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中国·湛江

签订时间:     年    月

 

出租方: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租赁物介绍和要求

房屋的座落、面积

1)房屋座落: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45 号 民大商贸大厦______楼    层     房
    2)房屋面积:租赁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m2,其中含公摊面积_____m2 (如有变动,以房产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

3)出租房屋具备条件:留有满足办公所需的电、水、消防、通讯及卫生等必要设施接口。

4)租赁时出租方须向承租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如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须提供在建项目有关土地、建筑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通知。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后,须立即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附件:租赁物平面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年__月___日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期限___年。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合同。

合同履行期间,若租赁物物权发生转移,应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三条 租赁物用途

1、商务_______:上述房屋用于____________。

2、若承租方需改变上述房屋的用途,要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被视为违约。

第四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包括: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另行计算,水电费价格按照湛江市市政公布水电价格计,数量按照实际耗用和公摊数量合计)。

2、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出租房屋的土地使用费、房屋管理费等。

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房屋租金、承租方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有线电视费以及由于承租方营业所产生的有关税费。

4、租金标准:租金收费为____元/月·平方米(不含税),从第二个计租年度开始在上一计租年度的基础上,每一年提升一次,每次按5 %递增,在计租期内各年度租金标准具体如下(表二)。本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且每一续租期的最少期限为叁年。

5、支付方式:

户名:广东民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霞山分公司                                          

开户行: 建设银行赤坎支行

帐号:44001688638053006976

    1)租赁费支付方式:按月计收,出租方在每月十号前向承租方发出本月租赁费缴费通知,承租方自收到缴费通知日起两天内以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向出租方偿付本次应付费用1%的滞纳金。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内承租方支付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人民币12000元)(即叁个月租金)给出租方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同时预支付一个月租金给乙方。

第五条 承租方责任

1、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费用。

2、教育、提示承租方人员和承租方往来人员妥善保管财物,自觉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房屋物业管理规定。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4、因自身及承租方业务往来人员责任造成的人、财、物损失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的日常活动,不得影响出租方其他租户的正常经营。

6、爱护租赁物业,合理使用租赁物业,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房屋结构。

7、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遵守出租方物业管理规定,保证不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带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品进入承租区域内,不阻塞安全通道,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造成出租方租赁毁损、灭失的经济赔偿),保证出租方不因此而受到任何追索。

8、按时支付所承租房屋的租金、水电费(不限公摊水电费)、电话网络使用费等应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延迟支付租金及各项费用的责任。

9、配合出租方做好水、电的抄表记录和房屋巡查工作。

10、自觉遵守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租住的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1、未经出租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

12、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

13、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安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14、租赁期间出租方若需转让房屋,需事先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享有优先认购权。

15、承租方租赁房屋进行办公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禁止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6、承租方办公区域的照明所需的如灯泡、光管、各种射灯等易耗损件的更换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7承租方办公区域再装修须到当地的消防部门报二次消防并获批后再到所在的物业公司按装修规定实行施工。

第六条 出租方责任

1、按本协议的规定,向承租方提供符合协议全部规定的租赁场所。

2、当承租方要求增加服务项目时,出租方尽量提供同等水准的服务,增加服务项目费用另计并由承租方负担。

3、如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出租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

4、出租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拥有唯一的所有权和处理权,保证在租赁期内,承租人使用权不受第三人主张。

5、有权监督承租方正确使用出租房产,对承租方有损房产的行为加以劝说和制止,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费。

6、按合同约定交付出租房产,自觉纳税,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维修房产。享有因承租方责任在承租区内造成出租方及第三方人员伤害、财物损失而向承租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7、因出租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承租方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承租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承租方应负赔偿责任。

8、提供租赁房产相关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消防合格证、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等复印件)。

9、出租期内,出租方应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按消防要求配置相应的灭 火器材。

10、出租方应做好承租区域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定期检查、维修消防、避雷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对承租方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予以劝说和制止,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责任。

11、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防火罩管理制度,造成财产损失和责任,承租方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如承租方违反有关消防安全、防火管理制度,造成财产损失和责任,承租方应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出租方作为产权所有者,有权监督承租方遵守国家及湛江市的法律,法规和政    策,合法经营。若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有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出租方有权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和立即解除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14、遇到有特殊情况如物价、税务、工商等部门检查时,需要承租方提供资料或方便时,承租方需积极配合,提供便利。

15、非出租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有关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6、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方应如期交还。

17、出租方应就附属服务条件为承租方提供便利。

第七条  出租物装修和维修

1、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房屋出租后,出租方负责房屋的基础结构,以及表前供水、供电、网络、消防、电梯等公用设施。

