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格

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取材料明细表

               乡镇(或部门)                     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校验原件

申请人签名:            校验人签名:              年   月   日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

                    乡镇(或部门)                       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

申请人签名(摁手印):                   年   月    日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二)

申请人签名(摁手印):                   年   月    日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三)

          

     申请人签名(摁手印):                                    年     月     日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承诺书

本人受家庭共同申请人委托申请保障性住房,并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

一、已了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有关规定,保证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真实有效。

二、同意所申报的内容向社会公示。

三、自愿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在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核对家庭共同申请人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家庭共同申请人信息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向审查的有关管理部门提供家庭共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资料。

四、经有关部门审核,如发现家庭共同申请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自愿取消申请资格;登记为保障对象的,自愿取消保障对象资格;享受租赁补贴的,自愿退还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实物配租的,自愿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并退回已发放的租金补助;同时,接受县房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家庭共同申请人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改变,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证在改变之日起30日内通过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向所属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并主动退出保障。

六、申请人家庭联系方式改变,要主动告知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否则,后果自负。

七、家庭共同申请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摁手印):                 年    月   日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

核查证明

(申请人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

兹有本村(居)委会居民(或单位职工)          同志申请保障性住房(身份证号                            ),经调查审核,该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如下:

1.申请人家庭现有人口     人,其中,本县城镇户籍    人、本县农村户籍    人、县外户籍    人,享受城镇低保    人、农村低保    人;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收入合计       元,上年人均收入       元;

3.申请人家庭现实居住房屋详细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人或出租人             ,房屋性质属于:□自有私房,□租赁公房,□租赁私房,□借住亲友房屋,□其他房屋(办公用房、店面、厂房、仓库等);

4.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县城镇自有私房共     处,详细地址                                            ,合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人均自有私房面积       平方米;

5.对照县政府公布的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标准,经审核,该申请人家庭属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上述情况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或单位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或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担保书

(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工作单位出具)

兹有我单位□新就业职工(或□外来务工人员)       

(身份证号                       )申请保障性住房,本单位担保意见如下:

1、该同志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该同志符合县政府今年公布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标准;

3、如该同志在批准轮候或配租入住保障性住房期间的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发生变化,本单位将及时通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住房保障部门。

4、如该同志配租入住保障性住房,本单位将督促其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内容,若有欠缴房屋租金、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的,本单位愿意从该同志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保障性住房问题

我国住房保障现状及其政策解析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义海忠

《住房保障法》于20xx年11月被列入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负责该法的起草工作,并于20xx年底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和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分别起草该法的理论版和实践版建议稿。

理论版起草人主要有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副院长申卫星教授、王洪亮副教授等;

实践版起草人主要有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王玉国等。

按照立法程序,《住房保障法》草案应该首先由国务院法制办负责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询意见,而后进入国务院常务会议,最终递交到全国人大。而按照国务院立法时间安排表来看,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只是在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等小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已形成一个初步讨论稿,几上几下后才能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审议通过。

一、我国目前的住房保障现状

要了解此,首先应了解我国目前住房结构类型: 1.商品房: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现房、期房等增量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需注意,我们经常提到的“双限房”仍然属于商品房的范围:即限户型、限房价。指的是政府有条件供应的中低价房。政府为增加中低价房供应而制定的一项新政策,即在土地出让时,写入限房价、限户型、限地价等条款。

根据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双限房”被认为是对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考核目标。

双限房不属于保障类住房。 “双限房”目前为止没有被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而是一种相对于政策性保障住房而言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双限房”旨在通过限制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保障部分住房需求。因此“只限于在本地住房比较困难的居民购买。

2.政策性保障住房:

