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战略合作协议书

经营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在农业种植、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项目申报、农产品物流、订单农业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打造“汉丰十万亩优质小麦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 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利用自己的种植资源,甲方利用自

己的技术、加工、市场等资源共同合作,在原乙方种植基地的基础上打造 汉丰十万亩优质小麦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2、 经营相互保障:乙方根据甲方订单要求,为甲方的面粉及其它农产品加工提

供原料的种植、收购、贮藏保障。甲方则利用自己的信息、加工、物流资源尽量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

3、 在以甲方为主导的种植、加工、物流、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中,乙方负责种

植基地部分的经营管理。本基地冠名为:汉丰十万亩优质小麦种植示范基地,由甲方对基地进行全方位包装、策划、宣传、认证等。本基地名称仅指在对外宣传中使用,不具备法人资格。

4、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产业规划进行指导,协助基地申报项目,以及对种植基

地进行深度开发,包括扩大面积、丰产改造、绿色、有机种植基地认证等进行业务指导。执行本项条款时,须本着双方共赢的原则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5、 乙方同意将自己的经营信息作为甲方产业链的一部分,纳入甲方的产业体系

之中,包括甲方在对外宣传、网站上使用、项目申报等。

6、 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比如在农产品的技术、收购、储

运领域,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权。 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

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

7、 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可以开展人才培训合作及人力资源的合作,

如工人的相互流动:在农忙季节甲方可介绍富余工人协助乙方进行抢收,在农闲季节,乙方可向甲方输送临时工。以达到双方最优化使用人力资源的目的。

8、 甲方至力于打造农产品种植、加工、物流、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集团,力争五

年内在创业版上市,在甲方对资产进行扩张、整合、融资等行为时,乙方可根据自愿决定是否进行产权合作。

第三条 合作原则

本协议是框架性指导协议

1、合作的前提原则是双方平等合作,各自独立经营、不涉及对方的产权问题。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经营权并对外承担责任。

2、甲方对乙方的各项建议、规划、指导等(除单独约定外),对乙方都不具备强制性。

3、甲乙双方发生的交易和订单,须另外签订合同,属正常交易行为。

4、对于双方共同投资或约定共担风险的项目,须单独签订项目合同。

5、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委员会,下设基地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协调委员会的组成:由甲乙双方共同推荐组成:

基地办公室的职责:进行日常性信息沟通,并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协调委员会负责基地的规划、资源配置、政策层面的沟通等。

2、对于具体的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保密

对本战略协议具体内容,双方都有对外保密的义务。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 。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2、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3、一方欲中止本协议时,须提前六个月与对方协商。

4、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对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2、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基地委员会进行协调处理。

3、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安徽汉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胡总乡程范种植合作社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

产品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 总代理,双方就“****XXXXXXXXXX”等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乙方在 全权代理经营 ****XXXXXXXXXX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 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

2、 乙方销售承诺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乙方承诺:

在 2008 年 2 月 1 日至 2009 年 1 月 30 日之间对****XXXXXXXXXX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 整 以上。

3、 乙方销售奖励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万可享有奖励3%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的部分可享有奖励5%

4、 特殊医院在市场与价格的双重压力下可向公司申请特殊处理或申请公司直销,由甲方直接投标,由甲方

开票,医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账户,货款不计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转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后直接以现金形式返还合同成交额的10%。算乙方的销售任务,但不计入奖励。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 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 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 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 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 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 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6、 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5条中所含情况除外),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 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

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 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 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 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 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内镜洗消中心”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 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 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 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 甲方调价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2. 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一年保修。

2. 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医院设备需进行维修前,将医院及使用科室的名称及故障申报情况、

院方有效的联系人及电话等填写好传真回公司,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经医院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传回公司总部备案,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 并作好<维修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

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备故障(具体情况详见《配件备用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严格按照实际更换并填好维修记录,若维修配件发回公司发现与相应医院不相符,公司将按此配件结算价的10倍进行罚款。超过保修期的甲方按维修配件之价格收费。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免费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八、广告宣传

1. 乙方刊载广告或参加展示会前须填妥<<广告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情况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

可办理广告补助(标准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 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3. 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5@p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

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九、产品销售之支援

1. 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 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 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 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十、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30%,剩余70%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一、知识产权

1. 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 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

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 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

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二、保密责任

1. 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

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 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2008 年 2月 1 日起至 20xx年1 月 30 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

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 话:0571-82877755 电 话:

传 真:0571-82865568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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