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工程合同(范本)

小区自来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甲方) 合同编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完 范围自来水工程,包括\自来水管道主环网、主要干道自来水管道、各支路管道(不含入户表后管道)的制作安装以及室外消防栓、给水阀门井、水表井等工程。

2、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报验手续,并保证验收通过、通水。

3、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前期各种相关手续,保证各种手续的合法、有效性,承诺水费收入取标准按政府文件执行。

二、工期要求

1、 本工程按甲方要求时间开工及完工。如甲方要求提前工期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组织人、材、物。

2、 乙方不得因施工组织不利、材料供应、劳动力调配等原因拖延工期(不可抗力除外)。

三、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优良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不得单方修改设计。如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止施工。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等因素发生的事故,经济损失及责任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四、材料设备采购供应

1、 乙方自行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甲方、设计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

采用总价包干: ,包干价

含 。

六、变更洽商

1、 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施工中乙方不得

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 设计、洽商变更,须经监理、设计单位、甲方、施工单位四方确认签字

后生效。

3、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4、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会议纪要不作为结算费用增减的依据.

七、质量与检验

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发

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工程师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

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 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

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

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八、工程竣工

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

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 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

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 工程竣工后, 乙方应在10天内, 从现场移走所有施工设备、剩余材料

以及各类建筑垃圾和临时设施,保证现场和工程清洁整齐。

5、 竣工图由乙方免费负责编制。

九、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审核

1、付款方式:

2、变更洽商

3、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相关政府部门验收使用手续后,乙方

交出现场、提交完整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并帮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的政府部门备案后进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初步审核后,提交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单位审核,审核完毕,三方盖章签字。

4、进度款的审核结果不作为结算审核依据。

十、保修

1、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

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

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 保修金额为结算总价的10%,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修金的支

付按照保修范围及保修时间结算支付。

十一、双方责任

1、 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

性负责;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

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 乙方工作

(1) 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

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

到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4)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

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如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出现质量及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

(5) 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保证工程通过验收、通水。

十二、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

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防护措施费用。

4、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三、工程保险

1、 乙方机械、现场施工自有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均由乙方负责投保。

并且向甲方出示保险单据和支付本期保险费收据(或由甲方投保,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乙方任何人残废或受伤引起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指控费和其他费用。

2、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

少损失。

十四、违约。

1、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

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

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

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二篇:自来水施工合同

供水管线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DT20120704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施工要求:

甲方PE供水管线由乙方施工,乙方保证以××的产品进行施工,且必须满足项目部、监理及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按图施工,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保证监理、甲方等相关单位的验收合格。

二、材料单价:

1、PE200管: 元/m

2、排气阀: 元/井

3、消防井: 元 /井

4、排泥井: 元/井

5、200闸阀: 元/井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经计算,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元)。双方以最后完成工程量为付款依据。乙方材料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暂定总价的60%,安装完毕后,支付工程暂定总价的20%,经监理、甲方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报告之后,支付工程暂定总价的17%,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合同签订满一年且监理、甲方等相关部门未提出整改要求后再行支付。

四、施工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测量放线,检测时提供水源。乙方负责管沟的开挖、管道安装、打压检测及验收。其余工作由甲方进行。

五、验收标准:

1

乙方提供的材料为必须满足项目部、监理及甲方要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

甲方拒收,乙方无条件运走。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经监理、甲方等相关部门

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检测合格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

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

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可提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

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

从 20xx年9月6日起至本工程结束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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