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马桥镇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特制订马桥教育总支20xx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开展安全教育。各学校要经常在师生中开展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搞好每期两次的安全教育周活动,组织师生学习各种基本的卫生常识,普及避险、紧急情况自救及救护他人的常识及方法,全年至少组织一次师生应急疏散演练。使教职工充分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与义务,使学生树立起强烈的自我防范意识,经常性地在师生中开展交通安全常识,饮食卫生安全知识、防火、防溺水、防雪灾、防雷击、防意外伤害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2、建立目标责任。各学校要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制订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生交通安全、学校设施安全、学校集体活动安全、学生体育艺术活动安全、劳动活动安全、防火防暴防盗防毒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师生的行为。要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健全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定期排查隐患。各学校要建立定期的安全隐患月排查制度,每月底将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总支,各学校要将安全隐患排查贯穿于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每学期对校园线路进行一次大检查,经常对师生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咸安区学校食堂卫生工作要求》和《咸安区学校小卖部卫生工作要求》,杜绝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禁止使用D级危房,学校建筑设施要符合安全规定,体育设施、仪器设备和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维修或有专人保管,幼儿玩具要保证安全。学校锅炉要建立档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做到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4、进行安全巡视。各学校要建立起在课间、午休、放学后、就寝前这些最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时间内派教职工到操场、楼道、走廊、教室、学生寝室巡视的制度,对危及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事故苗头给予及时制止或解决,以防事故发生。

5、落实家长责任。各学校要在校外活动或虽在校内却和教育与管理活动无关的活动时必须征得未成年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要让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共同承担起学生不在学校控制范围内进行活动时所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安全责任。

6、通报作息时间。各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及时通报学校作息时间,特别是对作息时间可能提前或延后的特殊情况要及时通知,以便让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明确自己的责任时间,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管理与保护。

7、进行健康调查。各学校每学年要组织对学生的健康状态(包括既往病史、药物过敏、血型、体质、家庭环境、心理承受能力等)进行详细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要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安排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体质特殊或有疾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照顾。各中学要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对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学生及学困生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或治疗,确保无一例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

8、参加伤害保险。为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减轻其遭受意外伤害时给家庭和社会造成的经济负担,各学校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投保。

9、及时处理和报告事故。若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内向总支报告。在保证抢救前提下,要注意尽可能完整保护现场,及时取证,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事故处理程序及“谁遇上谁处理,谁有效谁处理”的原则进行果断协调处理,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并跟踪了解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二、奖励与处罚

1、总支每期对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全处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总结评比依据之一。

2、总支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学校和个人。

3、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校长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4、未履行相应职责,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20xx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与各班级签定20xx年度安全工作责任书,望各班结合本校实际,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层层签定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建立校园安全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

1、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学校主动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强化校园周边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3、加强安全预案的演练,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轨道

1、建立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和班主任负责制。

2、健全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禁止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3、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

采取防范设施。

4、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5、建立用水、用电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老化或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6、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三、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或者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实行申请报告制度,并指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巡查人员,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

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1、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

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污染的安全防护教育。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道路交通安全的安全教育,对寄宿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下河洗澡的安全卫生教育。

3、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责任人: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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