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样本)

为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拟定食堂安全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

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5@p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

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严格主、副食库专人专锁,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

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

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食堂管理人是食堂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食堂管理人员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二○一二年 月 日

 

第二篇: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40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了保证学生交通安全,根据市政府、市教育局的要求,九井中心学校特与各车主签订安全责任如下:

一、车主及所雇用驾驶员,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德,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不酒驾、语言和善、周到服务,如雇用司机在接送学生时出现的一切不良行为所引发的不良后果均由车主承担。

二、校车必须手续齐全,每车配备一名保安员,所聘司机必须符合市政府、交通局、安全局、教育局所规定的驾驶标准,如出现校车手续不健全、司机资历不够,取消该车营运资格。

三、车主必须听从学校的指挥,做到停车到点,接送学生到时,不准私自停车装卸学生,严禁学生过横道上下车。如出现车主违规,接送学生不到位所发生的一切伤害均由车主自负。

四、每车必须按核载人数接送学生,做到不超员、不超速。车速要在60公里/小时。

五、恶劣天气时车主必须做到送学生到家长手,接送学生与家长搞好对接。

六、车主每天,每班次必须与学校搞好对接,做到不交接不开车,如出现一次不交接现象视为年终考核不合格。

七、车主有权、有义务与学校搞好业务上的沟通,必须向学校提供运行中的真实情况,报道数字必须准确。如车主不服学校指挥,野蛮行车,学校将向市交通局、安全局、教育局提出停止该车营运申请,直至取消该车营运资格。

八、校车在运行中的一切故障、事故均由车主负责处理、承担。

签状人(车主):

学 校 签 字:

九井中心学校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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