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协议书

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

甲方(征收方) :

乙方(被征收方): 镇 村(居) 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天柱山旅游度假区建设征地、拆迁安臵暂行办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甲方依据本协议征收乙方座落于 的土地;面积 亩。土地四至与范围以反映土地现状的勘测定界图为准,双方应在图件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分地类面积另附图表)。

第二条 征地补偿费用

1、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2、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1)补偿原则: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合并计算.

(2)补偿标准:良田、菜地每亩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两项合计3万元。

1

(3)补偿面积与费用:乙方本次被征收良田 亩,甲方补偿乙方 万元;乙方本次被征收菜地 亩,甲方补偿乙方 万元;被征收旱地、园地、水塘水沟、宅基地 亩,甲方补偿乙方 万元; 被征收山场 亩,甲方补偿乙方 万元。

(4)甲方应共支付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万元人民币。大写总计:

(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青苗补偿费:

(1)补偿原则:甲方直接补偿到乙方被征土地青苗种植户。

(2)补偿标准:具体见《分户青苗补偿表》(附表)。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协同开展青苗补偿核查工作,按实际情况填写《分户青苗补偿表》。

(4)甲方在全面完成《分户青苗补偿表》后,分户一次性兑付青苗补偿费。

(5)乙方负责向本组被征地土地承包农户做好有关青苗补偿原则、标准的宣传、解释工作,并负责被征土地承包农户在《分户青苗补偿表》上签署确认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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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安置办法

对农民现有住房不论有无手续,一律按规定给予安臵。乙方因被征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采取以下办法解决:

1、商业门面安臵。

商业门面标准:全部征收被征迁人的耕地时,无偿按人均8平方米建筑面积给予商业门面安臵;未全部征收被征迁人的耕地时,按本次征收的耕地面积占被征迁人土地承包时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被征迁人应享受的商业门面安臵面积。

2、养老保险。

乙方被征迁户在土地征收后,由天柱山旅游度假区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中其中统筹基金。

3、失地农民的优惠条件:乙方在有条件的基础上,可优先参与招投标工程。在非招投标工程中,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甲方应优先安排给乙方(包括劳务用工、机械运输等)。以后在被征土地上的单位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本地失地农民的就业安臵。

第四条、征用土地的交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将被征用土地交付甲方,并保证所交付土地不存在任何影响甲方使用的争议纠纷或障碍,如交付后被征用土地仍存在影响甲方使用的争议纠纷或障碍, 视为乙方未交付,乙方应负责解决该争议纠纷或障碍,至争议纠纷或障碍解决之日方计为交付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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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土地手续的变更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应尽快落实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的分配方案,并书面报送甲方;负责依法办理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手续。乙方保证交付地块权属清楚无争议;如有争议,乙方自行调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征地采取一次性协议,分期付款的方式。乡镇政府与村(居)民组签订征地协议后,支付村(居)民组50%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余下部分,待被征收土地可以安排场地平整和其它建设时全额兑付,资金由村民组保管,由村委会主任设密码。

第七条 房屋拆迁

房屋安臵地点:甲方在天柱山旅游度假区规划图中的旅游发展用地范围内安臵乙方。本次被征地区域内的房屋拆迁,甲方与各户另行协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订定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4

2、此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拟征收土地的上报工作,按甲方要求完善和提供相应的签字材料,不得再以社会保障、补偿安臵等其它理由拒绝配合。

3、因乙方原因,造成征收土地逾期交付或不能交付使用,影响甲方土地征收进度时,甲方将按相关程序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先征后征政策一致,若有哪村民组争取到优惠政策,其他村民组同等享受或此协议无效。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潜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旅游度假区、县国土局、村委会各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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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村委会代表签字:

村(居) 组 6 年 月 日

 

第二篇:征用土地协议书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太林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3.636亩(共 5块土地),占用花椒29株362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3.636亩,花椒29株362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81770元(大写:捌万壹仟柒佰柒拾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8677元(大写:捌仟陆佰柒拾柒元),剩余73093元(大写:柒万叁仟零玖拾叁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忠平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1.479亩(共1块土地),占用花椒29株580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1.479亩,花椒29株580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44080元(大写:肆万肆仟零捌拾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4900元(大写:肆仟玖佰元),剩余39180元(大写:叁万玖仟壹佰捌拾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国三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2亩(共2块土地),占用花椒71株589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2亩,花椒71株589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54725元(大写:伍万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5970元(大写:伍仟玖佰柒拾元),剩余48755元(大写:肆万捌仟柒佰伍拾伍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国华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1亩(共2块土地),占用花椒25株200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1亩,花椒25株200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2900元(大写:贰仟玖佰元),剩余22100元(大写:贰万贰仟壹佰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学勇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0.23亩(共1块土地),占用花椒8株85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0.23亩,花椒8株85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6725元(大写: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870元(大写:捌佰柒拾元),剩余5855元(大写:伍仟捌佰伍拾伍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天平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1.43亩(共1块土地),占用花椒39株;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0元/株,甲方用地1.43亩,花椒39株,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38350元(大写: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4300元(大写:肆仟叁佰元),剩余34050元(大写:叁万肆仟零伍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勇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0.7亩(共1块土地),占用花椒18株420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0.7亩,花椒18株420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24500元(大写:贰万肆仟伍佰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2450元(大写:贰仟肆佰伍拾元),剩余22050元(大写:贰万贰仟零伍拾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忠杰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0.12亩(共1块土地),占用花椒10株156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0.12亩,花椒10株156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6300元(大写:陆仟叁佰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930元(大写:玖佰叁拾元),剩余5370元(大写:伍仟叁佰柒拾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忠林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2.8亩(共1块土地),占用花椒52株1040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2.8亩,花椒52株1040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82000元(大写:捌万贰仟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8700元(大写:捌仟柒佰元),剩余73300元(大写:柒万叁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杨晓

因20xx年改扩建利里村村道占用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土地,为确保利里村和纳普村卡尔河坝农户的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占用乙方土地1.5亩(共1块土地),占用花椒21株362公分;

第二条:补偿价格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价格为每亩2万元,花椒25元/公分,甲方用地1.5亩,花椒21株362公分,共计应付乙方补偿款39050元(大写:叁万玖仟零伍拾元整),甲方已向乙方支付4105元(大写:肆仟壹佰零伍元),剩余34945元(大写:叁万肆仟玖佰肆拾伍整)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必须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一定补偿金额。

第三条:补偿金额来源。补偿款原则上由利里村农户筹资,不足部分由利里村两委会村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条: 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此以前的利里村村委会和卡尔河坝农户的关于卡尔河坝道路补偿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等全部作废。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甲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通行,也不能扩占道路。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永和乡政府、纳普村委会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和乡利里村村委会 乙方签字盖指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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