A-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主要政策优惠体现在通过土

保障性住房问题

地划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控制开发利润等措施,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经济适用房管理科的数据:08年前,西安普通商品住宅每平方米的价格不到四千多元,与经济适用房相比,价格相差不大,而且拥有全产权,因此经济适用房并没有成为中低收入居民的首选。而近几年,西安的商品房房价翻倍的往上涨,现在经济适用房市场平均价在3700元/平方米左右,普通商品住房的均价已经涨到了“过七”的水平。在巨大的价格优势面前,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者选择申请经济适用房,这也对政府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统计数据显示,仅20xx年西安市全年经济适用房新开工面积达到20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到158万平方米。西安楼市调控“16条”新政中也明确提出,在每年新增住宅建设用地中,确保不低于1000亩建设用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一方面是高涨不下的房价,一方面是不断加大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这对更多的中低收入者来说应该是个令人期待的好消息。然而令人担心的是,经济适用房最终经济了谁。前不久眉县发生的政府公务员及部分领导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新闻还没有淡出人们

的视线,延安又爆出单套面积276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准和住房困难政策标准:

均收入低于1080元,这也是我市确定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收入线);住房困难标准指的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B-廉租房。按规定其保障对象为双困家庭,即民政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属于社会救济范畴,廉租房有两种惠民形式,一种是发放租金补贴,一种是实物配租,也就是分配廉租房。

尽管廉租房项目启动已有一段时间,但与飞速增长的商品房建设面积相比,发展迟缓的现状仍足以引起人们的关注。

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西安市楼市“16条”新政中明确指出,普通商品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5%,经济适用住房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15%,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廉租住房配建比例不低于30%。

在西安,廉租房的保障目标很明确,就是最低收入

家庭和低收入人群。在房源较少的情况下,以前我们把申请人的年龄设置在60岁以上,优先保障这类低收入群体。随着房源的加大,20xx年我们把这一年龄标准降至45岁以上。如果更多的廉租房投入使用,申请标准也会不断降低,以保证更多的低收入人群有房住。”

西安市申请廉租房政策:

西安市城六区、加上阎良、长安、临潼各区家庭(这是户籍要求)人均收入低于540元,蓝田、周至、户县三个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95元,这也是我市最新确定低收入家庭收入线);住房困难标准指的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廉租房惠民形式:(1)实物配租,每平方米2.89元;(2)租金补贴,每平方米5.65元;

两项补贴标准均以人均17平方米为基数。

C-公共租赁房。所谓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对租住者而言,具有过渡性的特点。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一般低于市场平均租金20%-30%不等),向新就业职工出

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按照设计,西安将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 “ 四区一港二基地”以及泾渭新区、大明宫地区、大兴新区、纺织城地区等,制定20xx年至20xx年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建设规划,统一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住房。计划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这些区域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西安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1)西安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

(2)收入最低线要求:

城六区低于1480元;阎良区1530元;长安区1300元;临潼区1215元;蓝田、周至县992元;户县1120元;高陵县1160元。

3.二者兼而有之的“房改房”、“集资房”这两种即 带有“职业福利”,又带有商品房属性的住房;

4.游离于房地产市场之外的、基于现有土地制度设计而形成的“农居房”;

5.目前规制难度最大的、也是政府最棘手的“小产权房”。

上述的12345种情形和在一起,就给我们勾勒出一个较为完整和清晰的我国目前住房结构类型;其中的123就是我们目前热衷于谈论的、今后将要出台的“住房保障法”所涉及的“住房”。这是目前普遍被认可的一种观点。

我个人认为,这个观点恐怕有一定的偏差,偏差在哪呢?就在于忽略了农村住房保障问题,在反复强调“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和谐发展”的今天,我们决不应该把制度设计的重心仅仅放在城镇,把解决住房问题认为就是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顺带解决进城务工的一部分农民工的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今后出台的《住房保障法》就只能把它称之为《城镇住房保障法》。

当然,基于我国特有的土地制度,把城乡住房保障问题揉进一部法律之中确有一定的难度或不相容性。但是,必须看到,尽快出台农村住房保障法律制度,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这也是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出路。