出租方用于出租的_______楼_____层______房作为办公性质使用,若承租方因使用需要,在不改变原结构的前提下,可按双方同意的用途对室内进行调整装修,但应提前半个月(15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调整装修方案及图纸,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调整装修施工;若调整装修施工还需当地政府部门同意,则承租方必须同时得到当地政府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调整装修。调整装修后形成的固定设施及固定装饰物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如承租方继续租用该房产,可无偿使用其装修后形成的固定设施及固定装饰物;如承租方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房屋的主体结构需恢复原貌交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2、除因不可抗力和出租方原因外任何致使租赁物业或其他财物毁损、灭失的修复、修缮、赔偿责任,以及人身伤害的赔偿均由承租方承担。

3、进行维修工作时,如因一方不配合而造成对方损失或给第三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赔偿。需进行维修施工时,施工方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另一方(紧急抢修除外),另一方应依时做好准备,配合施工

4、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安排维修。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方不承担责任。

5、维修或装修施工,承租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施工作业时段内施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租赁期满,出租方从期满之日起十日内收回房产,在不发生拖欠租费、物管费、水电费、损失赔偿和滞纳金的前提下,免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需变更合同条款,必须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3、 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4、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承租方因故(除不可抗力外)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从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第六十一天收回房屋,退还保证金。若因承租方原因发生租赁物的损坏和因欠租费而发生滞纳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赔偿损失,交足欠费和滞纳金。

5、 出租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办公的。

(2)出租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办公的。

(3)出租方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六十(60)天书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第六十一(61)天向出租方交回房屋。

6、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十日内,承租方不将租赁房产内的物品清理完毕的,则视为承租方放弃该物品的所有权,出租方可对该物品作任意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此作为清理费。

7、如因政府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从政府行为发生日起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履行必要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律规定及本合同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  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费2个月以上的;

(2)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转借或与他人调换的;

(3)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增加或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及用途的;

(4)  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5)  承租方违反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或对方合法权益,致使出租

方受到牵连的;违反本合同条款,不听劝止的,并在限期内不按对方要求整改的;

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提示,但在限期内仍不整改或履行的。

2、 出租方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5款的行为而承租方行使解除权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赔偿承租方的损失。

3、 如出现房屋基础结构问题,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在出租方收到书面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自行组织维修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支付维修费用或将该费用折抵租金,但承租方应提供符合当时市场价的有效支出凭证。

4、 因政府或出租方上级公司规划,要求拆除的,需终止合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出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需提前二个月通知承租方,并应向承租方支付一个月违约金。

5、 承租方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的行为而出租方行使解除权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6、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三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7、 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的损坏,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所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破坏活动、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的偶发事件。

2、 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致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无法履行的,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如物业可修复,即可自动延长,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物业不可修复,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提供经当地有资质的认证的其遭受的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 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5、 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90日以上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因此解除时,双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物品转租给第三方,不得利用所租赁的房屋、物品和出租方的公共场所从事非法活动。

2、物业承租前,双方代表应对租赁物、设施设备及水电耗用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合同期满后,如承租方仍需租赁上述房产时,双方共同商议,出租方将在租金方面尽量给予优惠。

4、出租方应同意承租方在租赁物内进行合理装修。

5、由于因承租方违反设备使用操作规程或人为故意破坏,造成房屋内的设备设施等租赁物损坏时,承租方要承担修复或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

 6、协议期满后,承租方应将所租赁物完好移交回出租方,自然损耗除外。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项提交租赁物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自然失效。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5、本协议的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第二篇:门面租赁协议书范本

门面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出租房屋概况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门面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面积为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视为本协议有效期限,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如甲方的门面继续出租,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价为每平方米每月 元,租金按 支付,每年递增 %。

四、租赁保证金

为确保门面结构不受人为的破坏,在本协议签字即协议生效时,乙方必须交付租赁保证金 整(¥ 元),协议终止时,保证金不计息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提供水源、电力供应乙方使用,双方在协议签字生效时与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核对清楚原有水、电的度数,并从签字之日起水电费由乙方向当地物管部门或供水、供电部门缴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应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缴纳租金,超过规定时间不交租金者,甲方有权做出任何处罚事宜。

1

3、甲方只收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负责任何税费及物管费。

4、乙方自行负责租赁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防火及安全保卫工作,双方签字即协议生效时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门面主体结构,租赁期满后乙方自行处理乙方所有可移动物品,但不得破坏装修固定及原有的结构、设施。

6、租赁时效期内,乙方无权转交给第三方,如有中途退租,退租不退钱(包括保证金)。

7、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做与法律相违背的事,因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房屋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坏的,本协议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可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违约赔偿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或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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