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申请

停车场申请所必备的资料: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用合同书、土地红线图、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建筑物消防合格证明》;

4、《停车场交通设施平面设计图》;

5、《停车场验收意见书》;

6、申办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A4纸复印件);

7、停车场责任人任命书,须单位法人签名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

8、停车场专业巡查人员登记备案表、巡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着统一制服一寸彩照一张。

备注:以上除第4、5、7项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1-6和巡查人员照片需提供电子文档资料,申请单位必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广州市停车场经营开业申请书

申请业户名称:

负责人(签名): 电话:

申请时间:

停车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印制

申 请 基 本 事 项

申请业户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地址及邮编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E-mail

经济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开户银行 帐号

停车场地址

停车场性质 商业( ) 商住( ) 住宅( )

场地及建筑基本情况 用途 停车场 办公室

室内 露天 路内

建筑面积(㎡)

车位数(个) 汽车

摩托车

自行车

占用形式

建筑结构

占用形式:1.自有 2.租用 3.借用(2、3项须写年限)

建筑结构:1.混凝土 2.砖木 3.砂土 4.沥青 5.其它(文字注明)

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申请从事营业性停车场经营的填写本表。本表必须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

2、填写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申 请 须 备 资 料

1.开业申请书(准确表述申请开业的经营范围,并简要阐明企业筹备情况,包括经营项目、场所、业主、职工人数、经营规模等);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验资报告(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或停车保险合同;

4.办公及经营场地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系租用场地,提供租期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

5.场地平面图(明示停车场位置、场内停车位、通道及进出口布局等);

6.规划部门的建筑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室内停车场)或用地红线图(露天停车场);

7.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8.相应的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以及保障措施、安全生产制度;

9.停车位30个(含)以上的非临时停车场须提交安装使用羊城通收费系统的验收证明。

10.技监部门出具的机械设备安装技术合格证明(机械停车场、含机械停车位的停车场须备)。

11.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注:1、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系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2、所有资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并采用活页装订形式。

 

第二篇:停车场开业申请办理程序

停车场开业申请办理程序

单位名称:越秀区经贸局  

办理事项:停车场开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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