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

交 通 事 故 认 定 书

同公交事认[XXXXX] 号

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许 天气:晴 地点:XXXXXXXXXXX

交通事故当事方基本情况

XXXX,男,40岁,19xx年3月生,山西省大同市XXXX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初领执照日期XXXX年XXXX月,准驾车型XXXX,档案编号XXXXXXX,肇事车型及牌号晋XXXXX豪泺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托车为晋XXXXX挂杨嘉牌重型厢式半挂车,车主XXXXXX公司。

XXXX,男,XXX岁,19xx年2月生,山西省大同市XXXX人,身份证号XXXXXXXXX,初领执照日期XXXX年XXX月,准驾车型C1,档案编号XXXX,肇事车型及牌号:晋XXXX6五菱小型普通客车,车主XXXX。

XXXX,男,37岁,19xx年12月生,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老官寨乡东水波村人,身份证号XXXXXXXXX7,行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XXXXXX年XXXX月XXX日XXX时XXX分许,曹海驾驶晋XXXX和晋XXXX半挂车,沿109线由西向东行至高山镇入口处,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网线挂断后,网线将由西向东在路口内停放的晋XXXX车碰撞,并将在路边说话的XXXX、XXXX两人碰伤,造成了晋XXXX、晋XXXX半挂车、晋XXXX车辆损坏,并造成XXXX\XXXX两人受伤,并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的网线及线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当事人违法行为、过错及责任:

曹海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四十二条前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明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过错行为是引起事故的原因。

晋XXXX车及XXXX、XXXX、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云冈分公司在事故中无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之规定:

曹海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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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

20xx年1月20日

接到此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现申请。

 

第二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性质——证据之书证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载明的内容,显示其具有书证的特性,因由公安机关制作,故应为公文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同时决定了该认定书不具有行政可诉性,不服认定书的结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也决定了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该和其他证据一样进行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审查,如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该认定书时,法院无需经过重新认定即可不予采信。 编辑本段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根据道交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不具有行政可诉性,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书在送达15日内是不生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认定予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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