好,回到今天的正题:从以上描述的住房结构类型来看,我认为,我国目前已经形成的住房保障结构体

系是:市场供给保障体系和政策供给保障体系这两大块。

二、住房保障结构体系

市场供给保障体系是依照市场规律,为一部分“富有或相对富有者”提供的、能满足他们追求物质财富增长、追求舒适生活、品味生活需求的供给体系。任何一个社会都应该有不同层级的、多元的消费主体,如果这个命题成立的话(肯定是成立的),政府就有义务用制度的方式去保证实现他们的追求和愿望,不然,这个社会就会退步,就不会有高水平的物质文明。我们决不应该去苛求那些富有的人群居住进不能体现他们财富和富有身份的住宅里;相反,我们的政府有义务用市场供给保障制度的方式来保障他们的住房需求,这无疑就是一种“住房保障”方式,没有此,一部分人的“住房需求”就保障不了。 什么叫“保障政策”——保障不同群体住房需求的公共产品,而不是特定产品。

所以,我认为:市场供给保障是住房保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政策供给保障体系 从客观规律和国际经验看,结合中国的国情,主要由基本保障、援助型保障、互助型保障、自助型保障四个层次组成。

第一个层次的基本保障:这就是我们所提及到的廉租房,属于基本保障或者叫最低保障。我们把它归结为救助、救济性质的保障,如同民政局发低保一样的。 廉租房就属于这个保障体系的构成。

第二个层次的援助型的保障:援助型的保障是指,自己有一定能力解决住房问题,但是不足,需要政府给予帮助。但是这个不足覆盖的面是比较宽的。假定说,依靠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需要十成能力,有两成能力缺八成这叫不足,十成能力中有八成缺两成,也叫不足。包括大家诟病的但我以为有存在意义的经济适用房,包括近两年政府大力提倡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公务员享受的住房补贴,包括今后可能发展的贴息、贴租等,都属于这个范畴的保障。

第三个层次的保障:也是保障体系中的应有之义,最典型的就是公积金,我们把它称为互助型的保障。

老百姓互相帮助和政府有什么关系?怎么就成了政策了呢?公积金显而易见是一个重要的政策性工具,比如政府规定,每个雇主都得给雇员建立公积金账户并且用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是强制的,这个制度就成为提供给公众的一个公共产品,尽管我们现在的覆盖面还远达不到,是三分之一略强。目前,我国的公积金制度基本还是停留在“职业福利”的较为狭窄的范围内,距离制度所应达到的保障目标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任务还很艰巨。而且,在执行中、在某些领域中又一次被严重异化。

第四个层次的保障:我们略为生疏,但是很可能是今后一个长期发展过程中住房保障中最重要的部分,自助型保障。

我自己帮自己,还要你政府干吗?你的政策体现在哪儿?其实这种保障体系将来更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客观规律和国际经验的。

什么样的政策工具叫自助型的政策保障体系呢?比如说住宅储蓄银行,或者住宅储蓄账户。

与公积金账户的区别在于,它不是强制缴存的,是自愿缴存的,但是你往这个账户里存钱可以享受许多配套的政策优惠或者政策铺贴,或者减免个人所得税。通过这种方式,政府给需要保障的人群实际上提供了一种暗补,同时,也鼓励和促进人们对自己解决自己的住房需求负起更大的责任。你就是不存,自己自然在解决住房问题上,要比别人更多困难,如果你愿意对自己将来娶了媳妇以后还要生孩子,生了孩子以后还要赡养父母,这些问题考虑在先,政府给予你减或者免个人所得税等诸多优惠。但这个储蓄的账户只有一个出口,就是用于住房消费,而不能唱卡拉OK或者干别的。这种政策性工具,应该说值得我们调查研究,更有普及的机会。

三、已初步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的法规与政策框架

一是20xx年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管理进行规范。

二是自20xx年以来,建设部及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

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构成了目前廉租房制度的政策体系。

三是19xx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xx年修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进行规范。

四是最应该有、但目前却恰恰没有的高阶位的法律《住房保障法》或者在这个阶位、这个层面上的类似的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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