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两会提案

两会提案之抑房价,助安居

一年一度的央视春晚,是亿万中国人除夕之夜的“盛宴”,而小品则是最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大餐”。记得在20xx年的5个小品中有两个都是房子引起的故事:一个讲为争房子而假结婚;一个讲因为买不起房而借房来结婚。春晚小品集中“说房”,折射出高房价背景下人们对住房问题的广泛关注。住房乃民生之要,住有所居是每个家庭的殷切期盼。近年来,很多地方出现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现象,高房价成为时刻牵动人们神经、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问题。到20xx年底全国城镇住宅市场的平均价格从20xx年的2197元/平米上涨到每平米4600元,这还只是09年的数据,到现在得6000元不止了吧,可见政策的宏观调控在房价涨幅过高方面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老百姓的工资增长水平远远赶不上房价的增长水平,大部分中低收入人群只能是望房兴叹。一下有四项措施来做到抑房价,助安居。

一、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住保障房,圆安居梦,暖百姓心。”近年来,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进,一片片棚户区得到改造,一幢幢公租房拔地而起,一批批中低收入家庭喜迁新居。“十一五”期间,有1500万户家庭从中受益,很多人亲切地把保障房称作“阳光下的暖心巢”。 所以政府应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土地、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

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加快普通商品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倡导住房租赁消费。盘活住房租赁市场。

三、抑制投机性购房。

投机性购房大量存在,已经成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隐患。

首先是导致房价快速飙升,积累产业风险。房价畸形上涨聚集的是大量泡沫,而顶托房价的购买力并非没有极限。一旦经济气候变动,严重依赖银行资金的房地产必然受到冲击。 其次是遏制了市场真实需求,加重了中低收入人群负担,限制了内需拉动。投机之风盛行,造成真正需要住房的普通百姓买不起房,不需要房子的人手里却有大量房子。畸高的房价、沉重的房贷压力还改变了人们的预期,增加了预防性储蓄需求,使得人们不敢消费。 抑制投机性购房,就是要统筹房地产的消费属性、公共属性和投资属性,把消费属性放在头等位置来考虑。房地产是大众最基本的消费品,其最终使用价值一定还是住,而不是用来炒的。要通过政策杠杆适当限制房地产的投资属性,不断压缩投机空间,还原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真相。

房地产市场涉及土地、金融、税收、规划、财政等多个环节。抑制投机性购房,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有关部门有必要通过调研,调整完善税费政策,增加投机者的交易成本,让投机者的暴富目的难以实现。社会资金一窝蜂地跑到房地产市场,这绝非正常现象。必须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有关部门还应切实履行好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强市场监测,稳定市场预期,让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

四、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完善土地收入管理使用办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加大对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古人讲,“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住宅是人的生存之所,发展之基。解决好住房问题是群众的一大需求、一大期盼,也是党和政府的一大牵挂,一大责任。随着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住房问题必将的到更好解决,千万个家庭的安居之梦必将逐步变成现实。

 

第二篇: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模式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模式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1620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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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1620号提案内容

20xx-03-01

案由: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模式的提案

提案人:施杰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办理

主题词:社会治安

社会管理分为政府管理与社会组织管理,现阶段,我国政府在进行社会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而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却很有限。我国当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大都存在受现有管理体制束缚,内外部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各级部门协调支持不够的情况,加之社会组织自身的自律和能力建设不足,使得社会组织难以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发挥社会协同应有的作用。

一、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组织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1.传统官办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早在十多年前我们的政府就在当时的行政体制改革中将一些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和功能分离出来,如行业内的纠纷化解、组织内成员与他人的矛盾解决,交由一些社会组织承担,希望通过这些脱离政府色彩的社会组织来管理社会,从而减少老百姓的对抗情绪,提高管理效率。然而那个阶段的改革并不彻底,承担某些社会管理职责的社会组织由于仍然依附于一个主管部门,甚至这些协会在组织发起之初,政府就扮演了发起人角色,主要负责人也都是由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协会工作人员也大多是政府部门减员分流人员,社会组织的真正“当家人”的选拔仍然依靠主管部门的任命并与行政官员一样享有一定级别,而且大多隶属于所在行业的行政部门。这些原本应该成为民间组织或行业协会的非官办社会组织最终沦为“二政府”。

