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协议书

月结车辆维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2.送修手续:

2.1 乙方送修车辆需填写送修单注明车辆信息及送修需求信息并注明车辆送修人(送修单见附件一)。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携带送修单的乙方车辆,应由乙方授权人短信确认并在3日内补办手续(乙方所属月结车辆明细表见附件三)。

2.2 乙方送修车辆须要将车辆信息及授权送修人信息交予甲方备案(月结车辆送修登记表见附件二),甲方对月结车辆登记表内登记车辆提供按月结算服务。

2.3 甲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事故,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外加工费、拖车费等。

4.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4.1 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时,乙方送修人员在“结算清单”上签字,确认本

次维修项目及费用金额(乙方车辆结算清单由 或 最终签字确认),如果乙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3日内,没有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甲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乙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4.2 甲方保证将尽可能将乙方送修车辆按约定完工。

5.结算方式:

5.1 甲方凭下列单据与乙方直接结算:有乙方验收人员( 或 )签字的“结算清单”及月结车辆汇总表。

5.2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甲方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乙方经办人核对签名后,甲方开具票据由乙方经办人按内部规定上报审核、审批后于当月20日前办理付款手续。

6.质量保证:

甲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甲方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甲方保证维修所用材料、零件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乙方要求使用副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的维修建议维修车辆,车辆使用所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7.争议解决:

如维修车辆出厂后发生质量争议,不影响第5条的正常履行;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违约终止合同:

8.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甲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乙方可以对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甲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8.2 乙方未按规定与甲方结算并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10.乙方委托(本人签名),手机号行的授权人。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或补充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 邮编: 年月日 年月 日

 

第二篇:车辆维修服务承诺书0801151

车辆维修服务承诺书

我方作为单位车辆维修定点单位,在定点维修服务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 维修质量担保承诺

1、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本公司品牌的新车,整车质量保证期为2年或者6万公里。

3、更换的零配件(不含易损件),质量保证期为1年或者2万公里。

4、更换的易损零配件,质量保证期为6个月或者10000公里。易损件指滤清器、外观件、灯泡、控制开关按钮或旋钮、门拉手、制动片、离合器、橡胶件(雨刮片质量保证期为1个月或者1000公里)、轮胎、玻璃。

5、执行交通部20xx年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峻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6、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计算。

二、维修费用优惠承诺

1、应及时提供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报价表,供送修单位查询。

2、自觉遵守价格优惠和质量保修期承诺,维修工时优惠,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

点维修采购中标价 80 %;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 80 %。

3、维修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时,使用合格产品或正品。维修零配件的材料费中标品牌车不高于20xx年—20xx年度漳州市直、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中标价 90 %;非中标品牌车不高于本公司报价标准的 90 %。

三、服务承诺

1、实行公开、透明、合理的价格制度,绝不虚报项目配件,使用正厂配件。

2、提供快速专业保养服务,对预约车辆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上工位维修,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3、主动保养提醒、免费代办年检、保险代理等一条龙服务。

4、提供24小时外出援助服务,漳州市区(龙文区、芗城区)范围内免收施救费及拖车费,应客户要求提供免费上门接送车服务。

5、每季度提供一次免费的检测服务和相关养护。

6、建立车辆详细的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状况。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定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服务承诺书

漳州盈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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