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合同书

高寨小学灶房维修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高寨小学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意见,就甲方拥有的灶房维修等事项签订如下合同,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就地维修标准及要求

1、甲方就位于高寨小学的灶房维修委托乙方

2、乙方根据甲方的专项维修金,专项用于灶房维修,合理使用维修资金,甲方将监督乙方实施

3、维修项目:维修项目以墙体粉刷翻新、吊顶等。

4、维修要求:

(1)乙方在维修动工建设之前须通知甲方进行实地勘察,且不得借维修之机擅自损坏室内设施。否则,甲方有权按违章提出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自行组织维修施工队,并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清理完该工程造成的余料杂物,并服从甲方对该工程的建设管理,逾期不清理的,甲方组织人员清理,费用由乙方负担,并从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

5、乙方对甲方的维修项目负责,确保维修范围内的所

有设施的正常使用,乙方维修正常交工后的在维修范围内的设施属于人为破坏的不属于乙方责任。

6、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维修费用,如甲方拖欠乙方费

用,导致乙方无法及时更换或维修相关设施,乙方不承担相应带来的损失。

第二条:维修付款

1.甲方在合同期内向乙方支付9850元维修费用,乙方

用于劳务及材料的支出。资金到位前,一切费用由乙方垫付。

2.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全额的费用按

实际施工量的现行市场指导价决算。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 6月3日至 20xx年 6月 25日。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后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时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双

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 方(签名、指):

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

 

第二篇:香口乡农村福利院维修改建工程合同书

香口乡农村福利院维修改建工程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香口农村福利院维修改建工程承包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范围及工程总造价:

1、工程项目名称:香口乡农村福利院维修改建工程。

2、工程范围:香口乡农村福利院前后院住房、办公楼、维修改造及剁地平。

3、工程总造价:预算总额为元(以实际验收为准)。

二、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总额为 元,具体预算方案附后。

三、承包方式:

按照福利院需要维修改建项目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由乙方先行垫资,实行包工包料承包承建工程。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监督:

本工程定于20xx年月日开工,至20xx年月日竣工并交付使用,总工期为气因素影响施工,则完工日顺延,始终遵守质量第一原则,

维修改建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施工。每一道工序,需向甲方报告,经甲方同意后再施工,乙方施工必须坚持先厨房后住房、先房皮后地下、先内后外、先水电后附属的原则顺序进行施工。甲方负责对乙方每道工序实行严格的监督,对上一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部分,由乙方及时整改,直到合格后,再实施下一道工序,未经甲方监管同意擅自施工,造损失的一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材料供应:

水泥、板材、电器、电料、油漆等村料,乙方必须要供货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5@p报甲方存档(砂料必须要天河的水洗沙)。

六、施工安全:

乙方施工始终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一切安全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安全施工前、中、后必须做到:

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安全帽等。

2、组建的施工队必须具备专业的施工技术技能。

3、在施工过程中杜绝使用手脚不灵便和视力、听力低下、岁数偏高人员。

4、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对施工队伍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防节外生枝。

七、工程预算与结算:

凡因图纸问题,未列入预算部分,包括设计的变更,修改项目部分,预算的追加和补充项目,应按实际结算。

八、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10日内必须开工,逾期不开工的,乙方应承担福利院经营损失费和由此所产生的额外费用(据实计算)。

2、工程结束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组织专班进行验收,并开具工程验收合格单。

3、甲方在收到工程验收合格单后,应及时请求县民政局组织乡纪委、乡民政办、乡财政等单位根据工程预算方案和实际工程据实核算工程款额是算方案为准)。

4、全部维修改建工程款额确定后,在10日内按照工程款总额( 元),先付乙方三分之一,即: 元;其余工程款在一年内付清。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电源,但电费由乙方负责;

(2)在保障福利院院民生活用水、洗澡洗衣用水的前提下,提供乙方施工用水;

(3)提供给乙方施工生活、堆放材料场地;

(4)积极筹措维修改建工程款;

(5)监督乙方按序保质高效施工,并协调施工期间的相关事宜。

2、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必须加设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无疏漏,自负一切安全责任:

(2)乙方承建工程确保购材优质,施工精细,风格统一,工程竣工后验收一次性合格,无重新整改现象;

(3)乙方组建的施工队伍必须专业有素,施工高效,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4)乙方在施工期间注重处理好围边群众及福利院之间的关系,杜绝人为地引发各类矛盾,谁引发谁负责:

(5)工程完工后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单,购进材料合格证及政策法规规定的需要结算的票据:

(6)乙方自验收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应承担维修责任,但费用自负。自甲方下达维修通知之日起,10日内必须维修并达到原貌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请人维修,其费用从乙方工程中支付扣抵。

十、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出现1例重大安全事故的;

2、工程质量二次以上验收不合格,重新整改的;

3、无故超过施工工期30天以上的;

4、在6个月保修期内不及时承担维修责任的;

5、按照合同约定,不按时结算工程款的;

单方违约,按照实际工程总额的10%付给对方违约金。 十一、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各自履行,不影响本合同实质内容。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民政局一份,鉴证单位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 (公章)

二020xx年月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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