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供应协议

自来水供应协议

供水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使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水源,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应做好各自供水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的自来水供给乙方日常使用。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300元电费,每月25号前交给甲方委托代收人。乙方未按时支付电费,经甲方多次催交,乙方仍未支付电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收所欠电费。

三、甲方保证乙方长期的正常用水。如遇抢修、停电等其他特殊情况,须提前通知乙方。

四、引水材料由乙方自己负责购买和安装,乙方应自觉爱护取设施、节约用水,不得私自接管道给他人使用。

五、在供水期间,甲乙方共同需承担供水井、压力罐、水泵等其他相关设备的维修费,甲乙方各承担维修费的50%。

六、乙方如未按本协议执行,甲方有权停止供水。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第二篇:自来水供应协议书

自来水供应协议书

甲 方:重庆市江津区飞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花莆村二组王安君等35户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生产

的自来水事项达成以下共识,并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接入自来水的供应管,主水管口径为50mm;入户管口径为20mm。甲方

负责主水管道的维修,如有人为破坏,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施工方便。

二、水价标准定为:3.70元/m3.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在每月的5日至10日准时缴交

用水费用。

三、甲方所供应的自来水水质必须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并保证乙方长期的正常

用水。如确遇抢修、停电等导致停水的特殊情况,须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正常供应期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自有设备抽水。

五、如以后有用户从管道接水,必须经双方同意才可接入。

六、甲方应教育本单位人员,提高服务的意识,积极、及时协助甲方排除用水障碍,

保证供水畅通。

七、以上如出现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如属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

权追收乙方所欠的用水费用及接入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

八、本协议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江津区飞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二○一一年 九 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