2.“草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我们平常说到的一些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等一般都可以看作是“草根阶层”。有学者就把非政府组织(也称为非官方组织,即N.G.O)称作草根性社会组织。不像官办社会组织,草根社会组织成员进入门槛低,组建便利,使人们更容易加入,实现公益需求。当前我国“草根”社会组织要参与社会管理,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策法规缺位。19xx年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在很多方面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我国的草根社会组织,绝大多数是未经注册的,依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

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就意味着他们随时都可能被看作是非法组织,并“依法”取缔或解散。

第二,申请合法身份地位门槛过高。在申请准入方面,我国对于民间社团成立条件(如要求注册资金、专职人员、固定场所等)设置颇多,使这些草根社会组织难于获得合法地位。

第三,不易得到公众的信任。因为自身的运作和财务制度缺乏规范化以及组织内某些成员的职业道德低下,加之政府对民间结社的态度的冷漠都阻碍着这些原本应在社会管理中发挥重大作用的草根社会组织以低成本效率高的优势参与社会管理。

(二)社会组织参政议政途径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我国,参政议政最主要的途径就是通过人大和政协。由于社会组织并不总是按照工作单位或生产单位成立的,这样,就将社会组织拒之门外,社会组织的成员只能通过其工作单位或生产单位而不是社会组织这样的平台登上通过人大参政议政的舞台,这样一来,很难将该社会组织的整体诉求完整地传递给政府。同样,政协委员不是通过选举而是通过邀请(即由各单位政协提名推荐)产生的,而提名推荐政协委员的主体则是34个界别,在这34个界别中,以民主党派为主,少数行业界别也包含其中,但是并没有社会组织,这使得许多社会组织成员只能通过他所在的党派或者行业来参政议政,同样的,这也不利于将社会组织的整体诉求完整地传递给政府。

如何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针对不管是官办的社会组织还是草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第一,在某些社会管理领域,以政府为主导,吸收社会组织作为管理成员。在行使某些行政权力管理社会事务时可以积极邀请、吸纳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参加。此外,在政府实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引入社会组织监督的方式也是比依靠政府内部“监察”、“审计”更有效、更让公众信任的方式。

第二,某些社会管理领域,将管理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政府不再包办。我们应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这样的自律性组织,逐步构建分类监管、资源引导和行为控制的新型管理体制。政府部门不得轻易干预这些社会组织的具体运作。对于行业组织内成员的不规范行为依据行业内的监管和处罚规定,由行业组织自己来行使管理权。凡是社会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的事项,都应从政府职能中下放到行业组织。

第三,某些社会管理领域,由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政府在资金拨付上不应该只拨向公办事业单位,而应同时向社会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支持,以使其提供政府所希望的公共服务。除了直接给予非营利性组织以资金扶持外,政府还可以将购买一定领域(主要是公益方面)的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投标系统,部分条件成熟的领域,通过向社会组织进行竞标来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

第四、增加政协之中的界别类型,主要是增加社会组织的界别。

第五、借鉴科研单位课题招标的方式,鼓励社会组织经常举行社会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以实证的方式提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

1620号提案复文

20xx-03-01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以中综办函〔20xx〕39号文函复:

施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组织在我国发展迅速,日益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推动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重大作用,制定了《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成立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等服务管理机构,围绕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开展了大量工作。您提出创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模式的提案,为中央综治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提供了很有价值的建议。根据您的提案,中央综治办会同政协办公厅作了认真研究,下一步将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第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去年以来,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就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等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增强社会组织自律性、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发挥了良好作用。下一步中央综治办将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推动《社会团体登记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争取适时出台,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第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政策。今年中央财政首次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列入预算,投入2亿元专项资金,目前已立项377个;北京、上海等很多地区也制定了配套政策,投入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发展。中央综治办将在这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特别是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同时,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探索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做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税费优惠等办法,对相关社会组织的成立和运行给予支持,并实施有效引导。实施鼓励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把社会组织人才开发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依法解决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问题。

第三,协调有关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近期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专门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制定有关发展计划,完善协会、商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协会、商会强化行业自律、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

此外,您提案中提出的增加政协中社会组织界别的问题,目前已有部分地区进行了探索。以广东省为例,深圳市于20xx年增设了社会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惠州市博罗县在全国率先在县政协界别中新设社会组织界别。对于此项工作,我们将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总结。

衷心感谢您对政法综治工作,特别是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根

据您的提案,进一步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中面临的难题,进一步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成为党委和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补充,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幸福。

来源:中国政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