部门提出的指导意见,按每日3元标准配置食谱。

五、合理安排食堂工作人员

各学校根据学生人数合理确定伙房工作人员,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人员可从年龄偏大或不能从事教学的教职工中解决。并做好相关人员饮食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加强全乡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学区成立由学区校长任组长,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学区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区,学区营养专干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原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经费账目,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要建立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完善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组织演练,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监管,有效实施

一要建立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确保每一名学生信息准确无误,确保应享受营养改

善补助的学生一个不漏。二要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卫生院牵头,会同学区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消瘦率等指标就行跟踪调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对抽定的学生样本各监测一次,了解学生营养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要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

(四)加强督查,及时改进

各学校要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措施,细化管理过程,加强对食品质量及卫生安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食品配送分发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了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完善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创新营养改善工作模式。实行营养改善工作月报制度,各学校要将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情况,于每月25日前向学区营养办书面汇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五)加强考核,严格问责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健康安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定期督导,要将年终的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对实施“计划”学校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及时报告上级组织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各学校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意义、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具体举措、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学校要加强对学生膳食营养及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指导,正确引导学生养成良好饮食行为习惯。每学期开学,各实施学校通过标语、板报、广播、集会、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要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健康和行为习惯,使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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