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补充协议

房屋产权过户补充协议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已达成XX市XX区XX路XXXX号XX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房产的交易意向,已经签署相关协议合同,并且乙方已经向甲方交付定金XX元,经协商,甲方愿提前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为保证产权过户、房款放贷等期间各方利益,达成以下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时开始,至乙方申请的房屋贷款到甲方账户时终止。

2、在房款未全部到账的情况下,甲方愿提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方需一次性付清首付款 元。

3、乙方需向甲方、丙方提供银行出示的个人信用报告,以确保可以成功贷款,使后续交易顺利进行。

4、房款未全部到账时,甲方仍拥有房产使用权,可继续居住,不得利用房产从事违法行为。

5、房款全部到账后三天内甲方搬离房产,将房产使用权交还乙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享有房产使用权的,甲方需赔偿经济损失。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附件1:房产证复印件

附件2:房产交易合同复印件

附件3: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产权过户证明

房屋产权过户证明

兹证明李雪香名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春江花园386#902单元(房屋所在地址)126.74M2三室两厅住房,已经于2013年4月21日在无锡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以上房屋产权转移给陈非凡先生,所有手续齐全有效。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无锡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公章)

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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