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及其它各项制度

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

1、变电站为我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由站长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制度。

2、凡进入本站检查、参观、学习的人员必须持公司介绍信或有上级领导带领的人员方可进入。

3、进入站内工作的车辆,必须听从站内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严格遵守站内的规章制度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带进站内

5、变电站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要有专人负责。

6、严禁外人进入站内,本站通讯电话一律不准外借。

7、变电站无权留宿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留宿的,必须请示上级领导。

承德县建龙矿业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设备缺陷一般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

2、缺陷分类的一般原则为:

危急:设备和建筑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的问题,需要紧急进行处理的缺陷。 严重:设备发生问题,程度较重,不及时处理还可以暂时运行的缺陷。

一般:设备发生问题较轻,不处理时对安全运行威胁不大的缺陷。

3、 运行单位发现危急、严重缺陷后,应立即上报,对缺陷应由站长、安全员认定缺陷类别及时填写记录。

4、 一般缺陷每月上报一次,以便安排处理。

5、 消缺工作应列入检修计划中去。对危急、严重或有普遍性的缺陷及时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尽快消除。

6、 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对危急缺陷要在发现的当日立即处理。严重缺陷应尽快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年度消除率应达到8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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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培训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更好地保证安全生产,保证变电安全运行无事故,特制定技术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技术培训工作管理,本站设立兼职业务技术辅导员一名。

二、根据本站职工文化程度和工作性质,制定本站业务技术培训计划。

三、教育职工不断端正学习业务技术的态度,提高对业务培训技术学习的认识,积极自觉的参加站内组织的各项业务技术学习和相关活动,使职工在业务技术素质上有明显的提高。

四、组织全站职工认真落实上级的技术培训计划,技术辅导员要认真负责,细心辅导,及时出技术题组织现场考问和倒闸操作实际演练。

五、每一名职工要认真完成业务技术培训内容,在每月一次的倒闸操作实际演练中,对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

六、技术业务培训成绩列入考核表内,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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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制度

1、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

能投入系统运行。

2、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

3、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运行单位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

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按有关管理制度进行。

4、 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

是否可以投入运行及存在问题,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完工手续。

5、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急需投入运行时,需经主管负责人批准,

并应填写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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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1、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的按时巡视设备。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

处理,作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2、 巡视应在本站规定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应包括:

1) 交接班时;

2) 高峰负荷时;

3) 晚间闭灯时;

3、 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视时间做好记录。

4、 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的;新安装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的;

3)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 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 单人巡视时,必须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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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1、 变电站值班人员每日要对主控室内中央信号系统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预告、事故音

响及光字牌

2、 蓄电池定期试验。每月第一个周日普测试一次单体蓄电池的电压、比重,每周日测试一

次代表电池的电压比重。

3、 电站事故照明系统在每月1日投切检查一次。

4、 对变压器的冷却装置每月一日进行一次试验。

5、 每月一日检查避雷放电情况,6—9月份、每半个月增加一次:电导电流每周一测试一次,

雷雨过后要认真检查放电计数器并做好记录。

6、 对电器设备的取暖、驱潮电热装置每年10月1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 取暖的电器设备要在11月15日投入、3月15日退出,在投入前要对取暖设备及线路进

行全面检查

8、 对变电站内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设备,值班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9、 变电站内的低压漏电保安器,每季度末进行一次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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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1、 值班人员除正常工作外,应按本地区情况,制定站内定期维护项目周期表,如:控制盘清

扫;带电测温;交直流熔丝的定期检查;设备标志的更新、修改、保安用具的整修;电缆沟孔洞的封堵。

2、 除按定期维护项目外,各站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制定本站的

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3、 变电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 根据工作需要,变电站应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

期进行试验、检查。

5、 现场应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具,全站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

持完好。

6、 变电站的锅炉、煤气设施、乙炔、氢气及氧气装置、起重运输机械和一般工具,均应有

登记簿,并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7、 变电站的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

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管理措施。

8、 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采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督促有关部门使其处

于完好可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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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制度

1、 值班人员应按照站长规定的轮值表进行值班,如有特殊情况应经站长批准后方可变更,

准时进行交接班,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

2、 事故处理及倒闸操作过程中不许交接班,如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由交班人员

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3、 对交班人员的要求:交班人员必须提前详细填写本值班内的各种记录,搞好室内外环境

卫生,遇有操作或其他工作应为下一值做好准备并作详细交代

4、 接班者认为无误后,双方在运行记录上签字,接班人员因故未按时接班时,交班人员不

准离职,报告站长做出决定,交班人员发现接班者有酒醉或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报告站长作出决定后再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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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

变电站管理制度(审查稿)

海龙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各变电站安全保卫管理的要求及内容

1.2 本制度适用于各变电站安全保卫的管理

1.3 进入变电站的各级人员及变电站保卫、运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2 职责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进出站管理

3.1.1 除变电站保卫和运行人员外任何人员进出变电站必须登记。在变电站内未得到运行人

员许可或带领,不得随意走动。

3.1.2 进站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的人员应持相关工作票(事故抢修者除外),民工应在工

作负责人带领下出入变电站。

3.1.3 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运

行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3.1.4 进站车辆必须听从变电站保卫或运行人员的指挥,不得在站内公路上超速行使;倒车

时应设专人指挥,保证车辆与变电运行设备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3.1.5 变电站保卫人员有权对进出变电站的人员进行询问,被询问到的人员必须如实回答。

3.2 消防管理

3.2.1 变电站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制定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2.2 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

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3.2.3 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屏、配电屏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

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完好。

3.2.4 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

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完毕后立即运走。

3.2.5 变电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

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3.2.6 变电站保卫及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3.2.7 变电站保卫及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3.3 防盗窃管理

3.2.1 变电站围墙的高度应符合规定,市区变电站不设围墙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

3.2.2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应设警卫室。变电站的大门正常应上锁。

3.2.3 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

处理。

3.2.4 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3.2.5 变电站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

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 站(班)长 领导和指挥变电站保卫及运行人员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值长 领导和指挥变电站保卫及本值运行人员在值守期间内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在值守期间内处理发生在变电站内的安全事件 保卫人员 对变电站的所有设施负有安全保卫责任 在站长及值班负责人的指挥下开展安全保卫工作

变电站管理制度(审查稿)

3.2.6 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

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3.4 防破坏工作

3.4.1 变电站要根据所处的位置和重要性,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防止外人破坏设备的措

施。

3.4.2 参观人员不得在站内进行摄影、摄像、抄录资料;特殊情况下在征得变电运行管理所

同意后在运行人员带领下进行。

3.4.3 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电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对重点部

位落实责任,保证变电站的安全。

4 支持性文件

4.1 22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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