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乡镇村社区农村小额保险责任书

XX镇小额人身保险责任书

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保险保障需求,切实推进灾后重建,扩大我镇的保险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防范和化解灾后重建以及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意外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政府县府办【2011】12号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本镇的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订我镇小额人身保险责任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 工作方法

以村(居)两委为单位,驻村干部和村(居)两委干部一起宣传发动,收缴保险费及填写投保清单,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参保目标。参保人员不局限于本村的人口,但必须把村(居)委员会参保方列入参保目标考核。

二、 参保目标和完成时限

各村(居)委员会的参保目标均为全村(居)委员会总户数的40%,要求从即日起,至20xx年4月底前完成参保目标的40%。

三、 考核办法

镇政府对按时完成参保目标的村(居)委员会和驻村(居)委员会镇干部,在年终岗位考核给予相应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参保目标的村(居)委员会和驻村(居)委员会镇干部,在年终岗位考核也给予相应的扣减。

a) 对完成参保目标40%的村(居)委员会委员会,不奖补扣,单项考核得2分,给200元工作经费(除公司返利外);

b) 对每超完成参保目标5%的村(居)委员会,按分值比例计分。 c) 对每完成参保目标低于5%的村(居)委员会,按分值比例扣分。 d) 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前三名分别奖现金1000元、800元、600元。 以上责任书自即日起执行,并将有关参保的完成情况交镇考核工作小组评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政府和村(居)委员会各一份。

考核单位:XX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委员会

代表人: 代表人: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第二篇:保密责任书

保 密 责 任 书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保密法律法规,本人作为涉密人员,愿意严格履行下列保密义务和责任:

1、本人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制度,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保密规章制度。

3、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不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严格涉密会议文件的保密管理。

4、承办机关、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涉密信息和载体时,不私自向外提供有关工程涉密文件和内容。

5、不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传真、计算机上传递、传输国家秘密,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6、不私自出国(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7、不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严格执行脱密期内,不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未经批准,不擅自出境。

8、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为本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证。若违反本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保密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保密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保密要害部门: 涉密岗位:

部门负责人签字: 涉密人员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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